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数形态干货背诵版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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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数形态干货背诵版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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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罪名的个数和受侵害法益的个数,具体言之:(1
罪;(2(3)实施数个相同的行为的,只能认定为一罪。这里要提示一点:刑法中的“数”,指的是2以上,但多次、多人、聚众、
集团都指的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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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容易被当成数罪处理。例如想象竞合犯,由于其触犯了数个罪名,容易被误认为是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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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本来是数罪,但最终只按一罪来处理。当然,牵连犯在很多时候会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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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骗取了超过已缴纳的税款数额的行为,此时,应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补充一点:行为人只有在没有缴纳税款的情况下才能成立骗取出口退税罪。纳税人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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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也不得认定为结果加重犯。而且,行为人对加重结果的态度基本上是过失,但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则可以是故意。亦即,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伤害或杀害被害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伤害或者杀害被害人的,应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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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罪。换言之,上述两个罪的被害人如果自杀,应评价为犯罪人“虐待致人死亡”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导致
,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这里并不属于结果加重犯,只是加重处罚情节,理由同样在于没有法定性,即没有被刑法第267条明文规定1。
7(1
害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3(1)绑架得手后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2)绑架得手后的过失致人重伤罪;(3)绑架得手后的过失致人死
择一重罪论处。对于能包容的前两个罪名,最终定绑架罪一罪,而且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不能包容的后三个罪名,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8。因此,强奸、抢劫等犯罪之后灭口的,一律实行数罪并罚。
9(1)非法拘禁罪;(2)强奸罪;(3)强迫卖
1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淫罪;(4)过失致人重伤罪;(5(1)故意伤害罪;(2)故意杀人罪;(3)强制猥亵、侮辱罪。对于能包容的前五个罪名,只成立拐卖妇女罪一罪,加重处罚,对于不能包容的后三个罪名,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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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妨害公务罪(仅限于轻伤以下);(2)过失致人重伤罪;(3
(1)故意伤害罪;(2)故意杀人罪;(3)强奸罪;(4)拐卖妇
11(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其中,在实施前两个犯罪的过程中,妨害公务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然要以上述两个罪名与故意伤
2016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过程中,即使造成执法人员的死亡、重伤,依然只成立上述犯罪一罪。可见,走私、贩卖、运输、制
释,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
12、分别是:(1(2)过失致人死亡罪;(3)
故意伤害罪;(4
前所述,抢劫之后灭口杀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因为,只有绑架罪才能包容灭口杀人行为(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3、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能包容强奸罪。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由于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已经被取消了死刑,故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过程中强奸妇女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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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聚众阻碍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的是
15、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罪数形态:(1
致人重伤、死亡的,只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一罪,此系结果加重犯。(2)在非法拘禁过程中,
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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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但如果将特定款物挪给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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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反之,如果对象不具有同一性,既实施组织卖淫行为,又实施强迫、引诱、容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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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引诱幼女卖淫,又引诱妇女卖淫的,应实行数罪并罚;(2)既引诱幼女卖淫,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实行数罪并罚;(3)既引诱妇女卖淫,又容留该妇女卖淫的,只成立引诱、容留卖淫罪一罪。另请注意:
嫖宿幼女罪已经被《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今后,嫖宿幼女的行为,
补充一点:凡是以未成年人为黄赌毒犯罪对象的,一律应当从重处罚。
21、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过程中,盗窃其中的文物的,仍成立盗掘古墓葬罪一罪,此时的盗窃罪(盗窃文物的行为成立盗窃罪)被包容。但如果之后又走私该文物、故意或过
失损毁该文物的,应实行数罪并罚。可见,盗掘古文化遗址、(1)
盗窃罪;(2(1)故意损毁文物罪;(2)盗掘得手后的过失损毁文物罪;(3)走私文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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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根据201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规定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可见,该司法解释对“倒卖”二
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或者对被收买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且不阻碍对其进
见,刑法重点保护的是被收买的儿童。请注意:(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即使虐待了妇女,但只要不阻碍妇女返回原居住地的,依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如果虐待了儿童,即使不阻碍对儿童进行解救,也不得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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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为人其实是先后实施了收买和拐卖两个行为,理应实行数罪并罚,但刑法将这两个行为拟制为一个罪,只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
25、(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对其实施了强奸、非法拘禁等行
容强奸、非法拘禁行为)。但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之后,如果实施了故意伤害、侮辱行为,
。
26、(1
(2)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死刑(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这里的“致人重伤、死亡”,不仅包括暴力、胁迫行为过失致
①过失致人重伤罪;②过失致人死亡罪;③故意伤害罪;④故意杀人罪。请注意:上述被包容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必须发生在劫持航空器过程中。如果在劫持航空器得手后再实施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行为的,依然要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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