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介绍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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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介绍及细则

现金分期业务简介

现金分期是杭州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支取现金并分期偿还的业务。我行信用卡客户可以向我行申请现金分期,申请将其信用卡额度转换为现金,转入其本人在我行指定的借记账户,并按指定期数分期归还的分期业务。

现金分期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持有我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信用状况良好、卡片处于正常状态且卡片激活时间满3个月(含)。同时,申请人应持有我行开立的有效借记卡账户。

现金分期申请金额

办理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必须为100元整数倍,单笔最低为人民币500元。在任何情况下,申请的现金分期本金未还总额均不得超过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现金分期收费标准

我行为持卡人提供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现金分期选择(每期为一个月),对应每期手续费率分别为0.85%、0.75%、0.72%、0.72%、0.75%、0.75%。

每期手续费=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分期本金总额以期数为单位平均摊还,每期分期金额和每期手续费同时入账。

现金分期申请方式

1.官方客服申请

①申请时效内,拨打我行官方客服95398

②根据自助语音服务提示,进入信用卡服务

③选择分期业务,选择现金分期

④选择分期金额,选择分期期数

⑤输入持卡人本人在我行开立的借记卡账户,确认提交

⑥系统立即审核,并自动告知申请结果

2.信用卡网银申请

①登入我行官方网站,进入个人网上银行登入

②点选“信用卡”项下的分期业务,选择现金分期

③选择借记卡卡号,选择信用卡卡号,

④选择分期金额,选择分期期数,确认提交

⑤系统立即审核,并自动告知申请结果

3.手机银行申请

①登入我行手机银行,进入信用卡栏目

②选择现金分期

③选择分期期数,选择分期金额,确认提交

④系统立即审核,并自动告知申请结果

现金分期案例

小王持有我行信用卡及借记卡,其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为50000元。考虑到最近急需现金,小王于1月5日通过我行客服热线成功申请了一笔金额30000元现金分期,选择分期期数12期。该笔30000元现金分期金额将在24小时内转至小王本人在我行开立的有效借记卡账户。12期现金分期,单期手续费率为0.72%/期,则小王每期应还本金为2500元,每期应还手续费30000×0.72%=216元。12期一共收取手续费30000×0.72%×12=2592元。

现金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杭州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以下简称“现金分期”),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相关细则。

一、现金分期业务是本行向符合条件的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在其杭州银行信用卡额度内透支资金并转账至持卡人本人在本行开立的有效借记卡账户,并与本行约定分期归还本金及手续费至本行信用卡账户的业务。

二、持卡人可通过本行24小时客服热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申请办理现金分期业务,本行有权根据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并依据本行相关业务规定核准是否同意该申请。

三、成功申请现金分期后核准发放的资金仅能用于持卡人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消费,不得用于股票、债券等资本投资、房地产(含车位)投资及任何经营性等非消费领域,同时持卡人使用资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监管要求。持卡人须保留与资金用途相关的合同、发票等原始交易凭证,且本行保留要求持卡人随时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材料的权利。如持卡人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证明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的实际用途不符合本条款及细则的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要求,本行有权提前终止现金分期并要求持卡人一次性支付剩余本金及手续费。同时,本行有权采取《杭州银行信用卡章程》、《杭州银行信用卡个人领用合约》规定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或有关服务、调整信用额度、设置或调整交易限额、要求持卡人立即偿还任何未还债务、终止信用卡账户等。

四、现金分期仅限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卡片状态正常且卡片激活时间满3

个月(含)的主卡持卡人办理,不受理附属卡持卡人自行办理本业务。

五、现金分期的币种仅为人民币,现金分期金额(以下称“现金分期本金”)必须为100元整数倍,单笔最低为人民币500元。持卡人可申请一笔或多笔现金分期。现金分期本金以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额度(溢缴款和临时额度不计入可用信用额度)为限。在任何情况下,申请的现金分期本金未还总额均不得超过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六、现金分期可供选择的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每账单月为1期)。

七、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于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如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不能被期数整除的,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

八、现金分期手续费采取分期收取的方式,分期收取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每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

九、各分期期数的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如下:

十、现金分期的申请是否通过,以本行银行卡中心综合评定结果为准。

十一、经本行核准后,现金分期本金将全额计入持卡人的已用信用额度,相应分期金额划转至持卡人申请现金分期业务时指定的持卡人本人在本行开立的有效借记卡账户。

十二、持卡人应当提供准确的借记卡账户并确保该账户状态正常。若因持卡人提供的借记卡账户信息有误或该账户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等情况)导致汇款失败或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入持卡人提供的账户、转入他人账户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十三、现金分期本金及手续费,不参与本行信用卡积分计划。

十四、每期应还本金、分期手续费将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

十五、现金分期的每期应还款计入持卡人申请本业务所用杭州银行信用卡的每月最低还款额,适用《杭州银行信用卡章程》、《杭州银行信用卡个人领用合约》中有关最低还款额的所有规定;第一期应还款将计入成功申请现金分期业务后出具的首个杭州银行信用卡账单中的最低还款额。

十六、持卡人申请现金分期成功后,分期金额将从分期后最近一期账单起列入账单。现金分期每期应还本金 = 分期本金总额÷分期期数,每期应还本金(精确到分)逐月计入持卡人信用卡账户。

十七、持卡人成功申请现金分期后,将在额度内冻结其申请分期的金额及应支付手续费,冻结额度会随持卡人每期还款而逐期减少,直至持卡人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及手续费。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额度将根据其每期实际还款金额等额恢复。

十八、除非本行另行批准,持卡人账户中的溢缴款仅能偿还当期现金分期本金及手续费,不能用于提前清偿未到期的现金分期本金及手续费。

十九、若持卡人卡片到期续卡、挂失、补卡、换卡等情形,现金分期业务不因此终止,持卡人仍需继续按期缴付或提前全部清偿应偿还本金和手续费。

二十、持卡人申请的现金分期业务一经成功办理,不可随意撤销,不可对分期期数进行更改,但可申请提前终止现金分期。

二十一、持卡人若要对已分摊的现金分期业务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款项,须致电本行客服热线95398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须一次性还清未偿还的分期款项及剩余期数的手续费,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对于已成功提前还款的分期交易无法给予撤销处理,且该提前还款金额无法再次给予分期处理。

二十二、若持卡人信用卡卡片/账户被销户、停卡、卡片到期未续卡,或持卡人违反本条款及细则,或持卡人逾期还款,或发生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定或其他不正当使用资金等情形,或本行认为持卡人资信状况发生恶化,确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现金分期业务时,持卡人的未付剩余分期金额及其他相应费用全部视为到期,本行有权要求持卡人一次性偿还剩余分期金额、剩余手续费及其他相应费用,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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