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5.01 房地产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案例】按照财税【2016】36 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140号文又对扣除项目进行了进一步补充。

如果按照财会【2016】22号文进行会计处理,假设房地产开发商一般纳税人当期销售自己开发的商品房,销售额是3330万元,对应的开发成本是2400万元,其中包含得地价款是1110万元。适用税率为11%。(相关数据举例以计算讲解方便为宜)

借:银行存款 333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0万

贷:库存商品 2400万

由于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地价款,还需调减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10万

贷:主营业务成本 110万

但是这样处理我们会发现,其实是将开发商当期营业成本中对应土地价值的部分被认为冲减掉一块,企业财务账面反映的土地成本似乎被吃掉了一块。

1.这样处理的会计后果是:

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

主营业务成本2290万

主营业务毛利710万

销项税额净额220万

2.土地增值税的处理后果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一条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市十四细则第七条第(一)也规定,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房地产销售收入3300万

可扣除销项税额220万

土增税清算收入3080万

土增税土地成本2400万

3.企业所得税处理后果是:目前企业所得税的争议也是在于收入确认。由其涉及按照毛利率计算的完工前计入应纳税所得的金额。在企业所得税政策没有明确之前,我们建议暂按会计处理口径。

4、我们的评价:房地产开发商涉及的差额征税,相对其他行业影响较大

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

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1、基本流程:凭证制单——凭证审核——记账——对账——其他系统结账——总账系统结账 2、支付社会保险费: 划出社保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保险(公司缴付部分) 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缴付部分) 内部往来——XX分公司(按全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按未扣除社保费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或现金(按其差额) 3、确认收入: 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 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1%的税率) 购进工程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各种税金(销项减进项) 贷:银行存款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3%) 4、固定资产: 收到购进单据——在固定资产系统“日常处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系统中生成凭证——月末计提折旧——与总账系统核对无误——对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结账。 固定资产增加时, 借:固定资产——各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管理部门用) 工程施工——项目部(生产用、项目部管理用) 贷:累计折旧 5、低值易耗品-1: 对按相关规定应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先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按九一摊销法摊销90%计入相关项目成本——另10%在该低值易耗品报废时予以核销,转入相关成本。 购进时, 借: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各地营改增差额征收增值税政策汇总分析

各地营改增差额征收增值税政策汇总分析 目前营改增试点已经扩大到11个省市,各地陆续出台关于差额征收增值税如何申报的具体规定,各省之间的规定是否相同,有什么特别的规定,本文将各地政策进行整理汇总,以期给纳税人提供帮助。 一、中央文件关于营改增差额征收增值税政策基本规定: (一)差额征税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规定: 1.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

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4.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 (二)关于扣除凭证的规定 财税[2011]111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规定: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房地产帐务处理大全

一、资产类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现金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支取现金或是预支现金 借:其他应收账——XX 成本类或材料类科目 贷: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账款:主要是核算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转让和销售开发产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而向购买、接受和租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①出售租赁商品房而应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项(所附原始单据:购方协议销售发票或出租发票) 借:应收账款——XX公司或个人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出让材料而应收取的未收款项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坏账准备: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而计提的坏账损失,主要有两种核算方法:一种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提取坏账准备金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收回已转销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应收票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转让、销售开发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销售商品房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商业汇票到期: 若为无息商业汇票(所附单据:销售发票、双方协议)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若为有息商业汇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XX公司 财务费用 (6)预付账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合同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分别设置“预付承包单位款”和“预付供应单位款”两个明细科目。 ①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所附单据:付款申请书、付款单) 借: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拔付承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 借: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贷:库存材料 企业与承包单位按月或是按季进行工程结算时(所附单据:工程价款结算单)

(完整版)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一.房地产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先谈谈会计流程吧。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流程与其他行业的会计流程大同小异。 1、关于费用的报销。有关的业务人员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由会计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核,最后由签批权的 负责人签字后,由出纳支付。出纳做记账凭证。 2、房地产行业一般情况同上。只是在出包工程时支付工程款,有的企业由会计部会同工程部按定额或形象进度测 算工程进度并以此支付工程款,有的企业只由工程部测算工程进度,有关人员签字后支付工程款。实际上就是会计的《建筑会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 3、出纳只做与货币收支有关的记账凭证,并据此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4、由会计部有关人员进行会计记账凭证审核。 5、由会计部有关人员进行记账凭证汇总、试算平衡、记账。 6、由会计部有关人员制作转账凭证。由会计部有关人员审核,再记账。 7、填制会计报表、税表。 再谈谈房地产行业会计科目的设置。房地产行业的会计科目与一般的制造业的会计科目基本相同。一般的货币资金、往来等都用。不同的是: 工业企业一般不使用:预收账款、预付账款。而房地产行业使用这两个科目。工业的“生产成本”,房地产行业改为:“开发成本”,它下面设6个二级科目,分别是: 1.土地出让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工程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 5配套设施工程费、 6.开发间接费。 一般房地产行业按项目、开发期设置三级科目。(必须说明,在成本核算方面,最理想的核算方法是按栋核算成本,以建筑面积做为分配混合费用的依据。但是,由于实际工作中,由于有关人员、收费等是打包的形式,按上述方法分摊较难,再加上同期开发的楼盘基本相同,可以采用按项目、开发期核算成本)。工业企业的“库存商品”改为“开发产品”;“制造费用”改为“开发间接费用”。 二.再谈谈有关税费情况。由于房地产开发的产品周期较长,一般的按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时间会较长,但是, 国家的税收不能延期,因此,有关的税法规定,按企业收取的预收款为税基计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也就是说,当房地产行业销售期房的时候,就开始交税。并且按一定的比例预交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行业还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当工程开发完毕后,要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 1、资产类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现金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支取现金或是预支现金 借:其他应收账——XX成本类或材料类科目 贷: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账款:主要是核算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转让和销售开发产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而向购买、接受和租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①出售租赁商品房而应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项(所附原始单据:购方协议销售发票或出租发票)

差额征税政策

全面营改增差额征税政策的12个问题 发布日期:2017-03-31 信息来源: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纳税指南宣传专刊-全面营改增差额征税政策指南(2017年3月总第199期)编者按:自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营业税原有的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了“平移模式”,基本延续了原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与前几次营改增扩围相比,此次全面扩围中适用差额征税的情况显著增多,内容也更为复杂。为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差额征税相关政策,本期专刊专门对此次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中适用差额征税的有关政策内容进行梳理、汇总,供大家学习参考。 全面营改增差额征税政策指南 1、问:什么是营改增差额征税? 答:营改增差额征税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 2、问: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发生哪些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 答:全面营改增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新增项目如下: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纪代理服务; 3、旅游服务; 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6、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允许扣除的资金项目; 9、劳务派遣服务; 10、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1、安全保护服务; 12、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13、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14、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15、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16、签证代理服务; 17、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18、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为境外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项目。

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的会计处理

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的会计处理李志远 / 2016-12-136420 标签: 建筑业营改增 建筑业财税 简易计税 差额纳税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导读:依据财政部财会〔2016〕22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案例: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业主全部工程款100万元,自建部分成本为16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A建筑公司向业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A建筑公司按差额计算税额申报: (1000000-800000)÷(1+3%)×3%=5825.24元。 A建筑公司按全额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 发票金额(不含税)、税额计算: 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 金额=1000000-29126.21=970873.79元; 按照上述金额和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差额纳税属于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业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包括全部工程的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差额纳税A公司账务处理: 1.工地发生成本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60000 贷:原材料等 160000 2.支付C公司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 3.取得分包发票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允许抵扣的税额= 800000÷(1+3%) × 3%=23300.97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3300.97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3300.97 4.确认收入和费用 合同总收入=1000000 ÷(1+3%)=970873.79 合同总成本=160000+(800000-23300.97)=936699.03 借:主营业务成本936699.03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4174.76 贷:主营业务收入970873.79 5.收取业主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工程结算970873.79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9126.21 6.工程项目结束 借:工程结算 970873.79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936699.03 ——合同毛利 34174.76

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1(非常全)

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 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 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 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 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 法》 (宣传资料) 为加强营业税征收管理,规范营业税差额征收管理,本市近期推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沪地税货【2010】28号),对符合《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条件营业税企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办法涉及8大类60个项目,其中按照市政府精神新增10个项目,比照、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新增10个项目:1、产权交易所2、出入境服务机构3、航空货运公司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5、代理技术进出口业务机构6、劳务公司7、设计单位8、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9、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产权交易 所两个项目(办法中第49 条、第50条)并为一个项 目]。 具体操作办法: 对涉及上述新增10个 项目差额征税的企业,应 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同时, 对办法中第3条、第39条、 第47条,涉及沪府办发 [2008]38号规定按差额征 税的,仍按原规定办理备 案手续。 1、对符合条件即将 开展业务发生前,应向主 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各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依法批准成立的批文及 相关资料.到区局窗口办 理,申请备案。 2、各主管税务所收到 企业备案申请后,对相关 申请及附报的有关资料进 行审核(合同、开具给协 作方的支付凭证、协作方 开具的发票等)上报区局 审批。 3、在营业税申报时, 按照新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的要求,如实填列营业税 营业额减除项目明细表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营业 税管理,规范营业税计税 营业额扣除项目的税收管 理,促进服务经济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 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 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 于本市范围内负有营业税 纳税义务,按差额方式确 定计税营业额,并据以征 收营业税(以下简称差额 征税)的单位和个人(以 下简称“纳税人”)。按差 额方式计征营业税的具体 项目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第二条所称 “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 业额”是指以纳税人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 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 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 下简称应税行为),以收取 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 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 (以下简称扣除项目)后 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第四条纳税人发生

差额征税税率

差额征税税率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如下:(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

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个税免征额_税率与拉弗曲线经济学家……2011.10个税免征额、税率与拉弗曲线□周伟武康平(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4)一、背景及问题的提出《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至今,我国已经历了六次修订,而关于个人工薪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的费用减除标准(即个税免征额)的调整以及税率结构的设计更是受到了政府、学术界和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此次讨论的中心议题主要放在如何贯彻中央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以便更有曾铮最近总结了韩国政府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调整初次分配格局以效地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上。

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模式各阶段账务和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模式各阶段账务和税务 处理 比如说【2016】31号文,将营销设施建造费归入了开发间接费用里做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而我们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依据的却是会计准则和相关的会计制度,依据会计处理上的要求,假造售楼处要做为自建固定资产来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仍有网友纠结于2016年31号文的条款,请思考一下土地增值税关于售楼处的相关扣除规定或者直接看一下土地增值税关于开发间接费用的定义,不难发现这里边是不包含营销设施建造费的。因此,在土地增值税的法规体系下,把售楼处作为开发间接费用处理是错误的。 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企业所得税不同,国税发【2016】31号文件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

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企业所得税中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应计入开发间接费,土地增值税开发间接费并没有包括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也不能按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做1 2项目中进行扣除,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扣除。如果要用税法来处理账务,遵从税法做账务处理,我们就无所适从。 本文就是在依据会计相关规定的原则下,对九种售楼处建造使用模型进行分阶段的账务处理,以及涉及到的相关税种的处理。请各位网友批评指正。 九种售楼处分类 项目小区内,单独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完成,拆除; 项目小区内,单独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完成后转自用或出租; 项目小区内,单独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完成后,转让销售; 项目小区外,单独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完成后,拆除; 项目小区外,单独修建售楼处,待销售完成后,无偿捐献政府; 利用企业自有商品房作销售处,待销售完成后,转让销售; 利用企业自有商品房作销售处,待销售完成后,转作自

房地产中介公司会计实务处理

房地产中介公司会计实务处理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房地产中介公司会计实务处理 1,房地产中介的会计科目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代收代付核算比较麻烦,需要对代收代付费用类别进行明细科目的设置。 其他的就用新会计准则的科目就可以了。 最常用的会计科目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2,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就是指房地产的中介费,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办证费用的归属问题: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帮助客户办理二手房买卖,租赁,过户等业务时,需要代客户向办证中心或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相关的办证费用。收到办证费用时,按照收入进行确认;支付办证费用时,按照成本进行确认。 成本一般包括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及职工薪酬福利等。 3,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如果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要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 其中营业税按照中介服务收入的5%,城建和教育附加分别按照营业税额的7%和3%,企业所得税基本按照净利润的25%,个人所得税的比率根据净利润的金额大小确定。 4,刚开始营业时,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用”,按期分摊进入管理费用。 新公司开办时缴的租房中介费和租房保证金怎么做账 租房中介费可以先计入开办费-租房中介费等有收入时计入管理费用,保证金计入其他应收款-租房保证金(房主名) 中介费:借:管理费用贷:现金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账款贷:现金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附件: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营业税差额征收管理办法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营业税管理,规范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的税收管理,促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并据以征收营业税(以下简称差额征税)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差额方式计征营业税的具体项目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第二条所称“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是指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下简称应税行为),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以下简称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第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根据税法规定可按差额征税的,凭合法有效凭证,在计算营业额时扣除相关支付的款项后,按差额征税。 第五条第四条所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按以下情况确定: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该单位或者个人发

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对纳税人由于破产、债务、资金等原因,法院或其他执法部门对其不动产或土地进行强制裁定抵偿或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且无法开具发票的,不动产购入方可将法院裁定书、法院调解书、契税完税凭证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视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四)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外汇支付凭证、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六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二)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三)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

堵住劳务派遣差额征税的漏洞【税收筹划技巧方案实务】

只分享有价值的经验技巧,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堵住劳务派遣差额征税的漏洞【税收筹划,税务筹划技巧方案实务】劳务派遣行业,在营改增之前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营改增后可以选择适用差额征税政策,即销售额中可以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简易方法计税。税收政策本身是好的,可以达到避免重复征税的设计目的。但是,在政策的执行层面还存在漏洞或者不可控性,给税务机关征管带来困难,有纳税人在未提供任何劳务的情形下,仅凭用工单位提供的工资单加上“人头费”凭空开具发票,浙江省某市税务稽查部门近年来就查处过此类案件。 派遣用工的运行方式各异,政策上没有形成劳务派遣的统一规范的模式,给不法纳税人虚构经济业务提供便利。营改增前税收上没有派遣用工的管理要求规定,实践中派遣用工的管理方式五花八门,比较典型的有两种,一是劳务派遣公司招收劳动力,将其派遣给用工单位工作并接受管理;二是由用工单位自行招工,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代为发放工资、办理社会保险。 派遣用工的人员身份复杂,人员信息不全,给虚构人员提供便利。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之间不产生资金流,给虚构业务提供便利。在实践中,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往往采取签订反委托协议的方式,将劳务派遣公司代为支付或办理的事项,反委托给用工单位实施,两者之间除人员管理费即“人头费”外不产生资金流,仅仅收取“人头费”,用工单位虚转的资金或者套取的钱款,不存在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之间资金纠纷的担忧。营改增后差额征税政策仍然面临执行问题。营改增后,劳务派遣行业从税收政策层面重新作了规范,相对严谨,但还有可乘之隙。比如,“员工”的概念如何判定,是否必须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参保为限制条件,员工的信息如何记载并保存,以便于核对或事后查证;作为差额征税扣除

房地产工程付款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工程付款的会计处理 工程进度度,会签完成,借 地产开发公司会计核算,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像其他企业那样是按照会计年度进行损益的核算,其经营成果只能是一个开发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后,才能进行该项目的决算。这个时候才能结转收入、成本支出,计算经营成果。 平时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一般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收到的预付款,在“预收工程款”科目核算。 详细核算方法,你可以参考我的共享资料中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实务实例。 你还可以参考以下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 1002.02 贷款专户一般项目公司只有一个,如有几个则下设明细 1002.03 按揭保证金户视情况可设明细,同时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要求对应在开一个一般结算户,专门用于在按揭保证金解冻时划入一般结算户

这样区分的目的是因为按揭保证金户是不能随便动用的资金,便于统计公司的可动用资金,可动用资金这一概念对一个房地产公司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在报建的时候,计委和建委都会要银行开具相应的资金证明,这个按揭保证金上的钱是不能计算在内的。 1009 其他货币资金、1101 短期投资、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111 应收票据、1121 应收股利、1122 应收利息这几个科目基本上不会用,投资业务核算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不再详述。 1131 应收账款现在都是房子预售,用预收账款或其它应付款,一般不用应收账款,房地产开发商一般不会赊销房子,如果在市场发生大的困难时,也有可能用分次付款的方式促销,会形成应收账款(交房,并且结算以后),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收账款业务比较多而且余额大的情况,这份工作不干也罢。 1133 其它应收款注意这个科目有很多存出保证金要放在这个科目,主要是报建过程中的一些如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临时接电保证金等,各地政府花样不一样,可以详细了解一下项目报建部门及工程部门的同事。这个科目建议只设这样几个明细科目:内部个人借款、存出保证金、合作单位往来、其它;用个人、客户往来核算实现对每个人、单位的明细管理。这个功能前面所述的两个软件都可以实现,但要在开始进行设置时设好,尤其是存出保证金账户,在实际工作中,报建部门拿回来的收据都是一样的,会计尤其是刚

差额征税汇总及说明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试点过渡时期的一种产物,差额征税项目的政策的规定,散落在36号文件及部分公告当中,差额征税项目如何发票开具?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所有差额征税项目都要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全额开具发票,差额征税不建议通过开票软件中的差额开票功能实现,而是通过差额申报的方式即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的填报实现差额后征税。 还要区分两种情形具体在实践中操作 第一种情形是差额扣除部分政策上明文规定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差额扣除的工资、保险、福利费、公积金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形我们在发票开具上有两种选择,如果购方要专票,那么开具两张发票(差额后的部分开具专票,差额扣除部分开具普票),如果购方不要专票,则开具一张全额普票。然后对应差额扣除部分金额,分别对应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三相关行次和附表一第12-14列填报就可以实现差额征税了。举个发票开具的小例子,一个劳务派遣企业收到用工企业100万元款项,其中80万元用于支付派遣用工工资、保险等,用工企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则劳务派遣企业应开具两张发票,一张20万元的专用发票,一张80万元的普通发票(按适用税率开具)。 第二种情形是差额扣除的部分没有政策规定不可以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例如建安企业差额扣除的分包款,物业公司差

额扣除的代收自来水消费等情况。那么,发票开具方式就是一种:一票结算,或者一张专用发票,或者一张普通发票。举个例子,一个建安企业收到甲方不含税100万工程款,分包出去80万(也是不含税价),该企业选择简易征收,那么该企业应缴的增值税是(100-80)*3%=0.6万元,若甲方要求建安企业出具专用发票,该企业应给甲方按100万不含税价全额给甲方开具专用发票,分包的80万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及附表一实现税额上的扣减。

房地产公司的物业会计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公司的物业会计的账务处理房地产公司的物业会计的账务处理 第一章经营收入核算管理规定 1 经营收入的范围经营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1.1.1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企业收取使用权房(如老公房)的租金也计入物业管理收入,并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1.1.2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除物业管理及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如企业经营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前期费收入等。 1.1.3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1.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企业代为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代为房屋出租取得的收入;代为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还包括房屋中介代理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1.2.1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2 经营收入的确认及其时间 2.1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为 经营收入的实现。当年度经营收入必须计入当年度损益,不得提前或延后。 2.2物业大修收入应当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 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可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或者在收到合同规定的价款之日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 经营收入会计科目处理 3.1 因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业务取得的经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 收入”科目。其他如材料物资销售等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范围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上科目必须按收入类别和项目管理处分别设置并进行明细核算。 3.2 企业利用业主委员会的场地收取停车使用费,所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应 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贷方,并全额计提和交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支付业主委员会收益或各种应承担的管理费用(按协议规定 列支)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借方;物业公司自身获 得的收益,即“其他应付款—***场地停车费代收”科目的贷方余额,借记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管理处和费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二章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 1 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应遵循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按照物业管理、物业经 营、物业大修等不同业务项目分别归集各自成本费用,成本核算方法一旦确定,至少在一个会计年度 2 成本划分原则为了正确核算成本,须分清以下成本费用界限: 2.1生产经营成本和非生产经营成本的界限只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消耗才能 计入生产经

增值税差额征税十三种业务

增值税差额征税十三种业务政策汇总与详解 本次营改增中,出现了很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情况,汇总起来一共有十三种,分别体现在以下文件中: 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二中列举了七种业务: 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航空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销售商品房一般计税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中又补充了三种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中又补充增加了一种业务: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转让二手房,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外购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个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住宅有特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增加了物业公司水费的差额征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增加了安保服务规定,要求按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综上,全部汇总起来就是十三种业务涉及差额征税。下面试就差额征税的具体情况及对下游企业入账及抵扣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一、金融商品转让 1、增值税差额征税规定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一点其实在营业税中已经有了规定,增值税仅仅是将原有营业税政策进行了延续。 2、如何计算差额征税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发票及对下游影响

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和工业企业(制造业)在会计核算上是有不同的。从成本核算:制造业生产成本周期短,产品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完成生产成本的制造;而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周期长,房屋开发建设一般跨年度才可完工。所以,这是两个不同行业的会计核算,还有很多不同之处,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一)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3、土地使用权出租以及房地产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计算公式=营业额×适用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依所在地区分别适用7%、5%、1%征城市建设维护税,依3%计征教育费附加。 (三)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

《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它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计算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加计扣除。 (四)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 值)×(1-30%)×1.2%。出租房屋税率12%。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六)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但在土地开发建设,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缴纳印花税。凡进行房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0.05%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应监督买卖双方在转让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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