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年度安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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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驾驶员年度安全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全年车辆不发生负主责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对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认真执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车辆驾驶技术,特制定本办法。
驾驶员年度安全奖金由年度基础奖(200.00元)及月考核奖(每月100.00)组成。按月由车辆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年终计发。本标准适合于本公司正式编制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
考核内容如下:
一、公司车辆管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驾驶员不得私自更换车辆。
二、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纪律性强,思想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爱护车辆,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和驾驶员操作规程,服从调度,熟悉所驾驶车型的构造、性能,文明行车,注重职业道德。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分散注意力,更不准疲劳行车。
三、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道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行违章记分扣证报告制度,被违章记分扣证的,驾驶员接受交通部门处理后,三天内必须向车辆管理安全专责人员报告。如果隐瞒不报的,每扣一
分计扣安全奖100.00元,并扣除当月奖金。一月内连续三次被记分扣证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2分的,视劳动合同关系性质分别处以待岗
或解聘。
四、驾驶员必须提高安全行车意识,杜绝发生任何大小责任事故。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后,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肇事不报告或私自处理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扣发当年奖金全部或部分,且不免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应负的责任。五、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查”工作,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因例行保养和“三查”工作没做好而发生机械事故者,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维修申报制度,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及时进行申报,主要安全部件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不准使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须承担责任。
七、驾驶员的车辆停放必须规范,停放地点必须安全可靠,车辆管理安全专责人员定期检查车辆停放情况。车辆完成指定行车任务后未经允许不能用作其它与本次任务无关的用途。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发当年奖金全部或部分,并视劳动合同关系性质分别做出待岗或解聘处理。
八、驾驶员必须遵守执行公司安排的行车任务,严禁从事与公司行车任务无关的第二职业,若查实发生与第二职业有关和私自出车,所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自负。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行车里程及油耗记录,认真填写月行驶报销凭据,不得虚报、瞒报。一经查实,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九、严禁酒后驾车,不准私自出车。酒后驾驶和私自出车肇事者,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不准驾驶与驾驶证规定不符的车辆,不准将驾驶证、车辆号牌及车证转借他人,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十、本考核办法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考核、解释。
十一、本考核办法自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