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案(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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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教代会审议稿)
考核制度
教工任职情况考评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教工月常规考核办法
教师任职情况考核标准
职工任职情况考核标准
干部行政绩效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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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制度
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工作绩效奖励制度
2008年度奖金分配方案
聘任制度
教师录用操作规程
聘用合同工作方案
岗位聘任办法
教师职务聘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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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任职情况考评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2008年6月10日第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闵府发【2000】12号文《闵行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深化本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参照《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任职情况考评系统的指标体系和参照标准体系(试行稿)》意见,为教工奖惩、培训、聘用及岗位调整和晋升工资等提供客观依据,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凡本校在编教职工均属考核对象,非在编人员根据需要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教师任职情况考核包括:政治态度、师德修养、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教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与科研,培养指导教师、工作负荷八个方面。
行政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考核包括:政治态度、师德修养、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与科研,培养指导教师、工作负荷八个方面。
职工任职情况考核包括:政治态度、师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工作负荷六个个方面。
年度考核参照任职情况考核。
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标准来自 ....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考核标准以《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任职情况考评系统的指标体系和参照标准体系(试行稿)》和教工岗位职责以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为基本依据,具体参见相关考核办法(附件)。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考核坚持两个结合,即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考核前各主管部门向考核委员会提供主管部门的日常考核情况汇总表(各种考核汇总表均应在学期或学年结束前按规定时间完成)。
(二)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以及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学年度任职情况考核登记表》或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被考核人根据总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交流,并做好自评。
(四)组内互评。
由组内成员根据被考核人平时的工作表现,公正、客观地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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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或教研组长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的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任职情况的考核评定,并写出工作评鉴意见和提出考核等次。
(六)考核委员会考评或对组长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确定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等次。
考评打分须以主管部门对任职情况相应的考核结果材料为依据,原则上在相同等第的分值范围内评定。
即部门对某专项考核结果为优,则考评应在9或10分选择;部门考核为良,则考评应在6-8分选择;考核为中,在3-5分选择;差则为1或2分。
如有特殊情况跳档考评的,应向考核委员会公开说明。
(七)统计考评结果。
考评分数的统计步骤为:
1、依次将自评、组长评、考核小组评的考核数据填入统计汇总表(如果实现计算机管理可直接提交)。
2、每个指标中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出现两个相同最高分或最低分时,一般先保留自评,再保留组长评。
3、按自评10%,互评10%,组长10%,考核小组70%的比例计算每项指标的平均得分。
4、根据权重,计算出每个考核指标的考核分,并将每项指标的考核的考核分累计得出该教师学年度工作的考核总分。
5、考核小组按照本意见第五条第(一)项办法确定最终综合评定等第。
6、将考核各项指标得分结果填入考评汇总表。
(八)校长、书记的年度考核,在作好个人工作小结的基础上,在教代会或全体教工大会上述职。
考核等次由区教育局领导确定。
来自 ....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九)任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十)考核结果均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十一)教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在十日内可向考核委员会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应认真调查研究,并在10天内提出复核意见。
被考核人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十二)学校人事干部应将《学年度任职情况考核登记
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存档,作为工作人员以后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论据。
同时按规定将《学年度任职情况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按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对考评和考核等第较差的教工,学校要组织专人对其进行谈话,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努力方向。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虑到目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考评办法规定的限制,为取得上下考核结果在处理上的一致,对有关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如下:
1、任职情况考核原则上根据各级教师给定的优秀比例数确定具体名额数(一般为10%),然后在该级教师中以相应的名额数取前几位。
其中以名额规定最后一位教师的考核分(X)为上级给定的该级优秀起始分(M)加机动调整分(N)进行换算得该教师的最终考评分(Y),即Y=+N(为规定名额内教师的考核分)。
考虑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优秀比例的限制,学校根据每年教工任职和考核结果的实际情况制定当年校级优秀的比例数(一般为20-40%)。
考虑到考评系列的不同以及结果统计对象的不同,可能会有一些误差,因此根据上述考评成绩可以适当参照以下比例进行优秀档的调整。
2、年度考核根据上级给定的优秀名额数,在全体考核人员中(不分级),一般参照学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从高到低确定相应前几位,非教学人员参照执行。
由于不同系列考核要求的不同,从学校工作的全局考虑,经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可以对上报优秀人员作适当调整,但必须在校级考核的优秀人员中产生。
(二)教工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以上等次的人员中,表现突出的,可给予行政奖励。
奖励的种类为记功和记大功两种。
行政奖励受奖励面原则上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拔名额的指标,且比例重点放在中青年教师范围。
奖励的审批,记功奖实施方案另定。
(三)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
(四)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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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几个具体问题
(一)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具有教师资格)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参加教师任职情况的考核,具体参加哪个考核系列由本人决定。
(二)新进工作人员在本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到本校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本校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教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接受立案审查未结案的教工,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或确定等次,另外确定。
(五)受行政处分的教工,可参加年度考核,但当年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教工月常规考核办法
(2008年6月10日第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常规工作水平,特制定教工月常规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标准
1、有以下情况者考核为合格
(1)违反教育教学常规,没有造成明显影响的;
(2)出现教育教学事故,没有明显影响学校工作的。
2、有以下情况者月常规考核为基本合格
(1)违反教育教学常规,造成一定影响的;
(2)出现教育教学事故,影响学校工作的;
3、有以下情况者月常规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教师职道德,行业规范,影响学校声誉的;
(2)违反教育教学常规,严重影响学校工作的;
(3)出现教育教学事故,严重影响学校工作的。
4、无以上情况者,当月常规考核为优
5、有以下突出成绩的,经行政会议一致讨论同意,评为特优
(1)在教育、服务或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外界高度评价,为学校赢得声誉的;
(2)具有大局观念,主动为学校发展承担困难的;
(3)出色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重要任务的;
(4)其他各种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的特殊事例。
二、几点说明:
1、教育教学常规包括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根据工作需要而提出的临时工作要求。
2、教育教学事故指在教育教学时间段内出现学生伤害事故以及因岗位失职而给造成教育教学影响的。
3、常规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下的,一般考核结果要注明考核依据(违纪行为及制度要求)。
教师任职情况考核标准
(2008年6月10日第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政治态度
●本项目由党支部负责考核。
工会具体负责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其他部门组织的相关集体活动情况需列入考核的报工会汇总)的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政治学习的考核。
●三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准时指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基本准时指无早退、无故缺席,迟到不超过2次。
除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外,凡缺席者均视作无故缺席。
二、师德修养
●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信息的汇总,并根据考核标准提出考核意见。
党支部、校长室、工会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定。
●三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凡家长反映教师师德问题,经查证属实则师德考核下降一等。
带“※”考核指标为一票否决制,违反此项指标师德修养考核不合格。
三、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此项考核由办公室、教导处共同考核。
●两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本项目由办公室(人事)负责考核;
●两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本项目由办公室、教导处负责考核;
●两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四、教育工作
教育工作的考核包括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两类。
(一)班主任教育工作
●两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两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三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三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三)、科任教师教育工作
●两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以上各项目由政教处负责考核。
五、教学工作
(一)课堂教学(10分)
●四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三)拓展、探究课与课后辅导(10分)(有承担拓展、探
●以上四项考核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六、教育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工作
●三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此项考核有教导处负责考核
●本项目由科研室负责考核;
●个人如有市级课题或经验总结在市级获奖或发表则直接评定为10分;
●两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七、指导和培养教师工作(有带教任务的教师考核第一条,其余教师考核第二条)
●本项目由办公室、教导处共同负责考核。
●加分项目: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教工开设培训项目加1-2分;指导青年教师在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加1-3分;参与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公开课加1-2分。
八、工作负荷
●工作数量由人事室负责考核,教务处和总务处配合考核。
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各组室长配合考核。
九、特色加分
1、特色是指教师在长期创造性劳动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或教学经验,形成自己的独特的、稳定的风格。
如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上有重要创新,效果明显,也可比照特色进行加分。
2、特色加分要经校考评小组成员2/3以上提名或认
同,方可实施特色加分。
3、特色加分在学年度考评总分上加,加分的幅度为
0.5到1.0。
职工任职情况考核标准
(2008年6月10日第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政治态度
●本项目由党支部负责考核。
工会具体负责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其他部门组织的相关集体活动情况需列入考核的报工会汇总)的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政治学习的考核。
●三项加分和为参考评分表中的最后得分。
●准时指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基本准时指无早退、无故缺席,迟到不超过2次。
除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外,凡缺席者均视作无故缺席。
二、师德修养
●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信息的汇总,并根据考核标准提出考核意见。
党支部、校长室、工会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定。
●师德考核不打分,以“优、良、合格、不合格”为考核等第。
三项加分9分以上则为优秀,8分以上为良,6、7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家长反映教师师德问题,经查证属实则师德考核下降一等。
●带“※”考核指标为一票否决制,违反此项指标师德修养考核不合格。
三、服务态度
四、工作质量
五、工作负荷考核办法
●工作数量由人事室负责考核,总务处配合考核。
六、特色加分
1、特色是指职工在长期创造性劳动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之有效的服务工作经验,形成自己的独特的、稳定的风格。
如在服务工作理论和实践上有重要创新,效果明显,也可比照特色进行加分。
2、特色加分要经校考评小组成员2/3以上提名或认同,
方可实施特色加分。
3、特色加分在学年度考评总分上加,加分的幅度为0.5
到1.0。
干部行政绩效考核标准
(2008年6月10日第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2008年6月10日第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津贴项目
本岗位津贴主要包括三部分组成:
1、职务津贴:主要指组长以上行政管理职务以及班主任职务津贴。
2、课时(岗位)津贴:主要指教师承担教学工作、非教学人员承担管理、服务岗位的工作量津贴。
3、补充津贴:除上述两项津贴之外的一些特殊津贴。
干津贴;组长以上干部视为校级骨干教师,组长津贴即为校级骨干津贴。
职务津贴的70%按标准直接发放,30%按当月考核情况下月发放。
二、课时(岗位)津贴系数
(一)课时系数:
至4个教学班;小学一、二年级语文一般一个教学班;一、二年级数学、英语一般3个教学班,其他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一般2个教学班。
课时工作量系数=∑课时系数×课时量+∑附加课时系数。
(二)工作量系数
1、岗位编制:
行政岗位以规模25班为基础,参照沪编【1993】115号沪教人【1993】38号文件(各级各类学校行政人员和职工配备标准)精神,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岗位编制如下(共计20人):
主要岗位表示承担岗位的主要工作项目,其他未尽工作内容一般纳入相应岗位,不再细分。
2、岗位系数:
职员岗位(包括报帐员、财产管理员、理化生实验员、电教管理员、教务员、图书管理员等),按1为单位计。
工人岗位(包括水电工、文印工、绿化工、驾驶员等),按0.9计。
工作量系数=∑编制数×岗位系数+班级数增加系数
每增加5个班级根据岗位性质相应增加扩班补贴
0.1-0.2。
学校重点发展项目或其他一时无法核定的工作量,
可以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每学期或项目活动结束,由各主管负责同志提议,校长室审议实施一次性补贴。
三、补充津贴
1、政策性补贴:
区骨干:中学500元/月;小学400元/月;
体育教师津贴:25元/月;化学教师津贴:15元/月。
2、教学工作补贴:
九年级语数英第二学期:50元/月;理化第二学期:40元/月;
初中其他学科会考学期:30元/月;小学三、五年级抽查学期:40元/月;
临时代课津贴:23元/节;
3、其他工作津贴:
带教:50元/月;护导津贴:20元/月;
课外活动津贴:10元/次;晚托津贴:7-8元/节。
4、特殊补贴
老年教师津贴:男(女)教师55(50)岁补贴1课时,男(女)教师58(53)岁补贴2课时。
四、执行办法
1、职务津贴基本标准、课时津贴标准等均每年根据事业奖金下拨以及上级有关精神核定一次。
系数1的职务津贴标准=全年津贴标准总额÷10个月÷所有岗位职务系数总和;
系数1的月(4.5节课)课时津贴标准=全年津贴标准总额÷10个月÷17课时。
2、工作量系数由人事室每年度根据工作岗位调动情况核定一次。
3、本实施办法教代会通过后自2008年2月起执行。
工作绩效奖励制度
(2008年6月10日第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学校对管理育人、教育教学育人和服务育人中取得成绩教职工实施奖励。
二、奖励对象为本校在职、在编教工。
聘用教师仅参加单项成绩的考核奖励。
三、工作绩效奖励经费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拨的事业奖金中列支,单项奖励结余一般平均计入教工学期考核奖励基数。
四、凡是学期中有病(事)假等假期的考核奖励,按照《教职工假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生活产生困难的教工另行给予经济补贴。
五、各单项成绩奖励标准中未列奖项,可以由校长(主管领导可向校长提出奖励建议)根据需要直接奖励,超过200元的,需经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六、人事干部根据考核审批结果,对照学期(学年)考核奖励标准造册实施奖励。
七、学校根据发展要求和奖励经费的增长情况适时对奖励制度进行修订。
八、本制度通过之后,执行期从2008年2月起。
附件:
一、考核奖励办法
二、单项奖励办法
1、精神文明(师德)建设奖励
2、教学(工作)质量奖励
3、奖科研奖励
4、竞赛指导(组织)奖励
三、教职工假期待遇的有关规定
附件一:
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奖励项目
根据考核实际情况,对教工的考核奖励分为两类:即月考核奖励和学期考核奖励。
二、考核奖励标准
1、月考核
合格,待遇按照《教职工假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期考核
学期(学年)考核奖=基础考核奖+综合考核奖
(1)基础考核奖
注:凡是学期病(事)假合计超过一个月(二周)以上的,原则上根据奖励标准按工作月份比例实施奖励。
病事假合计超过二分之一以上的,不参加学期考核。
对于生活困难教工另行给予经济补贴。
三、考核奖励办法
1、考核奖基数根据每年区下拨事业奖金总额和当年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每年核定一次。
2、每月底或学期(学年)末考核结束的下一周由校长办公室(人事)根据考核结果以及考核奖励标准造册实施奖励。
附件二
单项奖励办法
一、精神文明(师德)建设奖励
一、在精神文明(师德)建设活动中取得荣誉称号
全国300~500;市级200~300;
区级100~200;校级30~50。
注:原则上为团体人均奖励标准,个人参照执行,单项奖项取低标,综合奖项取高标;评选部门有物质奖励的不再奖励。
二、在学生团队、班集体建设中取得荣誉的班主任、团队指导老师
全国300~500 市级200~300区级100~200
注:单项奖项取低标,综合类奖项取高标;评选部门有物质奖励的不再奖励。
二、教学(工作)质量奖励
(一)团体教学质量奖励标准
级4个班级),奖励标准酌情降低标准。
注二:以区研训室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考试学科为准,非统一阅卷按标准的65%执行;部分学校联合命题,统一阅
卷按标准的50%,未统一阅卷按40%执行。
下同。
平均指标数可以参照学校预定指标要求);
注二:k为增长系数,暂定为10,以后根据发展情况调整;X为超指标数;
注三:初中部以最后会考为准,结果公布后奖励;小学部以第一学期质量调研为准,奖励需在第二学期测试未出现跳档下滑后执行,每跳档下滑一个档次,奖励减半一次。
(二)个人教学质量奖励标准
1、根据区位情况奖励
基础目标和期望目标,基础目标为原有基础水平,期望目标为原有基础水平提高一档以上水平。
基础目标和期望目标分别考核奖励。
注二:原则上期望目标为上靠一档,如将期望目标提高两档以上时,达到期望目标的按标准奖励,未达到期望目标的按达到标准减半标准奖励。
例:基础水平为平均水平,期望目标为上四分之一,而实际达标为上三分之一,奖励标准为100÷2=50元。
注三:跨年级、跨学科分别考核奖励,平行班按平均总成绩计,超过执教班基数每增加一个教学班增加原标准的
50%奖励;不满执教班基数减半执行。
注四:会考学科会考成绩参照执行,非会考考查(区统一命题)减半执行。
2、根据平均分情况奖励
励意见。
(三)个人工作质量奖励
不列入教学质量奖励制度范围的教工全部列入工作质量奖励范围,通过满意率测评实施奖励:
注:教师满意率测评对象为班主任、学生或家长;非教学人员则由教师测评。
三、教科研奖励
一、教研工作
1、学科教学评比
全国一等奖 500 二等奖 400 三等奖 300
市级一等奖 400 二等奖 300 三等奖 200
区级一等奖 300 二等奖 200 三等奖 100
校级一等奖 10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30
注:同一比赛成绩取高奖,不重复,分次比赛低等级标准减半奖励;
指导教师与上课教师同奖。
2、学科研究(观摩)课
全国级 200/堂市级150/堂区级100/堂校级50/堂
注:研究(观摩)课以教导处或政教处组织为准。
二、科研工作
1、科研论文
全国一等奖5000 二等奖4000 三等奖3000 市级一等奖3000 二等奖2000 三等奖1000 区级一等奖1000 二等奖500 三等奖200
校级一等奖80 二等奖50 三等奖30
注:同一评选成绩取高奖,不重复;
著作奖励增加50%。
2、教学案例
全国一等奖800 二等奖400 三等奖200
市级一等奖400 二等奖200 三等奖100
区级一等奖200 二等奖100 三等奖50
校级一等奖50 二等奖30 三等奖20
注:同一评选成绩取高奖,不重复;
各相关条线举办的论文等单项评选参照执行。
3、发表文章
全国核心刊物 120(30)市级 80(20)
区级 50(10)校级 10(5)
注:括号内为每增千字再增加奖励标准。
四、竞赛指导(组织)奖励
一、比赛获奖
全国级第一名(一等奖)1500 (600)
第二、三名(二等奖) 1000~ 600 (400)
第四~六名(三等奖) 500 ~ 300 (200) 市级第一名(一等奖) 800 (300)
第二、三名(二等奖) 500 ~400 (200)
第四~六名(三等奖) 350 ~250 (100) 区级第一名(一等奖) 200 (80)
第二、三名(二等奖) 150 100 (60)
第四-六名(三等奖) 80-40 (30) 二、文章发表
市级 30 区级 20
注:同一竞赛成绩取高奖,不重复;
集体指导项目人均不低于标准的1/2,指导集体项目(一般10人以上)奖励标准提高2~3倍;
指导系指该项目由指导老师平时或赛前经过一段时间系统指导的,没有经过指导老师系统指导的作为组织教师,奖励标准为原标准的2/3;
非教育(一般与教育相关的)部门组织的竞赛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