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板固定技术(教学系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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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
• 皮肤牵引注意事项: (1)适用于小儿及年老体弱者,皮肤必须完好。
(2)重量不得超过5kg,否则易伤皮肤或起水泡。 (3)牵引时间为2-3周,时间过长,因皮肤上皮脱落影响 胶布粘着,如需继续牵引,应更换新胶布维持牵引。 (4)定时检查伤肢长度及牵引的胶布粘贴情况,及时调 整重量和体位,防止过度牵引。牵引2-4周,骨折端有 纤维性连接,不再发生移位时可换为石膏固定,以免 卧床时间太久,不利于功能锻炼。 (5)粘贴胶布的部位及长度要适当,胶布肆平整无皱, 不能贴于踝上,包缠绷带不能压迫腓骨颈部,不能扭 转,以免压迫引起腓总神经麻痹。
七、夹板固定后注意事项
• 抬高患肢 • 严密观察肢端血运,若出现肢体剧痛麻木,应警 惕肢体血运障碍,及时作出诊断及处理 • 在夹板两端或骨突处,放固定垫处出现疼痛点时, 应拆开夹板检查有无压疮。 • 经常调整夹板的松紧度。 • 定期作X线检查骨折对位情况,3周内 • 及时指导进行功能锻炼 • 将注意事项向患者和家属详细交代
下列情况不宜用夹板固定
• 严重开放骨折 • 伤口感染、广泛水泡,大面积皮肤溃烂 • 难整复的关节内骨折 • 躯干骨折 固定不牢部位的骨折 • 伤肢血运不良或血管损伤
八、几种常用的夹板
牵引技术
一、皮肤牵引
• 适应症:小儿股骨骨折的牵引治疗,肱骨 不稳定性骨折的牵引或肱骨骨折在外展 架上的牵引治疗,及成人下肢骨骼牵引 的辅助牵引等。 • 禁忌症:皮肤有损伤或有炎症时,或对 胶布过敏者。
六、小夹板包扎方法及固定垫放置方 法
(1)续增包扎法: • 用绷带由伤肢远端向近端包扎1-2层(内衬绷 带),近关节处3层,保护皮肤不受夹板摩擦, 及使各夹板间隙处承受均匀的压力。 • 将固定垫用胶布条粘贴在小夹板或伤肢适当的 部位上。 • 安放主夹,用绷带在中段包扎两圈。 • 安放辅夹,用绷带包扎,使小夹板全部覆盖。 • 扎带
四、小夹板固定的作用力
扎带、夹板、固定垫 的外部作 用力 • 肌肉收缩的内在动力 • 伤肢关节处于恰当的位置,是维 持骨折稳定的条件之一,骨折2 -3周内尤为重要

五、适应症
– 四肢闭合骨折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四肢开放骨折,创口小或经处理伤 口已愈合 • 陈旧骨折适于闭合复位者 •四肢关节内骨折或近关节骨折经手法 复位成功者
(二)股骨髁上牵引
• 适应症:有移位的股骨骨折、骨盆环骨 折、髋关节中心脱位和陈旧髋关节后脱 位等;胫骨结节牵引过久,牵引钉松动 或钉孔感染,必须换钉继续牵引时。 • 操作方法:
(三)胫骨结节牵引
• 适应症:股骨髁上牵引技术均适用有移 位股骨及骨盆环骨折、髋关节中心脱位 及陈旧性髋关节脱位等。 • 操作方法:
(2)排列包扎法:
先包扎内衬绷带1-2层。 • 夹板一次排列在骨折四周相应部 位。 • 扎带

(3)扎带松紧度测定 (4)固定垫的作用及放置方 法
加强夹板的固定力,能将外部扎带的小 夹板的挤压作用力集中到移位的骨折端 上去,防止整复的骨折移位。 • 仅有轻度矫正残余移位的作用。 • 两点加压及三点加压法
(一)尺骨鹰嘴牵引
• 适应症:肱骨颈、干、肱骨髁上与髁间粉碎性骨 折移位和局部肿胀严重,不能立即复位固定者, 以及陈旧性肩关节脱位将进行手法复位者。 • 操作步骤:在肱骨干内缘的延长线(即沿尺骨 鹰嘴顶点下3cm),画一条与尺骨背侧缘的垂 直线;在尺骨背侧缘的两侧各2cm处,画一条 与尺骨背侧缘平行的直线,相交两点即为牵引 针的进口与出口点。注意从内向外进针勿损伤 尺神经,不能钻入关节腔,造成不良后果或影 响牵引治疗。
三、骨折整复后发生再移位的潜在因素: 骨折虽经整复,然而促使骨折断端发生移位的因素依 然存在。因此需尽量减少这些因素对骨折的影响,早期 经常检查和调整。在施行骨折固定和护理时,应尽量注 意。 • 伤肢重量的影响; • 肌肉牵拉的影响; • 暴力作用的方向及性质的影响——易循原有移位路径 而移位。 原因(1)骨折端形成移位时损伤了在移位径路上的软组 织 (2)骨折端不平的齿状突起,在骨折移位的径路上形 成“顺齿” • 搬运及治疗方法的影响
夹板固定技术
一、固定的材料
• 夹板(长度、宽度) • 压垫(材料要求)柔软具有韧性,能 吸 ,透气,取材方便,易于制作,在 皮肤上长期置放无不良反应。 • 扎带 • 内衬、外套
二、固定的要求与原则
• 既起固定作用,又对伤肢软组织无损伤, 保持正常血运,不影响骨折正常愈合; • 防止伤肢再移位,能避免不利于伤肢愈 合的有害应力; • 对伤肢各关节约束少,为早期功能锻炼 创造条件; • 对骨折整复后的残留移位,通过压垫和 小夹板固定,肌肉舒缩,可有矫正作用。
注意事项: (1)经常检查牵引针(或钉)处有无不适,如皮肤绷得 过紧,可适当切开少许减张;穿针处如有感染,应设 法使之引流通畅,保持皮肤干燥;感染严重时应拔出 钢针改换位置牵引。 (2)每天测量伤肢的长度及观察伤肢血循环情况,注意 牵引重量切勿过重,防止牵引过度。肢体肿胀消退后, 应酌情减轻牵引重量。 (3)牵引开始数日,应透视矫正骨折端对位情况,及时 调整体位或加小夹板或纸垫矫正。 (4)牵引时间不超过8周,如需继续牵引治疗,则应更 换牵引针(或钉)的部位,或改用皮肤牵引。 (5)牵引过程中应鼓励伤员进行功能锻炼,防止伤肢及 未牵引肢体肌肉萎缩,关节僵硬。
(四)跟骨牵引
• 适应症:胫骨不稳定性骨折、某些跟骨 骨折及髋关节和膝关节轻度挛缩畸形的 早期治疗。 • 操作方法:
(五)颅骨牵引
• 适应症:颈椎骨折和脱位,特别是骨折 脱位伴有脊髓损伤者。 • 操作方法:
二、骨骼牵引
适应症: (1)成人长骨不稳定性骨折(如斜行、螺旋形及粉碎性 骨折),因肌肉强大容易移位的骨折(如股骨、胫骨、 骨盆、颈椎)。 (2)骨折部的皮肤损伤、擦伤、烧伤,部分软组织缺损 或有伤口时。 (3)开放性骨折感染或战伤骨折。 (4)伤员合并胸、腹或骨盆部损伤者,需密切观察而肢 体不宜做其他固定者。 (5)肢体合并血循环障碍(如小儿肱骨髁上骨折)暂不 宜其它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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