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理学派论“象数”——重读朱伯昆先生《易学哲学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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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理学派论“象数”——重读朱伯昆先生《易学哲学史》(一)

作为易学家,朱伯昆先生必然要论及“象数”;作为哲学史家,朱先生又必然重视“义理”。朱先生的代表作《易学哲学史》系统而深入地阐述了历代易学家的象数义理,尤其对义理学派和象数学派的哲学研究用力颇深。

象数与义理,是构成《周易》的两大要素,也是研究《周易》的两大学派。历代易学家对《周易》的研究态度和注释方法上各有特色,总的来说可分为象数与义理两派。《四库全书总目》将易学分为两派六宗,两派指象数派、义理派,六宗指占卜宗、禨祥宗、造化宗、老庄宗、儒理宗、史事宗。六宗实际上可归属于两派,占卜、禨祥、造化三宗归属于象数派,老庄、儒理、史事三宗归属于义理派。学术界一般把以抽象、概括的意义解释《周易》的易学流派为义理学派,以具体物象解释《周易》的易学流派为象数学派。从整个易学史发展过程看,两派的互相攻讦一直没有停止。当代学术界对义理学派的研究比较深入,也比较公允;对象数学派的研究则不够深入,也有失公允。

因象数学派在解《易》的同时,涉及到天文、历法、音律、伦理、哲学、医学、占测等内容,致使象数学体系十分庞杂,也造成人们对它的认识难度大大增加。久之,象数学被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并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就近现代学术界而言,可以说对象数学的态度仍然是不够公允的。有人认为象数就是术数,是算命打卦的同义语,应打入“封建迷信”的行列;有人认为象数学根本不是易学正宗,与哲学更

是风马牛不相及。围绕“象数”的内涵、属性、演变过程以及地位、作用等的问题,学术界所论纷纭,错见时出。

“象数”究竟是什么?“象数”和“义理”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象数派”和“义理派”究竟是不是截然对立?要解决这些至今仍困扰着学术界的问题,应当客观地梳理整个易学史。朱先生《易学哲学史》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读一下《易学哲学史》有关义理学家对“象数”的论述,对于纠正对“象数学家”的偏见,纠正对“象数学”的误解,都是有意义的。

《易学哲学史》在讲到《易传》的特征时说:“《易传》有两套语言:一是关于占筮的语言,一是关于哲学的语言。”“从易学史上看,对《易传》的解释也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偏向从筮法的角度解释其中的哲学问题……后来被称为象数学派。另一种是偏重从哲理角度解释其中的筮法问题。”(第一卷,55页,华夏出版社,1995年)西汉时期,形成了象数解易学派,“以孟喜和京房为代表的官方易学。此派易学,宋人称之为象数之学。其特点有三:其一,以奇偶之数和八卦所象征的物象解说《周易》经传文;其二,以卦气说解释《周易》原理;其三,利用《周易》,讲阴阳灾变。”(第一卷,114页)魏晋时期,形成了义理解易学派,“转向以老庄玄学解易的道路,成为易学史的一大流派。王弼就是这一流派的创始人。”(第一卷,246页)从王弼开始的义理学派,继承古文经学派解易的传统,其解易以义理为主,以《易传》的观点解释《易经》,排斥今文经学派解易的学风,不讲互体、卦气、

卦变、纳甲等。据我的理解,象数学派和义理学派并非截然对立,只是解易的倾向不同。象数学派以象数为第一位,以象数解《易》,以象数论义理;义理学派以义理为第一位,以义理解《易》,以义理论象数。《易学哲学史》四大卷系统论述了从汉代到清代义理学派和象数学派的易学哲学,其中对义理学派的“象数”观点论述得尤为详尽。今仅选其中几位大家做一介绍。

作为义理学派的创立者,王弼关注的是事物的德性、本质,因而对“象数”的认识与象数学派不尽相同。王弼提出“义生象”说,他在《周易注》中解释乾卦《文言》说:“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生物。”以卦义为第一位。为了从理论上阐明象生于义,王弼在《周易略例》中专门写了《明象》一文,“此文一方面尖锐地批评了汉易中的取象说,一方面提出了得意忘象的玄学理论。”(第一卷,254页)王弼说:“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忘象以求其义,义斯见矣。”视“象”为“意”的工具,“夫象者,出意者也。”“象者,意之筌也。”“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周易略例·明象》)认为一味执着于“象”这个工具,就会影响到对“意”的把握,因而主张“忘象”而“得意”。“总之,他认为只有取义说才能解释通卦爻象和卦爻辞之间的联系。由于他体推崇卦义,鄙视取象,再哲学上则导出忘象求义的理论。”(第一卷,255页)笔者理解,王弼只是“忘象”,并非世人所谓的“扫象”。事实上,王弼的玄学易理,恰是在《周易》象数的基础上所做的发明。他不仅没有抛开《周易》卦爻象数,而且还发明了很多

象数体例,并借此阐明自己的玄学义理。(拙着《象数与义理新论》,载《哲学研究》1995年第10期)

唐代孔颖达是义理派与象数派的调和者,“不仅讲取义,而且讲取象,企图将二者结合起来。”(第一卷,353页)在“象数”问题上,认为“象”为卦象,而卦象又能“备事物之形象”,(《周易正义·乾卦·疏》)“万物之象在其八卦之中矣”。(《周易正义·系辞下·疏》)将卦象看成是万物之象的模拟。这一点与象数学派观点一致。孔氏还认为卦象涵盖了万事万物之理:“夫八卦备天下理者,前注云备天下之象,据其体;此云备天下之理,据其用也。言八卦大略有八,以备天下大象大理,大者既备,则小者亦备矣。”(《周易正义·系辞下·疏》)孔疏与韩康伯注有所不同,孔疏以象为体,以理为用,认为卦象既模拟物象又模拟义理,物象是根本,义理基于物象之上。孔颖达进一步将“象”分为实象、假象,以符合物象实际情况的为实象,以不符合者为假象,“虽有实象、假象,皆以义示人,总谓之象也”(《周易正义·干·象辞·疏》)“象”的功用是“以义示人”、“明义”、“明人事”。“数”为蓍数,“数从象生,故可用数求象”(《周易正义·说卦·疏》)数为奇偶之数、天地之数、阴阳之数,“阳奇阴偶之数成就其变化……而宣行鬼神之用”。奇偶数代表了阴阳象。“象数”来源于”太虚自然”(《周易正义·系辞上·疏》)而有“太虚之象”、“太虚之数”,此“太虚”指无形体、无造作的阴阳二“气”,故其具有“至精至变”的功用。“由其至精,故能制数;由其至变,故能制象。”认为象数是由气的至精至变而产生的。“由于孔疏在《周易》体例问题上综合两派观点,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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