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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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集团工作服管理办法
1 目的
随着集团事业的规模化发展,员工人数迅速增加,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特制定本办法。
2 工作服的管理职责、制作与发放
2.1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员工工作服的管理工作,各成员企业综合办支持配合。
2.2集团办公室统一负责集团员工(除经警和酒店员工外)工作服的设计、制作与发放。
2.3经警和酒店员工的工作服由所属单位根据行业特殊要求提出并专门设计,报集团办公室审核,经集团领导同意后制作与发放。
3.发放范围
3.1集团公司与各成员企业正式员工、内部合同工及长期临时工(包括外聘人员)。
3.2经警、旅游酒店业员工可根据其工作性质另行制作工作服,不在集团工作服发放范围之内。
3 发放原则
4.1工作服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服装与现场操作人员服装两类。
4.1.1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指以室内工作为主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4.1.2现场操作人员:指不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即从事现场工作及在车间操作的人员。
4.1.3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与现场操作人员难以界定的,其工作服发放类型由各成员企业自定。
5发放标准
5.1工作服分冬装与夏装两种。
5.2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后即发给工作服,现场操作人员正式上岗后
即发给工作服。
5.3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第一年每人发给冬、夏装各两套,以后每两整年补发给夏冬装各一套,同时收回旧服装。
5.4现场操作人员第一年每人发给冬、夏装各两套,以后每满一周年,每人再发夏冬装各一套,同时收回旧服装。
6 工作服管理
6.1工作服原则上由集团免费提供。
6.2工作服被窃或遗失的员工,应及时补领工作服,补领的所有成本费用由员工自理。
6.3中途离职的员工,其工作服概不退还,工作服价值根据年限进行折算后,从教育培训费中扣除,折算办法详见《工作服扣款表》。
6.4被辞退或除名的员工,其工作服一律收回;不能交还的,工作服价值根据年限进行折算后,从教育培训费中扣除。
7 着装要求与处罚
7.1员工要爱护工作服,经常洗涤,保持整洁,注意仪表形象。
7.2工作期间,员工原则上要求穿着工作服。
7.3扣款事宜。集团公司由集团办公室行政管理处负责员工的工作服丢失登记,并报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扣款;各成员企业由综合办负责员工的工作服丢失登记,在发放工资时扣款。
7.4本办法自2001年5月21日起实施,原《工装管理办法》(XA/ZD0427A-2000)同时废止。
附件:工作服扣款表
工作服扣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