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行为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机行为准则》
第一条每日出车前须做好“三检查”:检查车辆的润滑油、冷却液、燃油是否符合标准;检查车辆的转向机构、刹车机构和灯光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牌照、证件、工具是否齐全。
第二条每天收车时须保养车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条每月须至少一次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车况良好。
第四条不准跑私车;不准多开多报发票;不准用汽油或柴油清洁车辆;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不准擅自做主更换车辆配件;不准私自拆卸里程计数装置;不准开车接打电话;不准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不准疲劳驾驶;夜间行车不准超过6小时。
第五条不得违章行车。因个人原因违章,被交通管理部门扣证、扣车等,由个人负责。
第六条车辆加油时必须严禁烟火,油箱不能加注过满,油箱盖必须封盖实并上锁。
第七条外地加油须开据正规发票,详细记录加油时间、升数、金额等,并签字。
第八条车辆停放时须锁好车门,保管好货物,防止丢失、破损;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牌照丢失和损失,所发生的补办费、手续费等由自己承担,且补办期间按待岗处理。
第九条长途货运须封车牢固,不准超高、超长、超宽,不准
客货混装。
第十条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报警和上报车队。
第十一条发生机械设备事故,须及时上报车队,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分清事故类型和责任。
第十二条车辆外出产生的过桥费和过路费等费用,必须在票据上标明车号、用车人、司机姓名、出车时间及地点,并经用车人签字。
第十三条必须按时参加司机年审和车辆春检、年检,及时参加各种证件的检查和更新。
第十四条无论工作还是休息时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到修车厂修车,主车司机须随车进厂,并监督修车全过程;车辆维修和更换配件,不得超出修理前阐明的范围;如有变动,须提前请示。
车辆修理完毕,须认真检查所修部件,核实更换的配件、材料,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并将已更换的旧件带回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