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医药费不合理增长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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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卫生厅冀卫办医政函【2013】10号文《关于认真制定2013年医药费用控制目标的通知》,经院领导研究,制定了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负担为目标,促使我院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质量优异、费用合理的医疗服务。

二、总体目标

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医院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降低服务成本,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采取措施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降低卫生材料支出占医疗支出的比重。2013年,我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总体控制在50%以下;卫生材料支出占医疗支出的比重总体控制在25%以下。

(二)控制医疗成本、控制人均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次均费用增长。2013年,全院业务支出增长幅度要低于业务收入增长幅度;每门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幅5%以下;住院床日平均收费水平增幅10%以下。

(三)规范检查和用药行为,规范临床路径和治疗项目。2013年,化验收入、检查收入、放射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不高于2012年水平;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处方点评合格率不低于90%。到2013年底,全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不少于20个。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科室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目录使用基本药物,必须按照省卫生厅集中招标采购确定的生产配送企业和中标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采购基本药物,药学部必须配齐配全基本药物,满足患者基本用药。不得超范围配备使用药物,不得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以外的其它任何途径采购基本药物。

各科室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规定使用,努力降低药品费用占医药总费用的比重。要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制度,药学部要定期分析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采购、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要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年终评奖评优等工作挂钩。

(二)大力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必须按规定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络平台采购药品。对用量大、价格高、费用增长快的药品要重点监控。

(三)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认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监审与测算,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同时,促进我院科学快速发展。

(四)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严格执行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严格控制非业务性支出。各科室使用的卫生材料必须统一采购、验收入库,任何科室与个人不得擅自采购。要规范卫生材料申领和计费程序。对用量大、价格高、费用增长快的医用耗材要重点监控。

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对财务工作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科学测算年度目标成本,分解下达到责任科室,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要定期监测目标成本执行情况,分析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距,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医疗成本。要探索建立成本定额管理和费用审核制度,限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努力提高医院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医疗收费管理。医院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医疗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超范围、超标准和分解收费行为。严格控制医用耗材收费,对没有收费依据的医用耗材,一律不得擅自比照收费。要继续做好医药费用每日清单和费用查询工作,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

督。

(六)规范用药行为。继续组织开展抗菌药物联合整治行动,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保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认真贯彻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建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测、分析和报告制度,建立细菌耐药监测网和合理用药监测网,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对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情况进行排名和公示。

(七)规范诊疗行为。加大临床路径管理力度,继续扩大试点病种种类。参与全省同级医院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开展医学影像检查质量控制,积极推动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一片通”。

(八)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对药品、耗材信息实行专人负责,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以商业目的统方。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及时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取消其配送资格。

附件:2013年控费目标

门诊病次均医药费用

(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

(元)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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