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15 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15 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15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编辑委员会

主任肖黎明法治周末报社社长、总编辑兼《法人》杂志总编辑

杨亮庆中国青年报社法治社会部负责人

成员王林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

阮加文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执行总编辑

郑飞法治周末报社副总编辑

吕斌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编辑部主任

孙继斌法治周末报社总编辑助理

马丽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总编辑助理

王俊秀中国青年报社中青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

报告撰写人

主笔王林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

参与人吕斌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编辑部主任

肖岳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编辑

宋学鹏法治周末报社文化新闻部主任

终校肖黎明法治周末报社社长、总编辑兼《法人》杂志总编辑

杨亮庆中国青年报社法治社会部负责人

一、报告初衷

通过对2014年度媒体关注的企业家犯罪案例的统计分析,客观反映2014

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的基本现状,并与2013年度企业家犯罪状况进行比较,揭示中国企业及企业家生存的法律风险,对未来3-5年的企业家涉罪情况进行预测,为有效预防企业家犯罪和促进企业及企业家的健康成长提供决策参考和研究素材。

二、报告案例来源与收集原则

案例为课题组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正义网、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等大众网络媒体上公开报道的企业家犯罪信息中收集整理而成。鉴于法院司法习惯是将前一年度的12月25日作为当年的结案

时间,12月26日作为次年的开始,故案件收集的时间跨度为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25日期间,总共426起案例基本上涵盖了本年度公共媒体报

道过的企业家犯罪案件,其中主要的数据来源系中国法院网发布的刑事案例,来源真实、客观。

在426起案例中,326件案件皆为真名报道,有100例案件(占全部案件的23%)在报道过程中使用了化名或未使用全名,企业家犯罪案件实名报道数量增多,与党中央打击贪腐透明化政策紧密相关;从发案地域分布地看,共涉及29个省和直辖市,并有5例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1例、以及海外市场1例(澳大利亚)。

凡是能确认实际发生并能够反映出基本统计信息的案例一律收集,但以下四种媒体案例不在收集之列:(1)依托不具有合法企业资质实体所实施的犯罪案例;(2)难以反映出相应统计特征的媒体案例;(3)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犯罪案例;(4)个体工商户等非现代企业实施的犯罪案例。

三、报告的统计指标

为了准确揭示媒体案例的统计特征,课题组延续了2013年年度报告的统计方式,并对2013年报告中未能体现企业家犯罪情况的指标进行了删减,从犯罪行为和犯罪人两方面,共设定了17项测量指标。其中,企业家犯罪测量指标10项,企业家犯罪人测量指标7项。

10项企业家犯罪指标是:企业性质、发案地域、案发领域、案发原因、犯罪方式、涉案罪名、罪名数量、罪名结构、共犯关系、处罚方式7项企业家犯罪人指标是:企业家年龄分布、企业职务、企业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涉案人数、共犯比例、共犯人际关系以及年终状态。

根据这上述17项指标对案例逐个进行解析,将426个案例进行汇总,建立了“2014年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数据库”。

四、报告的基本结构

本报告除前言外,共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2014年企业家犯罪概况

第二部分2014年企业家犯罪特点

第三部分2014年企业家犯罪的“十大案例”

第四部分2014年企业家犯罪的“十大罪名”与“五大风险点”

第五部分企业家犯罪原因透视

第六部分2014年度企业家犯罪所涉行业风险指数

第七部分未来3-5年企业家犯罪态势分析

五、报告术语及其相关说明

1、本报告中的“企业家”,指企业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以及财务总监等企业高管。其中企业的范围虽未限定经营规模,但个体工商户由于经营模式的简单化、主体的单一化,更加趋近于自然人犯罪,故未纳入统计范畴。

2、本报告中的“犯罪”取其广义,在刑法评价意义上包括“罪名认定成立”和“罪名认定尚待确定”两种情形,但在具体案例中则明确区分“犯罪”与“涉嫌犯罪”。

3、本报告中的“企业家犯罪”,是指企业家实施的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犯罪,不包括企业家实施的与企业经营无关的犯罪。

目录

第一部分2014年企业家犯罪概况

一、涉案企业概况 5

(一)涉案企业性质、规模及地域分布 5

(二)涉案国企案发环节与案发原因 6

(三)涉案民企的案发环节与案发原因 6

二、涉案企业家概况7

(一)涉案企业家年龄7

(二)涉案企业家的身份与职务7

(三)涉案人数与共犯关系8

三、涉案企业家犯罪概况8

(一)涉案罪名与罪名结构9

(二)企业家涉案的年终状态10

(三)企业家犯罪人年终处罚状况11

第二部分2014年企业家犯罪五大特点

一、国企贪腐案件总数量以及占企业家犯罪案件比例再创新高12

二、金融领域企业家犯罪高发、频发12

三、企业家犯罪行为呈现非典型化特征13

四、企业家犯罪案件受社会政策、刑事政策影响较大13

五、政商勾结、群体腐败现象严重14

第三部分企业家犯罪十大罪名和五大风险点

一、企业家犯罪十大罪名15

二、企业家犯罪五大风险点16

第四部分2014年度十大经典案例

一、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例18

二、十大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例22

第五部分企业家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环境因素:不公平竞争环境下的寻租现象27

二、政策因素:经济政策导向不明、企业盲目扩张28

三、内部因素: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企业家权责不对等28

四、个体因素:企业家角色、价值观的错位与侥幸心理30

五、文化因素:商业伦理、企业家精神的缺失及传统礼仪的异化30

六、突出诱因:民营企业之殇——贿赂与融资犯罪31

第六部分2014年度企业家犯罪所涉行业风险指数

一、金融行业32

二、制造业33

三、房地产行业33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案件34

第七部分未来3-5年企业家犯罪趋势预测

一、金融领域企业家犯罪仍将出现高发、频发的态势35

二、企业家犯罪主体呈现出个体化向集团化蔓延的趋势35

三、企业家犯罪逐渐向中西部地区扩散、企业家犯罪的影响范围越来越广

35

四、企业家犯罪的结构和类型深受新型商业模式和经济形态的影响36

五、企业家的历史腐败行为将面临“秋后算账” 36

第一部分2014年企业家犯罪概况

一、涉案企业概况

(一)涉案企业性质、规模及地域分布

在明确企业所有制类型的426例案件(其中1例案件的企业为跨国公司,1例为台商独资,归入民营企业范畴)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245件,占426例案件的58%,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181件,占426例案件总数的42%。(如图1.1)

与2013年度的媒体案例(《法人杂志》发布,下同)相比,民营企业家涉及的犯罪案件在绝对数和所占比例上均有所下降(2013年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270件,占所有案件总数的75.6%)。

从地域分布看,426个案例所涉及的企业遍布于我国29个省(市),香港特别行政区5例、台湾1例、海外1例。如表1.1其中,北京(83家涉案企业所在地)、广东(49家涉案企业所在地)、浙江(30家涉案企业所在地)和江苏(27家涉案企业所在地)是涉案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见表1.1)

与2013年相比,涉案企业集中地并未改变,仍是集中在北京、广东、江浙等经济发达省份,上述四地曝光的企业家犯罪案件数近全部案件的一半。其他省份案件数量分别是:内蒙、河北各9例,陕西、黑龙江、山东各8例,江西、山西各6例,新疆、香港各5,重庆、天津各4例,云南、宁夏、西藏各2例,吉林1例。

在国企企业家犯罪的245例中,其中提及企业规模的共计190例,其中国家特大型企业4例、大型企业176例、中型企业7例、小型企业3例。(见图1.2)

(二)涉案国企案发环节与案发原因

1.涉案国企的案发环节

在245例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有227个案件提及了该企业的案发环节,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47例)和招投标(34例)、人事管理(31例)、加工承揽(29)、投融资(27)等环节。(如图1.3)

本年度企业案发环节案件数量与本年度企业涉嫌罪名的分布情况趋向一致,在财务管理、招投标、人事管理、加工承揽、投融资以及企业改制等环节,容易引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

2、涉案国企的案发原因

在245例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有169例案件提及了该企业案发的原因,其中相关机构介入调查是国企案发的最主要原因,共涉及案件130例,占169例案件的77%。其他原因分别为举报18例、自首11例、媒体披露3例、资金链断裂3例、被害人报案以及发生事故各1例。(如图1.4)

(三)涉案民企的案发环节与案发原因

1、涉案民企的案发环节

在181例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提及案发环节的案件共有166例,其中投融资47例、交易纠纷37例、财务管理28例、招投标28例,安全生产13例、人事管理9例、涉黑4例。(如图1.5)

从上述分布图可以看出,在投融资、交易环节、财务管理以及招投标环节最容易引发企业家犯罪。这与本年度企业家犯罪中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案件数量较多相一致。

2、涉案民企的案发环节与案发原因

122个关于民企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提及了案发原因。与国企企业家案发原因类似的是,民企案发的最主要原因:由相关机构调查32例,其次为被害人举报26例、举报22例、媒体披露16例和资金链断裂10例,其他则分别为其他案件牵出6例、自首5例以及发生事故5例。(如图1.6)

二、涉案企业家概况

(一)涉案企业家年龄

在426起媒体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共有156起案件中的160人能够明确年龄,其中国企90人,民企70人。年龄分布状况如图所示:

国企企业家年龄分布相对集中,50-59岁仍然是企业家犯罪的高发期。年龄最小的34岁,除案件中显示为“退休多年”的一位国企企业家之外,年龄最大的67岁。60-69岁涉案企业家共计18位。(如图1.7)

涉案民企企业家年龄分布较为均匀,40-49岁的有25位,30-39岁的有19位,50-59岁的16位,20-29岁的10位。其中年龄最小的22岁,年龄最大的60岁。(如图1.8)

国企企业家犯罪大多与其身份、职务有关,而获得一定的身份、职务,需要一定的工作履历,因而,相较民营企业家犯罪年龄,国企企业家犯罪年龄整体偏大。50-59岁的国企企业家正是国企中的掌舵者,权力过分集中,易于引发国企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民营企业家年龄受此影响较小。

(二)涉案企业家的身份与职务

在426例案件中,提及企业家在企业内身份或职务的案例为242例,其中董事长职务的企业家为65人,占全部案件的15%,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51人,占全部案件的12%,法定代表人为48人,占全部案件的11%;副总38人,部门经理、总工程师或总会计师27人,总裁、总经理25人,股东2人。(如图1.9) 另,媒体在报道这426例案件中,有24起案件在报道时明确涉案企业家具有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身份,占媒体报道案件的5%。

(三)涉案人数与共犯关系

在245起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共有42起提及涉嫌共同犯罪,其中共犯为同事的28起,在共犯为同事的案件中又有19起共同犯罪人是上下级关系,共犯为亲友的共计14起。(如图1.10)

在这42起国企企业家共同犯罪中,涉案罪名及出现在案件中的频数如表1.2所示:

在181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提及共同犯罪的案件共69起其中同事34起,亲友27起,商业伙伴8起。如图1.11所示。

在这69起涉嫌的共同犯罪案件中,涉案罪名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类犯罪各11起,职务侵占罪7起,制假售假类犯罪5起,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3起等。

三、涉案企业家犯罪概况

(一)涉案罪名与罪名结构

1.国企企业家涉案的具体罪名与罪名结构

在181例有明确罪名的国企企业家犯罪中,共涉及26个罪名,主要包括:受贿罪121例、贪污罪51例、挪用公款罪30例、滥用职权罪3例、诈骗罪5例、合同诈骗罪4例、私分国有资产罪和敲诈勒索各3例、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罪、强迫交易罪和挪用资金罪各2例。

除上述罪名外,国企企业家涉案罪名还包括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侵吞国有资产罪、侵占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开发票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案各1例。如表1.3所示。

与2013年相比,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在排列顺序上较为一致,但占总案件数的比例有大幅度提高,与国家加大对国企、央企贪腐的打击力度,媒体普遍对此关注较多有很大的关系。

2.民企企业家涉案的具体罪名与罪名结构

在163例有明确罪名的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共涉及57个(类)罪名。罪名的具体分布,如表1.4所示。

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8例、合同诈骗罪23 例、职务侵占罪20例、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各13例、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各9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4例。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单位行贿、盗窃、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罪各3例。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妨害作证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内部交易罪、骗取贷款罪、骗取票据承兑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各2例。

抽逃出资罪、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非法买卖、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滥伐林木罪、利用未公开信息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强迫交易罪、侵犯著作权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逃税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金融票证罪、伪证罪、洗钱罪、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销售假药罪、信用卡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寻衅滋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走私普通货物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各1例。

(二)企业家涉案的年终状态

通过追踪关注媒体对案件的持续报道,汇总了2014年度企业家涉案的年终状态情况。媒体在报道中多用纪委调查、有关部门调查、相关机构调查或者组织调查等,本报告中将立案前尚由有关组织调查的统称组织调查。立案侦查是指侦

查机关已经立案但尚未移送起诉的,包括媒体在报道中使用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等环节。审理中未宣判则包括案件已经诉至法院,但尚未审结,包括处于一审、二审过程中尚未结案的案件。结案包括审理结案、检察机关调查不送审、侦查机关调查不移送以及组织调查结案未刑事立案的案件。

国企企业家共涉案245件,其年终状态分别为组织调查阶段55例,刑事立案侦查阶段43例,移送起诉12例,尚有36例在审理中,未宣判,结案97例,在逃1例,自杀1例。(如图1.12)

民企企业家共涉案181件,其年终状态分别为组织调查10例,立案侦查37例,移送起诉5例,审理中未宣判39例,结案84例,其中包括审结结案以及结束调查,恢复职位结案1例,在逃6例。(如图1.13)

从涉案企业家犯罪年终状态来看,尚有55例涉案国企企业家处于组织调查状态,占所有国企案件的22%,而涉案民企企业家正在接收组织调查的仅10例,且均由于牵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而被组织调查,即企业家因卷入官员腐败案而被调查。涉案民营企业家在逃人数6例,涉案国企企业家1例,相差较大。

(三)企业家犯罪人年终处罚状况

在426起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理完毕,有明确判罚结果的180起,共涉及207名企业家犯罪人。其中,有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1例,在这31例中有17例适用缓刑,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25例,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47例,判处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69例,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28例,判处死刑的案件共计7例,其中5例缓期两年执行,2例死刑立即执行。(见表1.5)

新加坡信托分析报告精编版

新加坡信托分析报告精 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新加坡信托公司分析报告 一、信托简介 信托投资基金也叫投资信托,即集合不特定投资者的资金,并委托专家代为投资,使其减少投资风险、分享投资收益的一种信托形式,基金投资对象包括有价证券和实业。托管的资产主要是房地产、银行存款、股票、家族财产等。以下简要介绍家庭信托及房地产投资信托。 (一)家庭信托 家庭信托是指(特指自然人)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协议管理信托财产,并在指定情况下将该资产转予指定的受益人。该信托像一个有限公司一样运转,一般委托人生前自己掌握,等委托人身故后,受托人责任开始生效。用一个形象的例子,父母常年在国外,他们会将一笔钱交给孩子的姑姑,由姑姑定期交给孩子当作生活费用。父母就是委托人,孩子是受益人,而姑姑则是受托人。从法律上来说,信托的资产已经不再属于资产的原始拥有人了,这样可以保证家庭财产,避免遗产、婚前财产纠纷,免去昂贵的遗产税,从而延续家族财富。家庭信托是一个极其有效的理财工具,但是普通人很难掌握理财专业知识和信息,这时候便需要一个专业的理财师或者理财机构来处理。在西方欧美发达国家,个人信托占到全部信托市场70%左右,机构信托占30%左右。 (二)房地产信托投资(REITs) 房地产信托投资(REITs)是房地产化的重要。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过程。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基本形式。 二、信托组织架构 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信托可分为契约型信托和公司型信托两种。 (一)契约型信托 契约型信托是指依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信托。这类信托一般由信托管理公司、保管公司及投资者三方当事人订立信托契约。 信托管理公司是信托的发起人,通过发行收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资产,并根据信托契约进行投资;信托保管公司一般也由银行担任,它根据信托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以及有关的代理业务等;投资者即受

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会议资料之九 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以2016年度为重点,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 以上议案,敬请审议。 附件:《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附件: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简介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建于1965年,由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控股(2007年),是中国排名前5,全球排名前20的大型轮胎制造企业。公司是全球第一家100%无差别无歧视实现子午胎系列产品100%绿色制造的企业,欧洲最受欢迎的中国卡客车全钢子午线轮胎品牌,中重卡世界第一强东风商用车公司首选轮胎战略供应商。公司连续6年成为中国500强企业;连续13年成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是国内轮胎行业唯一精益六西格玛推进先进企业;是国内轮胎行业首家通过国家出口免验资质企业。 公司主要生产“风神”、“风力”、“河南”等多个品牌1000多个规格品种轮胎产品。公司年产工程机械轮胎80多万套,稳居国内第一;年产卡客车轮胎700万套,位居国内第三。是多家国内工程机械车辆和商用车生产巨头的首选轮胎战略供应商和VOLVO等全球顶级建筑设备企业的配套供应商。产品畅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众多欧美国家高端市场占有率位列中国品牌第一。

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国企领导获罪多因贪腐民企老板多因诈骗 2012-01-16 09:53 来源:《中国青年报》打印本页关闭 “2009年我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这一数字上升到155位,2011年突破了200位。近年来,公众对企业家的关注点仍然在形形色色的富豪排行榜上,却忽视了一个问题——中国企业家犯罪也在出现稳步上升的趋势。” 1月15日,法制日报社子刊《法人》杂志发布《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这是该机构继2009年度和2010年度后,第三次发布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报告由该杂志特约研究员、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研究专家王荣利律师执笔,历时一年,跟踪收集了2011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202例企业家犯罪案件的各项数据后,分析、归纳而成。 “尽管一年来每天都在收集案件,但当统计结果出来的时候,一些数据还是令我震惊。”王荣利表示,“比如国企企业家的贪腐金额和共同犯罪问题。” 报告显示,2011年获罪的国企企业家中,约九成系因贪污、受贿问题。且贪腐金额大幅增加,从2010年人均957万元剧增至人均3380万元。 此外,统计案例中有近40%为共同犯罪,平均每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达16人。 九成国企企业家因贪腐获罪,多在垄断领域 报告显示,202例企业家犯罪案件中,除3例被通缉在逃外,199例分别处于纪委“双规”或司法程序阶段。199例案件中,国企企业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88例,占总数的44.2%。 这些国企企业家包括河北省港口集团董事长黄建华、东航股份公司驻韩国办事处总经理黄舒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长富、广东健力宝集团前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经纬等,平均年龄约52岁。 报告显示,上述国企企业家中有76例基本确定了犯罪罪名,绝大多数是因经济问题获罪。其中,仅受贿罪、贪污罪就合计达69例,占到九成。 此外,在他们合计触犯的122个罪名里,除受贿罪45例、贪污罪24例外,还包括挪用公款罪11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例、职务侵占罪5例、挪用资金罪3例、私分国有资产罪2例、内幕交易罪3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2例等。 “总体上看,国企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是贪腐,这是毫无疑问的。虽然贪污、受贿等罪名一定程度上会在同一个人身上交叠,但近3年来,因贪腐获罪的国企企业家,基本都保持在八九成。”王荣利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梳理随报告一同发布的《2011年度十大企业家落马案件》后也发现,在去年新“落马”的十大国企企业家中,除皖能电力监事会主席张长顺、江苏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金明二人没有明确通报“落马”原因外,其余八位都明确显示“落马”与经济问题相关,六位“锁定”为贪污、受贿问题。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去年新“落马”的十大国企企业家,多属于垄断经营领域,如航空、铁路、电力、粮储等。 报告还显示,88例犯罪或涉嫌犯罪的国企企业家中,至少有20位曾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贪腐金额“暴涨”,系往年3.5倍 “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平均突破千万,较往年显著增加。”在报告总结的2011年企业家犯罪现象七大特点中,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暴涨”这点格外突出。 相应地,报告显示“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数量在增加”。从7人增到14人,较2010年翻了一番。 报告指出,在2011年初步查明或判决确认的59例贪腐案件中,国企企业家每案的平均贪腐金额是每人3380.82万元。 “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个人就贪了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贪腐金额也达到2077万余元。”王荣利介绍,“而2010年这个数字是957万元。”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估算,若按人均贪腐金额3380万元计算,数字可达前一年度的3.5倍。 “贪腐金额是我创造的一个概念,与涉案金额不同,它指国企管理人员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侵占、私分国有资产等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获得的,拿到自己家里或归自己所有的财产的总额。”王荣利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进一步解释,“不包括挪用公款、失职造成的损失等,因为挪用公款有的归还了,有的部分归还,有的追回了一部分等。” 从报告中可见,若将13例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纳入视野,平均每案的挪用金额达8473万余元。 为何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呈“暴涨”现象?“在我个人看来,原因首先在于我国的经济总量在逐年稳定发展,手头可运作的钱增长很快,这是大背景;此外,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有很大一部分钱投给了国企,给国企企业家贪腐提供了额外…机会?。”王荣利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分析,“当

2013-2014年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2013-2014年信托行业 分析报告 2014年2月

目录 一、2013年信托行业发展情况回顾 (5) 1、信托同业百舸争流,通道优势已然不再 (5) 2、房地产信托迎来兑付高峰,刚兑神话仍未破灭 (6) 3、信托资产增速放缓,10万亿后能否迎来拐点 (6) 4、事务管理类信托加速发展,大型信托公司带头探索 (7) 二、2013年货币市场流动性情况回顾 (10) 1、2013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10) 2、2013年,国外经济体持续复苏 (12) 三、2013年银信合作信托产品回顾分析 (15) 1、银信合作业务占比逐渐下降,创新型银信合作模式不断催升 (15) 四、2013年集合理财信托产品回顾分析 (18) 1、发行规模创历史新高,发行量同比增长达21% (18) 2、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信托期限明显缩短 (19) 3、资金使用方式:权益型贷款型发行规模占比最高,股权型收益率一马当 先 (21) 4、投资方向:房地产信托发行规模第一,金融类信托发行数量遥遥领先. 22 5、收益类型:固定收益仍为主流品种,平均收益领先其他收益方式 (23) 五、基础产业信托分析 (25) 1、础产业信托发展现状:平稳发展期 (25) 2、基础产业信托发行情况: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双双下降 (26) 3、信托公司基础产业信托发行情况:中信方正长安领衔,个体发行规模显 著下降 (27) 4、基础产业信托期限及收益率:基础产业信托期限最长,收益波动平稳. 29 5、基础产业信托地区分布情况:发行地集中于江苏、四川、重庆、湖南、 辽宁、安徽等地 (30) 6、基础产业信托产品类型分布:基建为主,矿产资源及交通类次之 (3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是中国最大的SUV和皮卡制造企业,已于2003年、2011年分别在香港H股和国内A股上市。目前,旗下拥有哈弗、长城两个产品品牌,产品涵盖SUV、轿车、皮卡三大品类,拥有保定、天津两大整车生产基地,具备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配套能力,下属控股子公司40余家,员工近7万人。 长城汽车秉承“每天进步一点点”的企业理念,拥有先进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团队,创建了独具特色的经营和管理模式,经营质量在国内汽车行业首屈一指。 近年来,长城汽车的发展潜力得到了外界的广泛肯定和认可,被评为“中联上市公司业绩百强”之首、“最具价值汽车类上市公司”、“中国汽车上市公司十佳”等,并多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机械500强”、“中国制造500强”等榜单,并被评为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的“推荐出口品牌”,也是商务部、发改委授予的“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 长城汽车以“专注、专业、专家”为品牌理念,秉承以高科技装备和高性能设计为支撑,打造高品质产品的企业战略。坚持聚焦,做精品类,是长城汽车的战略方针,聚焦SUV,将哈弗打造成世界级的SUV专家品牌,是长城人的不懈追求。 长城汽车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一直保持着领先优势。在国内市场,SUV车型已连续13年保持了全国销量第一;长城皮卡已连续18年在全国保持了市场占有率、销量第一。在国际市场,长城汽车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二)企业文化 长城汽车在20多年发展历程中,高层领导率先垂范,忠实践行“诚信、责任、发展、共享”的核心价值观,肩负“以打造顾客惊喜为己任,为员工创造幸福,为顾客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效益”的使命,以“每天进步一点点”的企业精神,精心培育了以廉洁、执行、创新、品质为精髓,凝聚员工、感动顾客、吸引供应商的优秀企业文化,为长城汽车创造业界传奇、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了恒久驱动力。 二、股东及股东权益保护 (一)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形成行之有效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平等的获取公司已披露信息。 (二)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着利益共享、和谐共赢的原则,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汽车市场,提升经营业绩,在把握好企业持续发展与股东分红平衡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自上市至今,每个

企业家关心的五十个刑事法律问题(目前只有后面30个有答案)教案

企业家关心的五十个刑事法律问题 1、公安或检察院要求犯罪嫌疑人接受调查时的方式有哪些? 2、什么是拘传?拘传会被带上手铐吗? 3、被公安或检察院带走后应该怎么办?家属应该怎么办? 4、对公安或检察院带人法律有哪些规定? 5、什么是询问?询问和讯问的区别是? 6、若作为证人接受询问,享有哪些权利? 7、若作为证人接受询问,应当注意的事项? 8、证人拒绝作证有什么法律后果? 9、询问可能在哪些地方进行?能自己选择地点吗? 10、若作为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享有哪些权利? 11、若作为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2、被讯问(询问)有权保持沉默吗?拒绝回答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13、被讯问(询问)时可不可以要求在律师在场呢? 14、如果被讯问(询问)遭遇到了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该怎么办?这样得到的供词和证据是是否有效? 15、公安或检察院讯问(询问)必须遵循哪些规定? 16、在接受讯问后可以聘请律师吗?律师可以做些什么? 17、讯问(询问)一定要制作讯问笔录吗? 18、讯问(询问)笔录有什么重要作用? 19、制作讯问(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 20、讯问(询问)笔录是否还能够要求修改? 21、笔录一定要签字吗?是否有权拒绝签字? 一般来说,笔录的文字和篇幅可能较长,所以一定要仔细阅读,经核对无误之后再签字确认。对于不实的记录,有权要求修改和补正,若有关机关拒绝修改和补正,你就有权拒绝

签字。 22、在案件中哪些财产可能会被扣押、查封?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23、在案件中若财产被查封或被扣押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于扣押、冻结的与本案无关的财物,应列入清单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被告人被判处财产刑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扣押、冻结机关将拟返还被告人的财物移交人民法院执行刑罚。 24、在查封扣押财产的过程中对执行机关有哪些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第二百八十九条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被害人明确的,扣押、冻结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作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入卷备查。 第二百九十条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包括作为物证的货币、有价证券等,应当随案移送。开庭审判时,经向法庭出示、质证后移交法庭。休庭或者闭庭时办理证据交接手续,清点、核对无误的,由经手人在清单上分别签名后予以封存。对因上诉、抗诉引起第二审程序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证据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办理证据交接手续。对不宜移送的实物,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应当审查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需要鉴定(包括估价)的,应当附有鉴定结论。第二百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对于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应当审查是否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同时将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对于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的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同时将通知及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查封、扣押机关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第二百九十四条对于人民法院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处理。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五条对于扣押、冻结的与本案无关的财物,已列入清单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被告人被判处财产刑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扣押、冻结机关将拟返还被告人的财物移交人民法院执行刑罚。 25、看守所内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去看守所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个人社会责任报告》

《个人社会责任报告》 xx年,对我来说,是个值得纪念的年度。这一年,我踏上了人生中第一个转折点,经历了一个结束,遇见了一个开始。这一年,我告别了旧的生活,踏上了新的路程。这一年,我迎来了18岁,以后的生活都要自己对自己负责。同样的,xx年,也是一个值得反思和审视的年度。这一年,我虽获得了许多,但是,这一年,有很多事情,我没能把它们完成,留下了许多的遗憾。有人说,这是我们最美好的年华,而在这最美好的年华里,我不愿意将就,我想展现出我最美好的一面,以不负这最美的年华。所以,我想从多个方面来审视我的xx,以史为镜,借鉴教训,助我更好前行。 我想,xx年,大部分的时间,我是以一名学生的身份度过的。上半年,我是一名高中生;下半年,我是一名大学生。期间,毫无疑问,是高考。扪心自问,在学习上,我不认为自己是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在高中生活的前两年,我自认自己都没有好好地上心学习过,而在冲刺高考的这段时间里,我想,我算是认真学学习了一回,虽然有时候还是会有所懈怠,纵观高考全局,有遗憾,但我自认无悔。在xx年的上半年,也就是高考前最后的几个月,那段作为高中生的最后几个月,应该是我这xx年来最为努力的一段时光,也是最值得怀念的一段时光。而在作为大学生的下半年,可以说,我差点就在人生的另一个起跑线上原地踏步。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所有该学的没学好,感觉自己的坏习惯不但没有改正,反而一下子全部爆发了出来。诸如暴饮暴食,办事拖沓,不好好学习……而期末考试的有惊无险,是给我的

一次警告。作为一名学生,我应该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大学学习生涯,这是对我自己负责。 而作为一个生活中的伙伴,舍友,朋友,社团里的一份子,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我只知道,我很珍惜,因为相遇即是缘分,不管未来如何,现在我都会好好把握。可能我会有做的不好的时候,但是没有两个人是天生就合得来的。我想,我的最大感悟,就是本身要开朗,性格要积极向上,这样相处也会容易得多。其次,要有自己的立场,合群不是人云亦云,也不是见风使舵。为人,最重要的还是要实诚。这就是我得到的感悟,在任何时候都一样。 在xx年,我想我也更成熟了一点,和家人,和亲戚相处,也更温柔。现在再看看父母,就会有一种以前从没感觉过的心疼萦绕心头。诚如歌中所唱:“时间都去哪儿了”。看着他们一点一点地老去,作为晚辈的我们心里也难过。上了大学之后,也终于知道了什么叫想家。当然,我还是会和家人有争吵,但是这种情况已经比过去少多了,而我也相信,在未来,我也能做的更好。毕竟自己也成年了,也该为家人考虑了。 在xx年,最难过莫过于减肥失败了,除了饮食和生活习惯没有搞好,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毅力和恒心不够。其实很多时候道理大家都懂,最主要的莫过于坚持二字,谁能坚持下来,谁就能成为最后的赢家。除了减肥,其他事又何尝不是呢。所以我认为,xx年,给我的最深的教诲,莫过于坚持二字。这,也就是我xx的年签。持之以恒,必有所成。

报告称2012年企业家犯罪激增 涉案金额过万亿

报告称2012年企业家犯罪激增涉案金额过万亿 报告称2012年企业家犯罪激增涉案金额过万亿新浪财经讯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王荣利律师日前发布其历经一年撰作的《2012年企业家犯罪案例报告》。报告称,2012年已被媒体报道的企业家犯罪案例中,国企高管案例共计113例,进入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后的63例案件涉案金额达到324115万余元。民营企业方面,经媒体报道的案例共计238例,初步报道涉案金额超亿的案例达53例,总额达10694亿元。 报告指出,在113例国企高管案中,除了自杀、遇害和免职的6例以外,有107例均涉嫌刑事犯罪。这107例案件中有两例外逃或通缉,其余105例案例分别处于立案调查、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检察机关起诉或者法院一审、二审阶段,部分案例已经结案,犯罪分子已交付监狱执行,或者已执行死刑。 进入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后的63例国企高管案件,涉案金额达到324115万余元,平均涉案为5144.68万元。在54例涉嫌贪腐的案件中,每案的平均贪腐金额高达2540.28万多元。 王荣利律师同时提出,2012年媒体报道的民营企业家案例共计238例,除去自杀,遇害或其它意外事件39例外,

其余199例均涉嫌刑事犯罪,包括22例"逃跑"或"失踪"。其余175例案例分别已进入相关法律程序,或已结案。初步报道时涉案金额超亿的民企案例达53例,总额达10694亿元。 报告分析,2012年民营企业家的自杀现象比较突出,民营企业家犯罪数量大增,且涉及金额巨大、牵连面广。 报告还总结了2012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例的特点,包括媒体报道中不使用真名的企业家约占所有曝光案例的28.1%,与往年相比数量极大增加、企业家犯罪现象全球化等。(梅珂) 表1:2012年国企高管犯罪及法律风险案例序号 姓名 原所在企业及曾任职务 类型 1. 何丽琼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服务部经理 执行死刑 2.

信托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信托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投资摘要 关键结论与投资建议 信托公司往往被定义为金融业中的“坏孩子”,但其较强的盈利能力可能要超出市场认知。我们统计了行业68家信托公司自2010年以来的经营表现,就平均ROE而言,超过30%的有三家公司,分别为安信信托、中融国际信托和四川信托;超过20%的有16家公司,占比高达23.5%,体现出明显领先于一般行业的盈利能力,具有显著投资价值。 行业分化正在逐步拉大,具备较强主动管理能力的信托公司已体现出更好的适应力和盈利能力。自2012年以来,信托公司的通道类业务越来越多的受到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的竞争,通道业务费率持续下滑,同时带动信托行业报酬率下滑。但行业承压期往往也是公司进行分化的时点,主动管理能力已经成为行业分化的最重要塑造力,而上市信托公司中,安信信托、经纬纺机(子公司中融信托)和爱建集团(子公司爱建信托)都表现出了优于行业的特性。按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估值水平,我们推荐板块的投资机会,按排序为:安信信托、爱建集团、经纬纺机和陕国投A。 核心假设或逻辑 第一,通道业务费率持续受到资管行业竞争的影响而走低,信托行业面临越来越大的转型压力; 第二、行业分化沿着主动管理能力这一维度逐步展开,在资本利用效率和信托报酬率上具有优势的公司也将持续跑赢行业; 第三,监管政策或将对通道类业务形成冲击,依靠通道类业务实现盈利的信托公司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而已具备较强主动管理能力的信托公司则在行业分化中越来越具备相对优势; 第四,信托公司具备权益杠杆乘数较低、ROE较高且具备良好稳定性的特点,具备长期投资价值; 第五,我们认为估值方法主要由企业背后的业务模式决定,就非银金融领域而言,由于业务运营存在较大差异,不同板块使用估值方法也不同,其中券商、财险适用于PB估值法,寿险适用于P/EV估值法,而信托公司更适用于PE估值法, 与市场预期不同之处 首创性的从资本效率、信托业务报酬率、固有业务投资收益率三个维度构建了信托行业ROE度量框架,并且给出了行业ROE的敏感性分析表。 我们系统讨论了信托公司的估值体系,并且指出估值方法的选择由背后的业务逻辑决定,信托公司具备盈利能力稳定性强、表内资产和表外资产并存的特点,更适用于PE估值。 市场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认为监管政策或将对通道业务展开更严格监管,从而使信托行业承压,进而压制信托估值。我们认为行业分化已经开始,优质信托股的绝大部分盈利靠主动管理类业务实现,对通道类业务敏感性更低,且分化阶段是龙头股投资的良好时点。 股价变化的催化因素 宏观经济好于预期;上市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持续增强,信托报酬率继续领先行业。 核心假设或逻辑的主要风险 监管趋严、行业竞争加剧。

民营企业家不得不防的10个罪名

民营企业家不得不防的10个罪名 一位民营企业主和竞争对手或者其他生意伙伴发生经济纠纷,或者是得罪了某些有权势的人——纠纷的对方或者被得罪的人,便串通甚至买通公权机关(主要是具有查案职能的公安、检察或者纪检机关)——公权机关的人出谋划策、挖地三尺寻找线索和口实——以民营企业主涉嫌经济犯罪为由将其抓捕——公权机关要么给民营企业主扣上经济犯罪的帽子,要么通过这种侦查找到民营企业主其他一些行为瑕疵,给其扣上其他的罪名——最终,轻则逼得民营企业主违心向竞争对手示弱、奉送财产,重则让民营企业主长期坐牢,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近年来对一些民营企业家所涉冤案(或者干脆可以说被陷害)的多个案例的观察,我认为,在当前的中国法律制度环境和司法严重不公的局面下,民营企业家一旦得罪某个要人或者有深厚官场背景的竞争对手,很容易被扣上现行刑法所规定的10个罪名之一,它们分别是: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和行贿罪,这10个罪名,说白了,就是公权机关一些无良者整民营企业家的最佳罪名。 1、偷税罪:危险指数★★★★★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公权机关如果想用刑事手段整一个民营企业家,80%以上的可能性,第一选择是查这个人是否偷税,因为在这“万税”的年头,连小孩都知道,一个人做生意,如果完全照章纳税,那要是还能挣到钱,不是神仙也是商仙。当然,避税有合理避税和违法逃税两种办法。公权机关要整这个罪,就会采取秘密的或者公开的办法,首先调查公司的账户,严重的时候,把一个公司过去20年来的账本甚至生意伙伴调查个底朝天,只要找到一点蛛丝马迹,就会顺藤摸瓜挖地三尺。从实践来看,很少有企业家能逃过这个陷阱。 避税是多数中国商人的普遍心理,你为了避免日后被扣上偷税罪的帽子,最好是保持常年谨慎,一是不要做自作聪明的傻事,以为只要有两套账本就能蒙过所有人,其实,税务官员之所以听凭你报的账本去课税,与其说是你偷税手段高明,不如说是他的不负责或者为利益所动,真要查税务问题,把你生意链条上的伙伴们查个遍,有几个人还能说做假账能奏效?所以,企业家们千万要记住:要避税必须完全合规,最好是请专业的税务师设计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请税务征稽人员在有关资料上签字认可,最后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永久保存这些资料在安全的地方,比起可能坐上三五年牢的风险,你在自己某个别墅的角落里堆放这些资料,毕竟是一件心里踏实的事情。 2、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危险指数★★★★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司林立、公司的设立方便得如同从客厅进卧室一般的今天,公权机关要调查一个民营企业家是否犯罪,90%的时候会往虚报注册资本罪这个问题上去作谋划。实实在在地说,虽然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门槛资本规定很低,3万元就可以注册一家名字看起来很唬人的公司,但对于某些特殊行当而言,公司的注册资本还

三一重工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2年,全球经济跌宕起伏,在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团结奋进,稳健经营,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升华。 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仍不忘社会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品质改变世界”的企业宗旨,努力实现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及员工的多方共赢:凭优厚现金分红,积极回报股东;靠创新服务承诺,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推股权激励计划,践行“帮助员工成功”的核心理念。2012年,公司获得“中国资本品牌价值百强”、“最受投资者信赖公司”、“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百佳”等众多荣誉。 一、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 通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系统、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加强规范运作,提升决策水平,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与收益权,保护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一)实施优厚利润分配方案,持续回报公司股东 1、2012年8月,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元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78亿元,上市九年累计现金分红37.34亿元。

2、2012年5月,在“第六届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论坛”上,公司荣获2012年度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百佳”、“资本品牌百强”、“资本品牌溢价百强”。2012年8月,三一重工再度获评“央视财经50指数·十佳回报公司”。 3、为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重新修订了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标准和比例。 (二)依法合规信息披露,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自愿信息披露与强制信息披露相结合,信息披露的深度、广度与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2012年,公司编制并通过指定的报刊、网站等信息平台披露4份定期报告及摘要,40份临时公告及附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证了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 2、合规内控向价值内控深化,内控建设总结报告得到监管机构的肯定和赞扬。公司在2011年内控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年初制定的《2012年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分四阶段推进内控建设,内控建设成果显著。 3、持续改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2012年,公司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九项制度。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设置网络投票平台,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决策参与权。 (三)依法按时还本付息,充分保护债权人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商业规则,认真履行合同,按时支付货款、偿付借款,

中国信托业发展分析报告

中国信托业进展报告(2012) 一、信托资产规模年增万亿,动能何来? 2008年底1.22万亿;2009年底2.01万亿;2010年底3.04万亿;2011年底4.81万亿;2012年6月末5.54万亿。 2008年以来,中国信托业的信托资产规模几乎每年以约一万亿元的增长不断刷新纪录。 信托业治理的资产规模差不多远远超过公募基金行业(2011年底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2.19万亿元),直追保险业资产规模(2011年底保险资产总额6.01万亿元)。 中国信托公司的持续高速进展要紧得益于: 1.中国经济在过去20年保持高增长,使得国民财宝迅速积存,居民对投资理财的需求迅速增加。众多理财产品中,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受到投资者的追捧。 2.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相比其它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范围最为广泛,投资方式最为灵活。近年来,各类金融机构大规模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资产治理和财宝治理业务。比如,银行的理财业务部门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与信托公司合作,合作开发并代销集合信托产品。 3.持续的银行信贷规模管控环境下,信托公司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2008年四季度国家“四万亿”经济刺激打算出台后,银行开始大规模的信贷投放,但2009年四季度以来,国家开始

逐步操纵信贷规模增长。在偏紧的信贷融资环境下,企业能够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加之信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实业企业对信托融资的同意程度和实际需求都大大增加。 4.大量高素养人才加盟信托业。近年来,许多信托公司建立了市场化运作、市场化激励机制,吸引了大量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人才“回流”信托业。信托公司形成了“自下而上”创新动力(310328,基金吧)。 …… 此外,中国银监会对信托业的科学定位和监管,也是信托业快速进展的重要缘故。2007年,银监会对《信托公司治理方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打算治理方法》进行了系统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定位。同年,银监会非银部牵头组织拟定了信托公司以后进展规划:力争在3-5年时刻内使信托公司盈利模式发生较大转变,成为真正体现信托原理、充分发挥信托功能、面向合格投资者,要紧提供资产治理、投资银行业务等金融服务的专业理财机构。 二、应该如何看待银信合作业务? 广义的银信合作,泛指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各类合作,比如银行代理推介信托打算,托管信托打算资金等。通常所讲的银信合作,实际是指银信理财合作,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托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治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doc

浙江恒友机电有限公司 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浙江恒友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始终坚持诚信、互利、平等的原则,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兼顾五大相关方(股东及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社会)利益,积极从事环境安全保护、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努力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践行“企业公民”的职责要求,旨在有效促进企业自身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要求,以公司工作为重点(2016年绩效为主)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1.1总则 浙江恒友机电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是由吕志辉先生(出资40%)、吕渭水先生(出资20%)、吕志仁先生(出资20%)、吕志敏先生(出资20%)共同出资三千万元人民币注册创办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董事长为吕志辉先生。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由总经理全权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确定了企业价值观、发展方向、战略目标,保持对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关注,营造授权、合作、主动参与、创新、快速反应和学习等方面的经营环境,激励员工,不断完善公司的管理,主持评审公司的管理绩效,履行各方面的社会责任。 1.2公司的价值观、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 公司总经理主持制订中长期(2011年-2016年)方针目标,每年年初都制订年度方针目标和措施。公司的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紧紧围绕着“发展自身、回报社会”的企业宗旨、“诚信经营,追求卓越,持续成长”的经营理念和“优质的锤、镐工具专家”的企业定位以及“成为行业内的标杆企业”的愿景而建立。通过结成企业、员工、顾客、社会的“命运共同体”,促进企业的平稳快速发展,为员工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努力使员工从事有尊严的劳动,享受有体面的生活,并通过纳税、提供就业机会、适度的赞助和慈善活动,积极参与政府主导特定的共建活动等方式回馈社会。 ●企业使命:为员工搭建平台,为顾客创造价值 ●企业精神:主动、团队、创新、拼搏 ●方针:根据企业价值观和企业使命,以“培育核心竞争力”为基点对公司发展方向、产品质量、人才要求、环境管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提出了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 职业健康安全遵守法规,安全第一,预防为先,保证健康,强化意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业绩

2014年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信托行业分析 报告 2014年10月

目录 一、信托业现状分析 (3) 1、信托规模持续增长,贷款类信托占比上升 (3) 2、信托资金主要流向工商企业、基建和房地产 (4) 3、银信合作规模略有上升,但占比下降明显 (6) 二、2014年信托业的风险分析 (8) 1、14年信托资金兑付压力较大,兑付高峰在5月和12月 (8) 2、14年到期信托主要集中在基建和房地产行业 (9) 3、贷款类房产信托占比居首,兑付风险集中在杭州和成都 (12) 4、债权投资类基建信托居首,兑付风险集中在哈尔滨、大连和成都 (14) 三、信托业应对“刚性兑付”的手段 (17) 1、信托风险事件频繁出现 (17) 2、信托公司的应对策略 (20) 四、银信合作的模式 (21) 1、银信理财模式 (21) (1)股权投资 (21) (2)单一信托固定收益产品 (22) (3)集合信托固定收益产品 (23) 2、信托渠道模式 (24) (1)信托贷款模式 (24) (2)票据业务模式 (26) 3、银信接力贷款业务 (27) 五、银信合作的潜在风险和监管政策分析 (28) 1、银信合作的潜在风险 (28) 2、银信合作监管政策 (30) 六、结论 (31)

一、信托业现状分析 1、信托规模持续增长,贷款类信托占比上升 2013年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突破10万亿,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机构。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净值人群不断增加,目前面向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管理行业规模已经达到30万亿,信托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在过去的3年里,信托管理的资产规模平均增长率达到53.17%,2013年信托资产达到10.91万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较2012年下降9%,迅猛增长过后增速出现回落。 按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分类,信托资产用于贷款的占比回升,2013年占比达到47.13%,同比增加4.19%;贷款信托规模也在持续上升,13年达到4.86万亿元,同比增加1.86万亿元。贷款类信托资产规模的上升,主要由于:1、信托资金成本较高,股权类投资、货币市场和存放同业等投资收益无法弥补其融资成本。目前,信托产品的资金成本平均处于9%-11%之间,高成本限制了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2、过去3年国内经济发展保持较快发展,房地产、政府基建等行业资金需求上升,而这类的投资主要以贷款类信托的形式募集资金。 贷款类信托占比明显高于其他类投向,且主要投向房产、矿产能源企业和政府基建等高风险的行业,在为投资者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存在后续兑付风险。

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分析报告

题目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分析 院(系)金融与贸易系 专业金融学 学生 成绩 任课教师 2011年 6 月20 日

诚信声明 本人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由我本人独立完成。有关观点、方法、数据和文献等的引用已在文中指出,并与参考文献相对应。 我承诺,论文中的所有容均真实、可信。如在文中涉及到抄袭或剽窃行为,本人愿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作者签名: 签名日期:2011 年6月20日

摘要 我国信托业从建立以来,就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金融领域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其经营业务不断拓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很多部外部问题。在接下来的论文中我会做出详细的述。 关键词信托;理论;现状;发展;问题;展望

Abstract From the inception of the trust industry to have a rapid developmentin the financial sector has its own place, and continue to expand itsoperations, as China's socialist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make a greatercontribution to financial markets in China played a certain role. However,in its development process,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problems. In the next paper, I will make a detailed statement. Times New Roman Trust; theory; status; development; problems;Prospect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前言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秉承“合力同行、创新共赢”的价值观,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诚信对待、尊重和维护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推进环境保护,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自身发展推动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公司与全社会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编制,是公司第六次对外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以2017年度为重点,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信息,从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五个方面全面阐释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与践行。希望本报告能起到与社会各界充分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促进利益相关方对本公司的深入了解。同时,公司虚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改进,以期更好。 第一章公司概况 轴研科技是由洛阳轴承研究所改制组建的股份制企业,2017年完成同国机精工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轴承行业、工磨具行业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制造、行业服务与技术咨询、贸易服务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兵器、汽车与轨道交通、电子、新能源、机床工具、石油化工、医疗器械、制冷等各个领域。 近年来,公司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化整合内外部资源,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发挥协同效应,促进企业整体发展。 第二章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努力提升整体运营能力和经营业绩;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履行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公平、准确、及时地掌握公司信息;建立长期分红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实行稳健的财务政策,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一、“三会”运作规范,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和职责履行均合法有效,就各期财务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合规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现场鉴证,采用网络投票形式鼓励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同时,需要独立董事及中介服务机构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的事项,独立董事及中介服务机构尽职履行义务,有效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自2005年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制衡的决策、监督和执行的治理结构,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为主线的治理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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