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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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总述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2005年,深圳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提高;科学、教育、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创建并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市功能更趋完善。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本地生产总值(GDP)4926.90亿元,比上年增长15.0%。人均GDP达60507元,比上年增长11.5%。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243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9.4%。三次产业结构为0.2:52.4:47.4。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4885.26亿元,比上年增长49.6%。全市年末常住人口827.75万人,比上年增加3.4%。
(二)环境质量概况
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全年优良天数为360天。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1%。河流水质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水质Ⅴ类标准。近岸海域东部海水水质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程度提高。环境辐射处于安全状态。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深入开展珠江流域(深圳)整治行动和治污保洁工程,全面加强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办结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我市生态环境的议案》和《关于治理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的议案》。全年完成环境保护投资115.7
亿元,比上年增加36.2亿元,占同期本市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35%。
成功举办了“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因在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中成绩突出,荣获第三届中国臭氧层贡献奖特别金奖。完成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在国内率先通过全国生态监察试点考核。
二、空气环境
(一)空气环境质量
200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360天,占全年的98.6%,比上年增加16天;超过二级标准的天数为5天,占全年的1.4%(见图1)。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见图2)。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 0.02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为0.039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33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为0.06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12毫克/立方米。
全市降水年平均pH值为4.59,比上年上升了0.10,降水酸性有所减弱。
年平均降尘量为7.08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比上年下降0.62吨/平方公里?月。
(二)废气排放
2005年纳入全市环境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废气排放量为1389.74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35万吨,排放达标率为99.7%;烟尘排放量为0.64万吨,排放达标率为99.4%;工业粉尘排放量为0.01万吨,排放达标率为99.0%。
(三)措施与行动
开展南头半岛区域废气专项整治。完成了南山热电厂“热电联产”项目,集中向12家印染企业供热,取代了上述企业的34台小锅炉和29根烟囱;督促妈湾电厂建设1#、2#、3#机组脱硫设施;关停了8台小燃油机组。3家工业窑炉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仪器;实施了“蓝天行动”,责令小南山取土场、深康石场等扬尘污染企业、9家烟尘超标企业、未加盖泥头车416辆次进行整改和治理,有效遏制了废气污染。
全面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初步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机动车排放控制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新车严格实行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强化在用车辆监管。深化环保分类标志制度,在全市加油站强制添加车用燃油清净剂。开展混合动力等清洁汽车研发与示范运行,在龙岗建立了全省首条混合动力客车商业化营运示范线,启动出租车、公务用车使用混合动力汽车的可行性研究。加大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编制《车主环保手册》,加强对公交营运司机的培训。全年共检查机动车34940辆,查处超标车5742辆。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1%,比上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西丽水库、铁岗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松子坑水库、径心水库、铜锣径水库、枫木浪水库和三洲田水库达到国家地表水水质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深圳水库水质明显改善。
河流:深圳河、布吉河、大沙河、茅洲河、观澜河、西乡河、龙岗河、坪山河、福田河及新洲河等主要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新洲河、大沙河和福田河水质有所改善。
近岸海域:东部海域水质良好,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大肠菌群。与上年相比,东部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西部海域水质明显下降。
(二)废水排放
200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1.16亿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59万吨,氨氮排放量为0.86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6.8%。
(三)措施与行动
大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入库支流污染治理。完成黄麻布河、库坑河、牛城水等多条支流整治,开展石岩河、塘头河、麻嵌河、白芒河等4项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保障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安全。
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坪地横岭污水处理等4处污水处理设施,完成观澜河和布吉河2座水质净化工程扩建改造项目,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22.3万吨/日,使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60万吨/日;福田河、大沙河、新洲河、凤塘河等深圳河湾支流建成了43.2公里的截污管网,截流污水近20万吨/日。同时,还开展了燕川等8座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为今后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组织开展了打击不法排污、整治电镀重污染行业、蔬菜种植水产养殖地及市政污染设施等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违法养殖清理行动,全年共开展清理行动21次,共清理生猪5万多头,有效打击了违法养猪回潮,减轻了我市河流的面源污染。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部分路段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