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事业部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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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太阳·09发展战略
研发事业部管理实施方案
(2009年02月01日起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研发管理,达成目标,提升绩效,将研发人员之工作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1、建立、发展夜太阳研发事业部,构建夜太阳集团公司框架;
2、提升夜太阳核心竞争力,充当企业龙头角色;
3、建设大研发强势平台,实现公司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平衡发展;
4、建设研发中心市场经济运作模式,相对独立经济核算。
第二条适用范围
1、主要执行单位:夜太阳研发事业部。
2、相关执行单位:夜太阳研发事业部。
3、主要执行人:夜太阳研发事业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责权利
1、研发事业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签批工作。
2、研发事业部是一个受总部监督管控、自行研发管理、盈亏自负的相对独立机构。以体现效益为主。
3、研发事业部的财务是独立核算的,帐务完全透明化,规范化。工资及费用自理。
4、研发事业部的收入,减去研发事业部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工资、差旅费、研发费、技术资料费、财务费等),即
为研发绩效。成本标准由总部制定。事业部在运行中不得超标。
5、新产品的产品品质问题、技术资料、产品标准建设(产品手册)由研发部负责。
第四条研发事业部人力配置名单(2009.2.1.起)
研发事业部人力配置原则:
创意管理团∶项目实施团 = 1∶4
事业部负责人:总部(兼) // 主要负责夜太阳研发事业部整体管理,新产品研发立项、论证、执行、监督实施等工作。
与周边部门的协调支持工作,与分厂、事业部的研发沟通,与外界的联系等工作。
协助总部产品战略部署工作。
软件部主管:彭浦能 // 主要负责软件部管理(分工、进度、监督、品控等)、产品软件开发等工作。
电子部主管:胡春平 // 主要负责电子部管理(分工、进度、监督、品控等)、产品电子开发等工作。
兼技术总成。负责本部研发分工、执行、完成、评审、输出移交、对外协调等工作。
结构部主管:王领 // 主要负责结构部管理(分工、进度、监督、品控等)、产品外观设计、结构设计、模具制
作统协等工作。
结构部副主管: // 主要负责结构研发、协助主管事务、产品手册监督完成。
软件:彭浦能、孙世林
主要负责各项目的软件开发、编辑、调试、产品应用等工作。
电子硬件:胡春平、刘桥辉、李军洪
主要负责各项目的电子硬件开发、电路图绘制、线路板焊制、产品应用、调试等工作。
结构:王领、罗冬贵、唐宏明、田润、胡铮
主要负责各项目的结构开发、电脑图绘制、打样跟进、安装、调试、产品试制、产品手册建设等工作。
工业造型:黄根泰
主要负责各项目的外观设计、结构协助、模具协助、外观艺术审美等工作。
光学:(待定,结构兼)
主要负责各项目的光学设计开发、光学元器件选配、光学材料审定等工作。
风热:(待定,结构兼)
主要负责各项目的散热设计开发、产品应用等工作。
工艺:(可临时向车间借调,或结构兼)
主要负责各项目的组装、调试等工作。
助理、文秘文控、采购:廖淑艳
助理负责对外接口、总部任务传达、工作协调监督跟进、行政等工作。
主要负责本部门的文秘、后勤、采购、仓管、统计、各工种协助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架构
第六条文控与商业秘密管理
1、研发项目的文控资料全部交至总部文控中心。
2、各自研发文件各自负责,不得外泄。
3、研发成果所有权归属总部,任何技术资料及成果不得外泄及对外出售。集团内出售必须经过总部批准。
4、以下为研发事业部管控物品:
相机(数码、胶卷、手机)、U盘、软盘、移动硬盘、刻录器、储存器、文稿、图纸、光碟、Internet网等均必须严格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带进或带出研发事业部。
5、
7、所有研发事业部工作人员都必须与公司签发保密守信承诺书,办理入职、离职手续。
8、U盘、数码相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必须放在指定位置:a、不用时;b、下班;c、假期。
9、Internet网使用规范:只供查询资料、下载资料、收发邮件、QQ工作交流,仅限用在与工作有关事项,任何非工作
需要不得使用Internet网,严禁通过网络外泄公司机密,使用Internet网需主动登记。
10、总部文控中心每月不定期将研发事业部所有计算机文件备份一次。
11、事业部内任何资料、物件都必须凭“研发中心特许放行证”副总经理签名或授权签名方可放出本中心,如欲出厂,
还必须凭厂部放行条放行。
第七条出勤管理
研发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
1、在总部办公室按规定打卡。
2、部门主管定期查检出勤打卡情况。
3、凭证(工作人员凭本事业部专用名牌,非本事业部人员凭特别通行证)进出。
第八条钥匙及门卫管理
事业部大门钥匙持有人:事业部负责人、软件主管、电子主管、结构主管、助理各1把。
(登记领取钥匙,任何人未经总部许可不得复制、转借、遗失钥匙,如有遗失,须自费重购新锁)
1、非本司员工不得进出研发事业部(特准除外);
2、外来人员及本司员工如有公事相谈,只限在本事业部会议室,如有特别需要,必须要进入事业部,需登记,凭特别
通行证进出。
3、研发工作人员不得直接带人进入研发事业部,必须办理特别通行手续,如有违犯,每次罚款10——100元不等。
4、非本厂人员进入研发事业部必须经过总部特许批准后凭证进入。
第九条日常工作管理
1、每天最后下班时,门必须用钥匙锁上。
2、所有电源在下班时必须关闭。
3、饮水机在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
4、每次下班时必须把门窗关好。
5、事业部内卫生清理内部轮流值班,每天下午17∶45-18∶00执行。
第十条移交规定
任何研发事业部工作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①移交事项
A 所有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原始研发资料;
B 入职时或工作期间领取的固定设备及工具;
C 在职期间所有的原始笔记资料;
D 所有对外关系人的名录清单;
E 相关工作资料及其他。
②注意事项
A 工作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 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监交人由研发经理担当)。
第十一条保密守信承诺书(另见附件)
第十二条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更改和评审制度(另见附件)
第十三条研发事业部薪金奖惩管理办法(另见附件)
第十四条研发中心岗位描述(另见附件)
第十五条研发中心工作流程、票单管理办法(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