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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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安庆市宜城机械化养护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使项目经理部真正成为一个独立工作的整体,使其能干好活、管好人、理好财,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项目经理部管理另有规定外,凡本公司职工均悉依据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及隶属关系

第一条每个施工项目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生产要素等组织人员建立相应的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按规定可分为:一、二个等级。原则上应按资质等级担任相应等级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受公司的委托,必须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发包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第四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

第五条项目组成管理形式。由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和调控工作,并承担对外工程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项目经理要与项目经理部的其他主要负责人共同决策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项目经理

第一条项目经理的选择。

(一)选择原则。符合条件,懂技术、善管理,竞争上岗,领导把关,合同约定,公司经理任命。

(二)选择方式。领导举荐,员工推荐,个人自荐,组织审查,答辩演讲,会议评审,择优选聘。

(三)建立评审考核机构。公司建立评审考核机构,由公司经理主持对应聘人进行评审。

第二条项目经理的素质和条件。

(一)项目经理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勇于开拓、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自我约束能力和民主管理作风。

(二)项目经理应具有一定的施工实践经验,具有承担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要具有项目经理资格及上岗证。

(三)项目经理应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指挥和应变能力,有协调和公关能力。

(四)项目经理应被群众信任、拥护,办事公正,具有一定管理水平。

(五)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培训,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条项目经理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项目经理对公司负责,认真履行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建设单位(发包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条款。

(三)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负完全责任,认真履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按规定完成各项合同指标。

(四)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组织制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按机构职能定岗、定责、定员、定薪,并负责实现承诺和兑现。

(五)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成本管理。

(六)负责协调好内外关系。

(七)项目经理为完成合同指标应作好如下工作。

1、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合理地使用人力、资金、物资、设备等生产要素。

2、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效版本的规程、规范进行工程施工。

3、按规定及时向公司上报生产经营情况报表,要求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4、负责组织编报工程技术总结及竣工文件归档工作,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尾工处理及保修和交工后的回访等工作。

5、负责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向建设单位催拨工程欠款。

6、负责本项目的债权、债务处理,包括项目经理部人员的补助、奖励的兑现等。

第四条项目经理的权限。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最高管理者,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在内部承包合同制约下,双方是利益平等的经济关系。

(二)项目经理有权与建设单位(发包单位)、设计、监理部门洽谈有关工程项目合同范围内的一切事宜。超出合同范围时,原则上需与公司经理协商处理。

(三)有对本工程项目的经营决策权和生产指挥权,对进入现场的人、财、物有统一调配使用指挥权。

(四)对本项目组建管理系统(包括生产指挥、质量管理、物资管理、财务核算等),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五)有权在双向选择前提下选用技术管理人员、技工。对违法违纪人员有辞退的权力。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干部2—3人,财务人员1人,机械、物资、后勤、安全等人员根据工程大小及类别配备,人员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决定,生产工人若干。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为临时机构,项目经理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由公司相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下任命令。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依据工程情况进行组建,没有工程任务时,项目经理部人员由公司统一调配。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临时增加项目或异地有项目时可临时申请增加人员,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在施工期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依据路程的远近给予1~2天假期。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人员,按一定标准发放补助。

第五章补助标准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制定的日补助基数、岗位系数和项目部考核评分表来制定补助标准。

第二条依据工程规模,岗位责任的大小,设置不同的岗位补助系数。工程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岗位补助系数为:项目经理1.5,技术负责人1.3,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能力及职工工作表现,制定相应的系数,系数浮动为1~1.2;工程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岗位补助系数为:项目经理1.3,技术负责人1.2,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能力及职工工作表现,制定相应的系数,系数浮动为0.9~1.1。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按月做补助表,交由公司审核。

第六章财务和成本管理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帐务处理要及时,要随时准备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检查。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全年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允许超过年度产值的1%,超额部分上报公司经理并明确原因,由公司经理审批处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所发生的电话费用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所发生的上级管理费、工程保修费、工程验收费、投标费、设备租赁费、周转材料摊销费及不可预见费用合并计入本项目经理部工程成本,按财务要求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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