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关于员工出借账户、代客过渡资金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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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由于员工向外部机构、个人出借个人账户,以及代客户过

渡资金问题引发严重违规事件,甚至导致案件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风险较为突出,引起了各级机构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此类问题原因构成复杂、客观因素较多,在处理上各地区没有一标准,难免出现问责“过泛”现象。通过对黑龙江省建设银行2009年以来发现的50余起涉及员工出借账户、代客过渡资金的问题,尝试对几种主要现象进行归类分析找出原因,如何防控等方面进行简要剖析。

当前员工出借账户、代客过渡资金的主要类型

(一)为亲戚朋友提供便利。在50余起涉及员工出借账户、代客过渡资金的问题中,有27起属于此类现象,占比53%。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亲友图省事。一些员工的亲戚、朋友在生意来往中为了方便,委托我行员工代为过渡资金,其中有的还是员工家属使用员工账户处理生意上的资金来往。二是降低成本。亲友为享受速汇通等服务优惠措施,通过员工的金卡、白金卡办理业务;有的为了节约资金成本,借用员工信用卡进行交易。三是集合理财。为提高新股中签率,一些员工的亲友将资金集中到员工个人账户中合伙打新股,打新股结束后,员工又将资金归还到亲友账户。

(二)为客户提供方便。去年以来,我行累计发现此类现象14起,占

比27%。有些客户出于企业经营需要或自身便利,借用我行员工账户来往资金。一是在办理对公账户向对私账户转账过程中,有的客户忘带本人银行卡或身份证,故借用熟识的员工账户过渡资金。二是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过程中,有的客户因人不在本地,故将资金转给我行员工,请其代为办理还贷事宜。三是在客户大额取现时,网点因现金不足,而ATM 存在取款限额,因此,有的客户将资金经熟识的员工账户过渡后,再行提现。

(三)为完成任务。此类现象有5起,占比10%。一些员工为完成揽储或产品任务,让亲友将资金划到自己账户上,还有少数员工因为亲友帮助自己完成了任务,便投桃报李,将账户借给亲友使用。其出发点虽是为了我行业务的发展,但亲友亦是客户,非员工本人的资金在其账上频繁划转,意味着潜在的各类纠纷,甚至案件。而且,一旦发生风险,客户必会将其归为员工的职务行为,追诉到建设银行。

(四)为牟取个人私利。此类现象有5起,占比10%。极少数员工在“趋利”心态下,参与了各种形式的民间融资,并以本人账户过渡集资款项,更有甚者,还使用个贷资金从事民间高息融资活动。此类现象风险最大,民间融资往往缺乏法律保障和约束,一旦出现问题或产生经济纠纷,就可能“血本无归”,而使用个贷资金参与民间融资,更有悖

银行工作人员职业操守,情节严重的还可形成犯罪。

现实和潜在的风险

一是法律风险。若长期将账户出借他人用于生意来往或投资等相关事宜,或经常性代亲友过渡资金必将牵扯工作精力,同时,一旦涉及的经济往来产生纠纷或股市风险导致亏损,势必影响员工的思想情绪、工作状态,特别是出借信用卡问题,因信用卡脱离了员工控制,若在真实交易背景下用于代为付款,风险尚且不大,但若是信用卡被用于套现,且套现资金被用于非法用途,则员工个人可能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进而成为诱发操作风险事件的“导火索”。一般情况下,员工将个人账户交给家属使用,或出于帮忙性质偶尔替亲友转账支付,这种现象风险不大。

二是道德风险。员工能够经常性代客过渡资金,说明与客户有着较深的亲密度,必然掌握客户大量信息,其初衷也许是“服务客户”,但这种冠冕堂皇的借口下潜藏着的道德风险却是难以估量的。我分行曾有一名县支行网点负责人王某,业务熟练,拓展能力强,在所在机构是个著名的“能人”,帮客户转账、过渡生意周转资金是经常的事,其本人还常常以此炫耀客户对其的信任,然而,时间一久这种“信任”就变成了难以抵御的诱惑,2004年初,股市经过长时间的低迷后一度反弹至近1800点,

关于员工出借账户、代客过渡资金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付茂祥/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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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李某心动不已,便悍然将客户委托其过渡的款项中产生的200万元沉淀资金“借用”投入股市,然而此后股市又一路走跌,至当年底上证指数跌至不足1300点,而客户恰于年底要求与其清算资金,李某不得不已“割肉”退市,并赔偿了近70万元的损失。事发后,经我行积极做工作,客户未予声张,但是李某仍然因此失去了“饭碗”,我行也失去了一名培养多年的业务骨干,教训着实深刻。

三是监管风险。根据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办理规定金额(通常指凭卡号现金存款1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的客户身份进行识别。我行员工出借账户、过渡资金,导致办理该笔业务的真实客户身份无法得到识别,大额资金交易监控落空。同时,在代客过渡资金过程中极易衍生出代保管并使用客户对公账户等其他严重问题,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可能给我行带来较大的潜在监管风险。

四是信用风险。作为国家控股的大型上市银行,我们努力在社会上树立“管理严密、运营高效”的企业形象,我们的员工作为“内部人”,其职业行为就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企业形象的缩影,但是,借用账户以及采取纷繁复杂的资金流转渠道,历来是不法分子重要的作案手段之一,媒体和监管部门对此都极为关注。因此,员工一旦因为出借账户、代客过渡资金等问题直接导致案件,或被利用于单位或个人逃避债务、套取现金、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等目的,造成公众事件,必将严重影响我行在社会大众和监管部门心目中的形象。

原因分析

员工出借账户、代客过渡资金问题由来已久,各级机构也采取了不少教育警示、惩处问责等防控手段,但是,此类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从违规行为的岗位看,似乎前台操作人员就是产生此类问题的“重灾区”,然而,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认为此类问题屡屡暴露既有社会环境因素、个人思想认识问题,也包括对此类问题宣传引导和判断,以及管控能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2009年以来员工出借账户、代客过渡资金问题岗位分布表(一)受家庭、社会因素影响。从以上岗位分布表和对照图看,存在两个突出特点,一是虽然一线经营、管理岗位员工占比畸高,客户经理、储蓄柜员、会计及支行、网点负责人四类岗位累计占比达81%,但是与前台岗位本身的业务关联度并不高,有的储蓄岗位员工代亲友办理的是对公客户的资金来往,而有的会计人员系将账户借给亲友从事个人资金汇划;二是岗位分布广泛,前台经营部门、中后台业务管理和支持保障部门均有员工涉及。主要原因在于,本省部分地区员工家庭或家族成员投资经商,出于“近水楼台”的心理,认为我们员工反正就在银行工作,对业务流程比较熟悉,又就近方便;抑或持有金卡、白金卡交易成本低,故而借用员工账户或委托员工代为办理相关业务。

(二)风险意识淡薄。一是部分员工法纪观念、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为他人结转或过渡资金、代为归集民间融资款等私下经济往来可能导致的风险隐患估计不足;有的囿于情面,认为自己银行工作,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很没面子。不少员工认识不到,在未签署有效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这些经济往来会产生怎样的风险;而这些员工的亲友也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下,自身的资金安全并没有充分的保障。二是重业务,轻风险的思想“作怪”。有的员工对客户过度服务是为了业务发展而明知故犯,其中固然有对风险估计不足的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重业务轻风险”的思想依然存在。有的员工,虽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禁令,但认为只要自己不谋利,为客户服务一下,有利于维护与客户的关系,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服

务已“过度”。甚至个别管理者,为了本机构能完成揽储、发卡、贷款等任务,现实地认为:犯个“小违规”或打打“擦边球”,只要风险不大,如果能确确实实带来业绩的增长,那也值得。

(三)对有关从业政策掌握不准。在《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出台之前,总行已多次明确规定,禁止员工与客户之间发生非业务、服务交易事项的资金往来,利用员工个人账户为客户过渡资金或为客户提取现金等提供便利,与客户之间相互融通资金、私下收受非法利益。而我分行各级机构也将有关内容作为廉洁从业、法纪合规教育的重要内容经常组织学习、考试。但是,从实际效果看,有的员工学习不认真,仅完成了形式上的学习任务,根本没有将学习内容记在心里;有的员工虽然学了、记了,甚至能够背诵相关条款,但实际上对其实质仍然把握不准,在具体问题面前无所适从。

(四)受利益驱动。有的员工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规,但为

了谋取私利,以身试法。一些通过在客户间进行资金拆借、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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