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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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元芝庄药业有限公司培训课件

中药饮片的定义

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这个概念表明,中药材、中药饮片并没有绝对的界限,中药饮片包括了部分经产地加工的中药切片(包括切段、块、瓣),原形药材饮片以及经过切制(在产地加工的基础上)、炮炙的饮片。前两类管理上应视为中药材,只是根据中医药理论在配方、制剂时作饮片理解。而管理意义上的饮片概念应理解为:"根据调配或制剂的需要,对经产地加工的净药材进一步切制、炮炙而成的成品称为中药饮片"。2012年9月8日,12家中药饮片企业被曝用化工原料染色药物。因此中药调剂人员必须掌握中药饮片的正名、别名、并开药名等。

一、中药饮片处方应付

处方应付系指调剂人员根据医师处方的要求,选用符合规格标准的药物,进行处方调配。处方应付一般包括中药别名和并开药应付、中药炮制品应付。

药材经加工炮制后,能改变其性味归经和功能主治。医师根据辨证论治,依病情不同,在立方时就需要选择不同的经过加工炮制的药物,以求发挥更好的治疗效果,减少药物的毒副作用。因此,在调配处方时,要特别注意药物炮制品的应付。

根据历史用药常规和各地区的用药习惯,处方炮制品的应付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当医师在处方上写明药物炮制品的名称时,才付给炮制品种,若只写药物名称,而不写炮制品的名称,则付给生品。这类药物一般既可以生用,也可以炮制后使用,但是,炮制后的药物,其治疗作用与生品有很大的不同。如生麻黄解表发汗力强;而蜜炙后平喘的作用增强,发汗作用则降低。又如甘草生用可以解毒利咽;炙后用则益气和中。因此,这类药物要注明是否需炮制。

二、中药的用药禁忌

药物具有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两重性,利用前者、避免后者是选药组方的基本原则。后者就是用药禁忌的问题,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等内容。

(一)、配伍禁忌

中药“七情”中的“相恶”和“相反”的配伍关系,均属用药禁忌。有关反药的内容,历代古籍中记载并不一致,被后世公认并影响较大的是金元时期概括的“十九畏”和“十八反”:

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其中“十九畏”的“畏”,与“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并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

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二)、妊娠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酌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三)、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

(四)中药饮片的调剂

(一)、审方

审方是中药调剂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它不仅对医师所开处方负责,而且要对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负责,所以对处方要详细的审阅。中药调剂人员应全面掌握调剂理论知识,必须熟练识别中医处方的繁、简、行草字以及同音字。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字迹不清的,不可主观猜测,以免发生差错,一定要审查无误后,方可计价调配,否则不予调配,审方包括以下内容:

1、审查科别、姓名、性别、年龄、婚否、住址或工作单位、病历号、日期、医师签名等。处方日期,医疗单位对超过三日的处方不予调配。中药店应了解新方还是旧方,如实旧方应问明处方上的姓名、日期,避免拿错方或误服的事故。审阅处方的性别、年龄、婚否、病历号、等,如系老人、小孩、,注意剂量是否超量;如系孕妇,应注意有无妊娠禁忌药。

2、审查药名,要注意药名的一字之差。

(1)品种不同。如破故纸(补骨脂)与洋故纸(木蝴蝶),忍冬花(金银花)与冬花(款冬花),吴茱萸与山茱萸,怀牛膝与川牛膝,大胡麻与小胡麻等。

(2)同一品种炮制方法不同。如干姜、炮姜、煨姜;制南星、胆南星等。

(3)同一植物入药部位不同。如桑叶、桑枝、桑椹、桑白皮;橘核、橘络;扁豆衣、扁豆花等。

3、审查剂量、剂数书写是否清楚,有无重开、错开、超量、药量遗漏或模糊不清,除重开、剂数可与患者商量酌情修改外,应请医师修正后方可调配,切忌主观猜测臆断,以防差错。审查处方中有无毒性中药,如有毒性中药,必须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调配。

4、审查处方中有无相反、相畏药,超量药及妊娠禁忌药,如有不予调配。如系病情需要,应与医生联系,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5、审查有无短缺药,如有按“先救急、后一般”,“先儿童、后成人”,“先重病、后轻病”,“先住院、后门诊”等原则酌情处理。对紧缺药品,药剂人员有责任介绍推荐疗效相似的品种,但未经处方医生改方,药剂人员无权更换处方药品,不得随意用替代品。

6、审查处方有无临方制剂加工,处方若需要临方制剂加工,能否俺除非要求制作完成期限等应与患者交代清楚,经同意后再计价。再处方中需自备药引的应向患者说明。

(二)、调配

(1)调剂人员接到计价收款后的处方,应先进行审方,审查有无相反、相畏的药物,毒性药物等,还要对药物的别名、并开药名、处方脚注和有无需临时炮制加工的药物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调配。

(2)对戥。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戥称。调配前先检查定盘星的平衡度是否准确。再根据处方药物的不同体积和重量,选用适当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称取贵重药品或毒性中药,克以下的要使用毫克戥,才能保证剂量准确。

(3)持戥,左手持戥,右手取药,(具体操作如图)随右手关斗。检查戥量指数和所称药物

是否平衡,要举到眉齐,以戥称平衡为准确。

(4)为了便于核对,要按处方药味所列顺序进行调配,间隔平放,不可混放一堆,对体积松泡的品种如通草、夏枯草、淫羊藿、茵陈等应先称,以免覆盖前药。对粘度大的药物如瓜蒌、熟地黄、龙眼肉等可后调配,放于其他药味之上,以免沾染包装用纸。配发饮片时应注意点排方法:“所配饮片间隔放,色白块片压四角,子实粉末中间搁,花叶全草放里面,质地重实内层数,另包药物称一边,逐一查对无差错,装药袋上写姓名,注明煎法和服法,讲清医嘱再发药”。

(5)根据医师处方要求、处方应付常规要求和传统调配习惯进行调配。不准生熟不分,以生代炙,若发现伪劣药品、炮制不合格药品、发霉变质药品等,应向有关责任者提出更换合格品后,再行调配。

(6)处方中有需特殊处理的药品,如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另煎等要单包并注明用法。

(7)处方中有矿物类、动物贝壳类、果实种子类等质地坚硬的药品,需要用捣药桶(铜冲)临时捣碎,以利于煎出有效成分。在使用铜冲时,须先视铜冲内是否干净,不得有残渣或粉末。凡捣碎毒性中药后,应及时洗刷干净,以免影响其他方剂,临时捣碎以适度为宜。

(8)方中有需要临时加工的药品,如炒肉桂、炒干姜、炙旋复花等由专人处理,临时炮制也要依法炮制,炮制品要符合质量要求。

(9)对一方多剂的鲜药,如鲜芦根、鲜地黄等应分剂量后包。并注明用法再单独另包,不得与群药同包,以便于低温保存,防止霉变。

(10)分戥,对一方多剂的调配要逐剂行复戥,不可主观臆断分戥或随意抓配。处方中的并开药物,如二目、龙牡等,应分别称量,不得以一味抓齐。一般药没剂误差不得超过±3%,细料药物或毒性中药不得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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