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工程防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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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GBZ/T 195
-2007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193-2007 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BZ/T198-
2007 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199-2007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GBZ/T211-2008 印染纺织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GBZ/T212-2008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物理因素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噪声、振动 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 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单列) 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电场、
生物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铬、强酸强碱、紫外辐射、油彩、高温高湿 三氯甲烷、煤焦沥青、有机溶剂、棉麻皮毛与饲料粮食加工
g)输送含尘气体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有适当夹角。 管道应设置清扫孔。
h)按照粉尘类别不同,通风管道内应保证达到最低经济流 速。
k)有毒有害气体应净化处理后排出;直接排入大气的,应 根据稀释浓度计算排放高度。
家俱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2010 制革职业安全卫生规程 2011 革类加工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2010 汽车铸造作业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硫化氢作业职业危害控制指南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规范 2012
北京市印刷业 上海市汽车加油站
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防尘、防毒基本卫生要求 对粉尘、毒物,参照GBZ/T194的规定设计相应的防尘、
a)全面通风换气量累加。或仅按需要空气量最大的有害物质计算。 b)通风系统的组成及其布置应合理,考虑管道水雾凝结、积尘,
混合后引爆、燃烧等因素,应设单独通风系统,不得相互连通。 c)采用热风采暖、空气调节和机械通风装置的车间,其进风口应
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区并低于排风口。进气和排气装置应避免气 流短路。 d)确定密闭罩进风口的位置、结构和风速时,应使罩内负压均匀, 防止粉尘外逸并不致把物料带走。
法律要求:一法三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尘肺病防治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配套法规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高毒物品目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规范、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2010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194-
防毒通风控制措施。 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应采取有效的密闭,通风和净
化。设移动式防尘和排毒设备。 设置适宜的局部排风除尘设施;可采取湿式作业的,应采
取湿法抑尘。 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应设冲洗设施;墙壁、顶棚
和地面等应采用耐腐蚀、不吸收、不吸附毒物的材料。
通风、除尘、排毒设施的设计:
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强酸强碱,刺激性化合物,紫外辐射、电离辐射、三硝基甲苯、高温红 外辐射、激光
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病危害因素
噪声;铬(铬鼻病);酸雾(牙酸蚀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
石棉; 联苯胺; 氯甲甲醚; 苯; 砷; 氯乙烯; 焦炉烟气; 铬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防尘防毒的法律法规要求
职业卫生工程防护措施
邹立海
2013.3
主要内容
职业危害种类 防尘防毒的法律法规要求 卫生工程基础
职业危害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 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主要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 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55)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类物质: 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五氯酚、硫酸二甲酯
(56) 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 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 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有机溶剂、急性苯的氨基及硝基化 合物、溶血性毒物、高分子化合物单体(热裂解气)、氰及腈类 化合物(丙烯腈)、农药、金属类金属化合物等。
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电离辐射:
放射性元素、放射性同位素 X射线、 γ射线、 中子等
有化毒学化物学质物类质
金属与类金属:铅、汞、砷、锰、镉、镍、铍、铊、钡、 钒、铬、铀;
刺激性气体:氯气、氨气、光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 有机化合物: 农药; 职业接触限值:339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 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 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e)不宜采用循环空气:易燃易爆的粉尘、纤维;对于通风 净化后粉尘、有害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其职业接触限值的 30%时;含有病原体、恶臭物质及有害物质浓度可能突然 增高的工作场所。
f)局部机械排风系统排气罩的设计应遵循“形式适宜、位 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 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入 罩内。
生产性粉尘
矽尘:游离二氧化硅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煤尘:煤尘、煤矽尘 石墨尘:碳元素为主的矿物质(含游离二氧化硅较高),石墨矿开采、
碳素制品制造; 炭黑尘:含炭黑为主的粉尘,炭黑制备、橡胶制品、稀有金属冶炼; 石棉尘:石棉开采、耐火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刹车制动品制造; 陶瓷尘; 滑石尘:采矿、滑石粉加工应用; 水泥尘; 云母尘:云母开采、电器设备制造; 铝尘:采矿、铝提炼、铝制品; 电焊尘;铸工尘;其他尘 GBZ1-2010规定的粉尘职业接触限值: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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