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VI手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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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VI手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视觉识别管理手册》(以下简称“VI手册”),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CIS识别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包括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

第二条为科学、规范、高效使用**公司VI手册,增强凝聚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中心)、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VI手册应用部分包括:办公事务系统、公关事务系统、会议系统、车辆识别系统、广告宣传系统、服饰系统、办公场所环境识别系统、营业厅系统、生产系统、标志符号指示系统、正稿样本。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公司领导小组负责VI手册的审定。

第六条**公司企业策划与拓展部(简称企划部)负责VI手册的设计、审核、修订。

第七条**公司及各单位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VI手册应用过程中的管理、指导、审核、检查与考核;并负责VI手册中办公事务、公关事务、办公场所环境识别、服饰系统、会议事务系统的管理、指导、检查与考核。

第八条**公司业务部门(包括各网络中心、各分支机构中国运部、报关行、客服部)负责对VI手册中营业厅系统、生产系统、车辆识别系统、标志符号指示系统的管理、指导、检查与考核。

第九条**公司及各单位负责VI手册在本单位规范使用。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督导本部门,本部门(单位)员工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VI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发布与保管

第十条**公司VI手册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下发,各单位按管理制度管理。

第十一条VI手册是**公司专有知识产权,各单位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拍摄、外传、转借或提供电子版本;不准出现缺页、非正常破损或丢失;不准随意涂改和变更。

第十二条**公司及各单位应分层次组织内部员工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公司VI手册的认识,掌握相关内容和规定,确保VI手册严格、规范使用。

第四章使用规范

第十三条VI手册是**公司识别系统的标准文件,是公众和员工对其有效识别的依据,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涉及表现**公司形象时,必须严格以VI 手册为标准,保证**公司视觉形象的完整统一。具体执行中如遇VI手册未涉及的部分,必须报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审批程序:填写《VI手册应用申请表》(见附表)—申请部门审核—办公室审批—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按审批意见实施。

第十四条VI手册的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中,每部分分别涵盖了**公司及各单位的相关内容,各单位在具体实施中,应认真对应查阅,规范使用。

第十五条基础部分是VI手册的核心部分,其中包含企业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及各种标准组合等要素,是应用的基础,各单位在应用中,不得任意改动要素的尺寸、比例、色彩、组合结构关系等,保证其完整性、统一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企业名称的使用

1、VI手册中,企业名称分别为全称“广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字体为方正大黑简体),英语全称“Guangxi Wantong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LTD”(字体为方正大标宋简体);简称“**物流”(字体为方正大黑体变体),英文“Wantong Logistics”(字体为方正黑体变体);

2、“**物流”特指广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专有名称,除广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使用。

3、“**物流”包含广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分支机构。对外统称“**物流”或按照工商注册名称统一称谓。

4、以下情况应当使用“**物流”字样:

以**公司及各单位名义单独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和工作(工程)现场的布置及网页设计;

以**公司名义下发和出版的各类文件、资料、出版物和宣传品。

5、在**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办公楼、重要公共场所、施工机械、交通工具上,应当应用“**物流”字样,同时可以使用其规范的自有名称。

6、**公司及各单位在对外招投标、合作及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当使用VI手册中明确的规范化称谓。

7、在同时使用“**物流”字样和各单位自有名称时,应突出“**物流”字样或按照VI手册的规范要求进行制作、使用。

第十七条企业标志的使用

1、企业标志为**公司专有和下属各单位公用,任何情况下不得简化、变造、污损、残缺使用。各单位不得另行设计标志,原已有标志的,停止使用原标志。

2、以下情况应当使用企业标志:

**公司及各单位办公场所的突出位置;

**公司及各单位所辖公共场合、重大仪式庆典场所、人员聚集地等重要场所的突出位置;

**公司及各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和工作(工程)现场;

**公司及各单位出版物和宣传品的突出位置;

**公司及各单位大型器械和工具的突出位置;

**公司及各单位在进行对外招投标、合作和开展相关工作时;

**公司及各单位员工应按照规范要求佩戴企业标志,佩戴企业标志时,必须悬挂于胸前左上方。

3、除特定情况如安全帽和工作服等可单独使用外,企业标志与企业名称应组合使用。

4、企业标志同“**物流”中英文组合使用,组合方式严格按照VI手册的规范示例执行。

第十八条企业标准色的使用

企业标准色为蓝色,色值C100、M75、Y0、K0;与蓝色配称使用的白色,色值C0、M0、Y0、KO。

**公司及各单位在使用标准色时必须遵循统一、准确的原则,在制作企业标志色彩图案时,要严格使用企业标准色;在进行建筑物外观粉刷、制作牌板、广告招牌、展览室设计、室内墙体的着色、环境面貌色彩风格建设等方面应合理使用企业标准色。

第十九条VI手册应用部分使用时,对排列格式、制裁、尺寸、颜色、工艺灯凡未注明严格遵守的不允许作任意改动,凡注为视情况而定或未作硬性要求的在允许范围内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VI手册在使用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对其进行修改,若因场所、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执行的,须经宣传部审核、确认、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修订和换版

第二十一条根据实际需求,必要时可对VI手册进行修订。修订VI手册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修订意见—汇总、审核修订意见—设计修订方案—组织领导小组审核修改方案—变更VI手册—发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根据实际需求和修订情况,必要时对VI手册实施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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