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广播电视管理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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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制度 (一)境外电视节目的定义 (二)申请引进境外影视剧需要提交的材料 《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申请表由广电总局 统一制定,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凭样本印制使 用); 引进合同(中外文); 版权证明(中外文); 具备完整的图像、声音、时码的大1/2录像带1套; 每集不少于300字的剧情梗概; 与样带字幕一致的片头、片尾中外文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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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什么?反党反社会反法律反道德都不许 1、80后未婚生子情节一律绕道 •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电视剧 不得载有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内容。根 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普遍情况下80后只能有 一个孩子、有准生证才能生育孩子,私生子更是违反法律 规定。 • 案例:2013年电视剧《未婚妻》的女主角便是未婚生子, 导致这部剧迟迟无法通过审查。最终,这部剧在删改部分 情节的基础上,在湖南卫视第一周播剧场播出(非黄金 档)。一般以“单身妈妈”为题材的电视剧不易大幅修改 的情况下也只能不进入黄金档或登陆地面频道求播出。同 样的“未婚生子”情节,《小爸爸》则选择了巧妙的规避 办法:文章饰演的于果在美国与一个白富美相恋(非一夜 情),白富美在于果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下夏天(朱佳煜 饰),夏天长大后来到中国找爸爸,从而规避了中国的计 划生育政策。
10/12/2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4
第三节 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法律制度
一、我国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制度 (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 可证》应具备: 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 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 机构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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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播出的广播电视广告
绝对禁止的广播电视广告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烟草制品广告; 处方药品广告; 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 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 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份测试、交友聊天等声 讯服务广告; 出现“母乳代用品”用语的乳制品广告;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播出的其他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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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设立、合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 具备的条件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规划以及相关 国家、行业标准;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 设备、场所; 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 传输覆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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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管机关及审批程序 1.主管机关 2.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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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广播电视广告法律制度
一、广告内容管理法律制度 (一)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包含的内容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 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 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 反宗教政策的;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宣扬邪教、淫秽、赌博、暴力、迷信,危 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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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程序 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 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 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 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符 合规定的,应为申请机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 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 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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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 节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申请表》 (申请表由广电总局统一制定,省级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凭样本印制使用); 引进合同(中外文); 版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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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提交下列申 请材料: 《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申请表》 (申请表由广电总局统一制定,地 (市)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凭样 本印制使用); 引进单位对节目内容的审查意见; 引进合同(中外文); 版权证明。
二、当前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面临的 形势 总体上看,我国广播影视产业还只是 处在起步、探索初级阶段,产业发展 不充分,总量规模小,竞争力不强。 不区分经营性产业和公益性事业,广 播影视区域、条块分割,不适应市场 经济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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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不平衡。 广播影视的产业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三、我国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现状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一)有权提出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 分台申请的主体 (二)申请设立、合并广播电台、电视 台分台须提交的材料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台设立的审 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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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成立
颁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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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 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宣扬邪教、迷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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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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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歧视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诱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者不良价值观,危 害其身心健康的; 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 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 商业广告中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国徽、国歌,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 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或者国家 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的 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 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 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广播电视管理政策法规
第一节 我国广播电视政策法规概述
一、广播电视的定义和发展历程 (一)广播电视的定义 广播是通过无线电波或导线传送声音、 图像的新闻传播工具。 广播业务用于向公众提供的图像、声 音、多媒体和数据业务,包括有条件 的接收和交互性业务特征„„ (二)广播电视台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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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播出机构的资质与义务 资质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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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 制品付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二、付酬数额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向著作权人支 付报酬是应当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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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电视剧管理法律制度
一、电视剧的制作 (一)有权制作电视剧的主体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 机构 地市级以上电视台 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并实现取得《电 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 获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电视剧制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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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程序 (五)审查程序 □申报境内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完成片审 查应提交的材料 □审查程序 □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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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关于电视剧审查
一、什么人在审?退休领导和大学老师, 评审每集50—100元 • 审片人员构成也是复杂流动的,一般 以主流媒体退休领导、大学老师、广 电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为主,有剧就轮 流随机抽取有空的专家们审查,审查 费一般在每集50—1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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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设立、合并、广播电台、电视台 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 3.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 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4.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5.筹办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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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台的设立 的申请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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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禁止播出的广播电视广告 (三)有关人物专访、企业专题报道等 节目的规定 (四)投资咨询、金融理财和连锁加盟 等具有投资性质广告的规定 (五)境内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中播出 的广告,其内容应当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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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播播出管理规定
(一)一般原则 合理编排 播出不得影响节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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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法律制度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申请和审批 (一)有权申请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 的主体 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 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 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 广播电台、电视台。 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 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 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 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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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提 交以下材料: 申请报告;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 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 培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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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视剧制作许可制度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种类 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须符合的 条件 审批的程序 须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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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作电视剧实行出品人负责制 (四)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的制作
二、电视剧的内容管理
(一)一般规定 电视剧内容制作播出原则 电视剧内容禁止性规定
四、境外机构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 的设立
(一)境外机构申请设立驻华办事机构,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机构在所在国(地)为合法存续的机 构; 申请机构对中国友好,具有良好信誉; 业务范围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申请设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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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设立驻华办事机构,需向广电总 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 包括:该机构简况、设立驻华办事机构的 目的、驻华办事机构的名称、派驻人员(首 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办 公地址等; 申请机构在所在国(地)合法存续的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由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任驻华办 事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首席代 表和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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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播出管理
许可证
三、境内外合作电视剧的管理
(一)境内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的形式
(二)境内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实行许可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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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内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立项 申请境内外联合制作电视剧立项应符 合的条件 申请境内外联合制作电视剧立项应提 交的书面材料 申请境内外联合制作电视动画片立项 应符合的条件 申请境内外联合制作电视动画片立项 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转播、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时,必须保 证节目的完整性 播出商业广告不得隐匿台标和频道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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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播出时间规定 商业广告 公益广告 (三)关于冠名与冠名标识的规定 冠名的禁止性规定
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节目冠名标识不 得含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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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管理规定
(一)主管机关 (二)监督手段 公众举报机制 因公共利益需要等特殊情况,省、自治区、 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可 以要求播出机构在指定时段播出特定的公 益广告,或者作出暂停播出商业广告的决 定。 播出机构行业自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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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和公示 申请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行 政部门、直接备案制作机构向国务院 广播行政部门申请电视剧拍摄备案公 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示程序 内容变更备案公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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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和许可 审查许可机构 送审国产剧,应当向省、自治区、直 辖市以上人民广播电视行政机构申请, 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查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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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支机构的设立 二、节目内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按照许可证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来开 展制作经营业务 广播电视时政新闻类节目只能由广播 电视播出机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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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制作经营的节目内容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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