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支出的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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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支出的应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60号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捐赠

1、思考:会

计利润,不是

应纳税所得

额。

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年初为冰冻灾害捐赠了10万元人民币。

本年该公司开发

项目处于预售阶段,预售收入约为l000万元,本年度未确认经营收入。

年度会计利润约为-460万元。请问:该部分捐赠能全额在本年扣徐吗?是否可以递延至下一年度?

向洪涝灾区捐赠

可获税前扣除

2、捐赠的范围: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规定,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来源: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

3、财税[2008]160号:捐赠支出,准予扣除,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捐赠的对象必须为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财税[2010]45号补充规定: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

中国最基层的政府是乡镇,因此,2011年7月1日以后乡镇政府印制的捐赠票据可以税前扣除。

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名单,通过财税[2009]85号(明确了68家)就目前来说,在名单之中的团体才能认可为公益性社会团体;

注意:

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在名单内,或

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注意:向地方红十字会捐赠税前扣除,需要省局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

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37号)规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确认,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财政部监制<社会

团体单位统一收据> 不可以所得税前扣除,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

(2)捐赠支出能

扣除的票据是什么?

财税[2010]45号

规定

五、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

扣除。

《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接受捐赠的社会团体必须与捐赠入订立捐赠合同,并向捐赠

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160号

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和未取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

性社会团体,均应按本通知的规定提出申请。

直接捐赠不能扣除。

4,公益性组织需要国家、省一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

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4号

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

合公布名单。

名单应当包括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十、对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

接受捐赠的群众团体位于名单内,则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发生的公益性捐

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接受捐赠的群众团体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企业通过妇女联合会进行的捐赠,能否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3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答:不能。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

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各级妇女联合会是群团组织,其性质既不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也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而且

也未列入《关于公布2008年度、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09]85号)公布的69户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因此纳税人通过妇女联合会进行的捐

赠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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