县气象局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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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气象局规章制度目录
(2018年修订)
第一章局务会议制度 (3)
第二章班子议事制度 (4)
第三章党务公开制度 (6)
第四章政务和局务公开制度 (10)
第五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12)
第六章效能建设制度 (14)
第七章职工考勤制度 (22)
第八章公务接待制度 (25)
第九章车辆治理制度 (32)
第十章财务治理制度 (37)
第十一章财务内操纵度 (49)
第十二章差旅费治理制度 (58)
第十三章汛期会商及值班制度 (61)
第十四章保密工作制度 (64)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65)
第十六章档案治理制度 (70)
第十七章人才教育培训治理制度 (74)
第十八章职工学习制度 (76)
第十九章年度考核制度 (80)
第二十一章精神文明建设治理制度 (87)
第一章局务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保证气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务会议由局长确定议题和召开时刻,并主持召开。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局务会议由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会议。
三、局务会议议题的范围要紧是:
(一)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指示和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气象工作方针、政策及贯彻执行意见和安排、部署。
(三)讨论制定气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四)讨论通过年度工作打算、工作总结。
(五)讨论制定气象工作改革与进展的重大举措。
(六)按上级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地点性气象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
(七)讨论审定重要文稿。
(八)需经局务会议议定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四、凡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各股室申报建议,经分管领导同意,交办公室汇总,由局长确定。
五、议题一旦确定,申报建议股室应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然后进行讨论决定。
六、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组织、起草会议通知、安排议题、分发会议材料、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章班子议事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依照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班子民主决策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则。
一、本规则适用于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单位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不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班子由局长、副局长组成。
二、重大事项范围
(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气象局、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酝酿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进展规划、年度工作打算和工作要点。
(三)研究本单位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决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推举、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治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五)审定全局年度资金、工程等项目及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1万元及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
(六)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三、决策程序及要求
(一)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局长提出并确定,也可由班子成员提出,报请局长确定。
(二)会议讨论。会议由局长或或局长托付的成员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因故未到会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三)作出决定。在各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表决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
(四)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并进行表决。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要提早请假。
(五)依照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相关人员列席班子议事。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六)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议事会研究决定的,局长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
四、纪律监督
(一)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不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班子”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不得在“班子议事”会上临时动议。
(二)经班子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专门情况确需改变的,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同意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班子议事会议的决定。
(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中心组会内容,对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省、市委、县委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党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要紧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均全面公开。要紧包括:
(一)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党支部的决定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时期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等。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打算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打算及落实,党员治理、教育,党建工作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及文化娱乐活动开展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支部组织设置、要紧职责、支部换届、党内选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