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举制度及对当代人才选拔制度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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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科举制度及对当代人才选拔制度的启示

摘要:

中国隋唐时期兴起的科举制度,作为封建时期人事行政制度的最高成就,不仅为其后的封建社会各朝代提供了基础,亦对西方文官制度的发展起到了借鉴意义。虽然科举制度的创立是中央集权的需要,是选士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有着其产生的必要性和其积极的一面,但是他和许多事物的产生一样有着双面性。本文通过对科举制度产生的利弊分析,客观的阐明了科举制度在历史上所产生的作用,并从中汲取我们当今选拔人才制度应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

引言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而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官吏的选拔制度,尤其是科举制度对中国乃至世界都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科举制度是一种通过公开考试选拔官员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发展过程中最成熟、最进步的一个阶段,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官考试制度,拥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一方面来说,科举制体现了公平的原则,使得寒门子弟有了走上仕途的机会,相对于九品中正制来说是一种进步。但另一方面,科举制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限制了学术的自由,在后期消极影响甚至大于积极影响,阻碍了思想的发展和学术进步,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历史演变

秦朝以前,是采用“世卿世禄”制度,这一制度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由奴隶主贵族家庭选拔国家官吏,世代承袭。可是在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下,任人唯亲的思想已经无法适应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所以到了汉朝,就需要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察举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征辟,即征诏和辟除。征诏是由皇帝下诏推举贤良方正者委以官职,辟除就是中央和地方官吏可以自行聘请人员辅助自己治事。从历史发展的进程而言,察举制和征辟制的出现为中小地主出身的贤良人才提供了参政的机会。但是,这种进步是极其有限的,它并没有改变行政官员的选拔由某一社会阶层所操控的局面,因此,任职中的任人唯亲局面并没有完全被打破。到了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才,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科举制度的出现和形成已经具备了完全的社会条件。

(一)隋唐时代科举制度的兴起

隋统一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除九品中正,隋文帝杨坚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但是,在隋代虽然已经有了众多的考试科目,但是考试并未定期化,而且应试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并不允许士人“投牒自试”,这“投牒自试”其实就是自由报考,读书人不论出身、地位和财产,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不必由官吏推荐。“投牒自试”始于唐代。所以,短暂的隋代并未使科举制度真正兴起。到了唐代,科举制度才进入了正常的发展轨道。隋朝的科举制为唐朝科举制度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到唐高宗时期,对科举考试的科目内容、评取标准、录取程序等进行了大量的改革,使科举制度走向了真正的定期化、程式化,科举制度才真正兴起。由此,中国科举制度的雏形基本形成。

(二)科举制度的发展与终结

唐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时期,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武则天载

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标志着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可惜没有形成永制,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

宋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宋太祖正式确立殿试制度。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变。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方法。由此可以看出,宋代的科举制度已经基本完备。

明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种,考取的分别为“举人”“贡士”与“进士”。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先是1898年的戊戌变法,科举制以改革的名义发生了部分变化,废除了八股文这种文体,采用策论考试,同时增加经济特科,注入了全新的考试内容。戊戌政变以后,所有这些改革内容宣布取消,科举暂时又回到了原来状态。新政时期,科举改革再次提上日程,先是在在1901年开始经济特科考试,同年再次宣布废除八股考试。1903年张之洞等提出递减科举,计划用十年时间逐渐废除科举。1905年,袁世凯、张之洞

等立即停止科举的建议被批准,科举制终于寿终正寝。在中国已经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二、科举制度的利弊分析

科举制度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产物,在中国历史上承载着整合传统社会生活并维系社会内部的文化生态平衡的功能,但就其所体现的历史作用于社会价值来讲,它同样有着利处与弊端。

(一)科举制度的积极方面

1.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封建国家的统一。

实行科举制度一方面把分散的人事选拔全完全回收中央,另一方面又使政权的社会基础更为扩大,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以科举为作为选拔人才的途径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使中国封建社会大一统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增强了维护国家统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

2.为封建国家行政机器注人了新的活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自隋唐以来,历代有作为的将相辅臣几乎都是科举出身的“学而优则仕”者,如宋代的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明清的张居正、林则徐等等。在这些人才中,大多都意气风发,抱有“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伟大抱负。由此可以看到,科举考试制度为国家选拔了一批又一批有才能的人士,尤其是将广大中下层出身贫寒人家的子弟充实到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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