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社会)仿真综合实验课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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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

社会经济仿真综合实验课酬核算制度社会经济仿真综合实验虽放在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但本课程作为一门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涉及的专业面广,教学任务较重。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现经济管理综合实验课程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本科课酬发放标准》文件相关精神,以工作量为核算基础,将课酬按比例划分到各教学组织环节和工作任务,结合教师职称及上课情况,特制定社会经济仿真综合实验课酬核算方案及相关的奖惩制度。

一、课酬核算办法和标准

1、社会经济仿真综合实验课程总课酬核算

总课酬=45元×工作量工作量=学生人数×0.6学时/生

2、各项任务所占课酬核算标准

社会经济仿真综合实验课程主要包含启动培训、组队、策划书竞赛、实战、成绩录入、教学系统运行管理等六项工作,所占课酬比例及具体工作内容见下表:

3、实战环节各角色系数

结合课程内容和实验需求,各角色的学生人数和工作任务差异较大,故各角色工作量需要乘以调整系数,具体情况如下:

4、职称课酬核算标准

课程答辩环节:正高级职称为55元/课时;副高级职称为50元/课时;中级职称及其它为40元/课时。

课程其它环节(启动培训、组队、计划书撰写培训及实战环节)基础课酬为正高级职称为55元/课时;副高级职称为45元/课时;中级职称为40元/课时;初级职称及其他为30元/课时;

二、课酬奖惩办法

1、根据课程承担单位督导团的检查监督情况评选出优秀教师,按照基础课酬标准的1.1倍核发。

2、课程实验教学系统出现严重问题,扣除当年教学运行管理费用的三分之一;对教学环节影响较轻的,扣除十分之一。

3、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开课堂、无故缺矿的教师,除按照学校统一的教学事故处理外,视情节严重情况,课程承担单位有权给予警告或按一定比例扣除该教师本次课时费。迟到、早退 2

次以上,课程承担单位一律上报教务处,按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

4、未及时提交课程组要求的相关教学材料的教师,课程承担单位有权给予警告或按一定比例扣除该教师课酬。

实验教学部社会经济管理实验项目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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