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单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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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单》填写说明
由于北京市气象局《差旅费报销单》自2007年3月底已更换为新版本。为便于职工填写,现根据《关于北京市气象部门出差、定点及差旅费报销等有关要求的通知》(京气发[2007]26号)的相关规定,做如下说明,供大家参阅。(欲了解单项说明可点击相关链接的数字)
⑴“单位”栏:填写差旅费支出的账户所在单位的名称。(返回)
⑵“姓名”栏:实名填写。如3人以上,则填写“××等”,后面共计人数写上总人数即可。注意:要与“各项补助”几栏中的“人数”相符。(返回)
⑶“出差事由”栏:应如实填写具体事由。
①如是会议要附有会议通知;
②如是上级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邀请,要在报销时附上邀请函;
③如是外出学习,要附有学习通知;
④如是探亲或休假,应在“事由”栏中注明,并按相关规定报销往返车船费。
⑤如上述情况都不是,则要填写出差申请表(如下),注明出差人员、时间、地点,具体事由及经费出处等,由所领导签字,附于报销单后。
出差申请表(返回)
⑷“经费类别”栏:填写“零余额账户”或“基本户”。对具体项目划分不清楚,可向办公室或会计咨询。如从项目费中支出,请于“报销单”右上角(即⒄处)注明支出的项目名称,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返回)
⑸“起止日期”栏:所填天数要与“各项补助”几栏中的天数一致。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如起程日车票是当日晚11时的,也算1天;回程车票如是当日凌晨,亦算一天(即1.31-2.1,算2天)。(返回)
⑹“附件张数”栏:填写出差报销的附件总张数。(返回)
⑺“飞机票”栏:现金支付填写往返机票总金额,支票支付见下面的特别说明
①国内航班的机票报销
●如是普通机票,可直接作为报销凭证。
●如是电子客票,要持电子客票行程单;如没有行程单,则需提供能够证明机票价格的凭据并将登机牌一同作为报销凭证。
②国际航班的机票报销
●需持发票及机票原始凭证作为报销凭证。如报销时无法提
供机票原件,须先将机票复印件与发票一同报销,待可提
供时到会计处用机票原件将复印件换回。
“备注(乘飞机理由)”栏:对因特殊情况乘坐飞机,但并未符合乘
坐标准的,应如实填写乘机理由。并由主管局长在此处签字。(返回)
⑻“火车票”栏:现金支付填写火车票总计金额,支票支付见下面的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如“飞机票”、“火车票”及“其他”用支票购买,则把支票号填写上即可(例:支#9311);如购买的票据部分用支票,部分用现金支付,则把总金额填写上,后用括弧注明[例:1000元(支:#9311现:300)] (返回)
⑼“住宿费”栏:填写所有住宿费票据的合计金额(返回)
⑽“伙食费”栏:此栏金额=“伙食包干”中的“金额”栏(返回)
⑾“伙食包干”栏:填写此栏前,先在“是否由接待单位安排伙食”处选择“是”或“否”
●对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在限额内(即:每人每天50元)凭发票实报实销。此金额合计填写在“伙食费”栏内。
●对接待单位没有统一安排伙食的按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每人每天50元发放。在“标准”栏填写50元,“天数”按出差实际天数填写,“金额”栏只填写最终合计金额(即:标准×天数×人数)。(返回)
⑿“公杂包干”栏:填写此栏前,先在“是否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处选择“是”或“否”
●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减半发放公杂费(即:每人每天15元),
●对没有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按公杂费包干标准发放公杂费(即:每人每天30元)。在“标准”栏填写15或30,“天数”按出差实际天数填写,“金额”只填写总金额(即:标准×天数×人数)。(返回)
⒀“乘车超时”栏: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个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在填写“标准”时,只把金额合计写上即可(即:标准×天数×人数)。(返回)
⒁“未乘卧铺”栏:符合购买卧铺票条件而购买硬座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补助。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的,改乘硬卧的,不再予以补助。“标准”栏只填写金额合计。(返回)
⒂“其他”栏:包括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机建费、保险费、长途车票、定票费等除机票费、火车费、住宿费及伙食费以外的其他相关费用,不包括本地及出差地的出租车票、会议费、资料费。只填写合计数。(返回)
⒃金额大写标准:大小写金额要一致。金额不足万位的,在“万”字(类推)前面划X 。如果金额截止到某位整数,则在其后的位数前填写“零”。(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