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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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

经矿委、工会议年月日审议通过

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

集体合同讨论

会议纪要

时间:年月日

地点:

主持:

参会人员

矿委会成员:

工会成员:

采区代表: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签定集体合同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实施《工会法》、《劳动法》

和《安全生产法》的关键,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企业职工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大事,我矿《集体合同》期限将满,同意续签。

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矿委、工会、会议关于《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集体合同》的决议

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续签《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集体合同》。企业与职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贯彻实施《劳动法》和《工会法》的关键。企业和工人,合作一致,兼顾国家、集体、职工利益,是企业深入改革转化机制,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而建立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需要。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凝聚力,使煤矿全体职工在新形势下,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煤矿的发展,为脱贫致富奔小康作出贡献,进一步推动煤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紧跟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步伐,在富民兴黔的路上为人

民立新功。

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方工会方

首席代表:首席代表: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

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应当遵循依法办矿,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利和义务统一,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和工会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劳动用工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条工会在上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法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履行劳动用工合同,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积级支持并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积级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第五条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1年。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七条煤矿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标准参照山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我矿拟定为:矿机关、管理人员月工资下限为1800元/月,后勤行业月工资下限为1600元/月,职工按计件计算。一般工天不少于50.00元/天,矿机关人员资金可在年底根据出勤、工作量、贡献大小及煤矿效益可高可低,一次性发放。

井口管理人员的资金可在当月与产量、安全生产指标挂钩,加在工资栏发给。矿机关干部应实行职务津贴。

第八条无特殊情况,企业按月以货币形式向员

工支付劳动报酬。如果企业有资金周转短缺等困难,不能按月发放工资时,工会有责任向工人做好思想工作,并能理解体谅企业的暂时困难,所欠工资三个月内补发清楚。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九条矿机关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井口管理人员和后勤各口人员根据工作量和工程情况实行八小时制。下井职工按计件在八小时之内完成,点班与点班之间不能相互占用时间。煤矿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支付劳动报酬,煤矿需要员工加班加点工作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休假与休息

第十条企业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但可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可把节假日集中到春节前后一起休,并享受带薪休假。职工可享受工伤假的待遇,管理人员可享受病假、事假的工资待遇。企业根据国

家规定,制定休假、休息实施办法,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十二条(一)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有权责成财务提取工会基金和工会会员费交纳工会,实行代扣代缴。以此保障工人的福利,工会则根据实际情况解决职工住房、生产、生病、天灾人祸等具体困难。改善职工的生活环境,强化职工食堂的管理,发展企业文化、丰富职工的文化业余生活。

(二)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统筹金、伤亡事故保险金。

(三)工人受伤,煤矿依法支付全部医疗费和部分生活保障金。

(四)死亡事故,煤矿依法结合地方政策支付安葬费和一次性处理抚恤金。

(五)企业按有关规定职工因病、因公负伤、致残的补助金。

第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提供职工学习场所,如学习室、娱乐室、文化图书室等。

第十三条员工年底有权享受福利补助,煤矿可

根据实际情况额定经济数额。

第六章劳动安全保护与卫生

第十四条(一)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如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安全帽、水鞋、毛巾等)。

(二)下井职工必须有自救器,企业必须提供工作面的劳动保护安全设施(如安全支护、合理供风系统、避灾路线通道、安全出口)。

(三)煤矿必须设有澡塘或淋浴池,确保工人下班能洗澡更衣。

(四)煤矿必须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结合煤矿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动卫生措施。

(五)煤矿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的各种安全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制度,消除不安全隐患,职工因违章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工会依法建立安全委员会。

(七)工会依法参与煤矿的重大决策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章职工的聘用与培训

第十五条煤矿招工必须符合政策,严禁招童工和老年工,今后招工必须招18—35周岁的健康工人。结合“三农攻坚”就近解决贫困村庄的闲散富余劳动力,相对地稳定职工队伍,考虑稳定性、长期性。

第十六条煤矿招聘愿到本矿工作的各类技术人才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但手续必须合法,煤矿拒收在单位原订有用工合同的人。

第十七条凡本矿在册职工必须依法接受煤矿的教育培训,煤矿有责任对职工实行培训教育,可采取考试考核等办法实行择优录取,竞争上岗。

第十八条煤矿员工必须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全员合同制。在合同有效期内,擅自离开岗位超过10天不到矿工会办理请假手续的,煤矿视为自动脱岗,并废止合同。不承担其员工的任何责任追究。煤矿对员工进行开除处理的经报工会同意备案办理,撤消劳动用工合同手续。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协商程序、权利义务、监督检查、违约责任及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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