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68674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三篇.doc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投资效率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投标原则2.1.客观公正原则投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完全透明。
所有招标决策都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做出,杜绝暗箱操作。
2.2.科学合理原则在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的低价中标(低于成本的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2.3.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有投标单位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和项目调查,不得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
2.4.选择最佳投标人的原则应包括在每个投标过程中有足够数量的投标人,以鼓励公平竞争,并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最佳投标人赢得投标。
2.5.诚信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变动、职权谋取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团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6保密和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
都是公司的重要秘密。
任何人不得泄露他们。
在选择入围投标单位、评标、评标时,公司应客观公正,树立和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2.7可追溯项目的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答疑记录、评价标准评价表、访谈记录等。
)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3 、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3.1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工作起集体决策作用、评标、定标。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3.3领导小组职责3.3.1招标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审批;3.3.2批准合同计划;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其资质等级要求;3.3.4投标文件的批准、基础价格、评标方法;3.3.5确定合同形式;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3.3.7根据评估报告,确定中标单位;3.3.8决策招标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执行小组组成,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或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和技术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公司对外招标投标和对内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充分利用现代招标投标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聘用合格的专业人员,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内容,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具体、准确。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应包括中标人的基本信息,中标的条件,中标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专门的编制人员进行,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标准应公开和透明。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由专门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因素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正、准确。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竞争原则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两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二)一、引言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投标活动在公司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管理流程,提高招投标效率和透明度,公司特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并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部门、项目经理、财务部门等。
三、招投标流程1. 需求确认:项目经理与各部门合作,明确项目所需的产品或服务,并编制招标书。
2.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公司官方网站、报纸及相关行业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招标活动。
3. 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公司指定的渠道报名参与招标活动,并缴纳一定费用作为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格式提交投标文件,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开标与评审:招标部门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拆开投标文件,并邀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6. 中标公示和谈判: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与公司进行谈判,最终确定中标方案。
7. 签订合同:公司与中标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合同生效。
8. 履约管理:公司按照合同要求与中标方开展合作,并进行履约管理和验收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2. 投标人必须与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作记录。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和人力资源。
五、评标标准和权重1. 评标标准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制定,包括报价、技术方案、服务能力等方面。
2. 评标权重应在评审前明确,并由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
六、中标结果公示和退还保证金1. 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公示中标结果。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活动,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招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公开透明,所有潜在投标人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二)公平原则: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视同仁,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竞争;(三)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
第二章招标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委员会,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外部专家组成。
第六条招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标方案,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评标标准等;(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审核招标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争议和投诉;(六)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
第七条招标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招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招标策划:确定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等;(二)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三)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五)开标:公开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六)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七)定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八)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须知;(四)评标标准和方法;(五)合同条款。
第四章评标与定标第十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委员会指定的专家和公司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鼓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招投标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决策。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三章招标范围与方式第八条达到一定金额或规模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
第十条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第四章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等。
第十二条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第十三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
第十四条接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唱标和记录。
第十五条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定标。
第十六条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七条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五章投标管理第十八条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九条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条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
第六章评标与定标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代表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第二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第二十三条评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第七章合同管理第二十四条中标人应与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如发生合同变更或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七条公司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023范文免修改)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引言招投标是公司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公司的发展和项目的推进具有关键性作用。
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公正、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并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标成功率。
2. 目的与范围2.1 目的本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公司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合法、公正和透明,保障公司的利益,提高投标成功率,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2.2 范围本招投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投标的接收和评估、中标结果的公告等。
3. 招投标流程公司的招投标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确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接收、评标、中标公告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3.1 项目确定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项目计划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确定需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包括项目的性质、规模、预算等。
3.2 招标文件编制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由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合同草案等。
3.3 招标公告发布将招标公告在公司内部和相关的媒体上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吸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4 供应商资格审查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商业信誉、财务实力、工程能力等方面的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和能力。
3.5 投标接收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收和保密处理,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和安全。
3.6 评标由相关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分和排名,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3.7 中标公告根据评标结果,公司发布中标公告,并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最终确定合作关系。
4. 招投标管理责任4.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确定项目的招投标需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参与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投标评标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第三条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第四条职能:1、董事会: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2、集团领导:包括: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集团企业管理部及主管领导.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4、预算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5、总工、设备总工: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6、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第五条定标抉择权: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并逐级报集团领导、董事长审批.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第一节工作目标第六条招标系统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第七条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第八条加大力度,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投标价格竞争力.第九条集中整体资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标降低成本.招标立项时,尽量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工程),决不允许分项招标.第十条坚决杜绝恶意低价竞标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第二节各技术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工程部工作职责:1、负责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2、负责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下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修正表.修正表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3、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提出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的最迟进场时间.4、在招标过程中,积极协助对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评定工作.5、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已中标的单位因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工程部应立即申报预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第十二条总工办工作职责:1、负责审定专业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2、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技术条款的编制.3、在招标过程中,参与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会签.负责委派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对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并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施工图的变更通知单.4、负责在招标文件(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合同附件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5、负责邀请有关行业专家、高水平人员参与公司高难度招标工作.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部工作职责:1、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10日)前根据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设计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设计修正计划.计划中要注明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会审确认时间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和设计单位.2、负责园建、绿化、雕塑、园林设施、儿童游戏设施等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和优化审定工作.3、负责计划外招标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并将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报总工办审批.4、必须在招标计划要求的招标工作开始7天前,向预算部提供本部门负责项目的已会审优化盖章的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所提供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必须具备施工条件(有招标范围、深化设计图、施工大样图、主材样板等),满足投标报价的需要,两个以上方案必须是有可比性的.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设计变更通知单.6、参与设计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第十四条预算部工作职责:1、预算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招标修正计划报总经理及集团领导审批.计划中要注明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编制完成时间、会签审批时间、招标时间、合理工期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集团和公司有关责任部门.每季度的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等.2、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负责起草项目招标文件框架,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并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和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会签.4、对于需要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负责编制标底,并送交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组织进行对投标单位考查并编写考察报告.6、负责组织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并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7、负责草拟合同文本,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审批.8、参与所有集中招标项目合同会签、商谈及修改.第十五条采购部工作职责:1、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2、广泛接触市场,负责收集有关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供预算部参考.3、参与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的会签,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4、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5、参加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职责: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财务服务.2、负责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并开出收据.3、负责在招标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4、负责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押金,并收回开出的收据.5、全程参与招标、开标、议标、定标过程,并提供专业意见.第四章招标类别和合理工期第一节招标类别的划分第十七条集中招标:1、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购:如土建材料、装饰材料、园林设施、金属制品、市政材料、给排水材料、电气材料、暖通材料、家用电器及其它零星材料等;2、各类设备采购安装:如外电设备、空调设备、电梯、游泳池设备、消防设备、冷却塔设备、康体设施、儿童游戏设施、智能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等;3、其他工程:如地质勘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外电施工工程、交通划线工程等;4、单项招标:园林建筑、雕塑、会所装修、会所家具制安、会所灯饰制安、油烟污水处理、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中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5、设计招标第二节招标各项目合理工作日要求第十八条建筑材料采购1、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2、特定材料:30天—60天.第十九条大型设备采购、安装1、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装周期60天.2、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第二十条园林配套设施制安1、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2、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3、园林灯具:20—30天.4、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5、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2—3个月.6、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7、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50天、篮球场15天、乒乓球场10天.第二十一条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第二十二条特急项目1、特急招标项目程序:由预算部在项目审批表上写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审批表上注明“特急”和签名确认.特急项目,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领导及董事长审批.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1.0总则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c)审批招标文件;d)评定中标单位.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3.2招标前期工作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3.3开展招标工作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4收标、开标工作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3.5评标、定标工作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4.0投标保证金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5.0罚则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所有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的工程(包含项目劳务);三、公司对外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小组成员包括:成本管理部部长、采购专员、使用部门分管副总、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重大项目的招标增加法律顾问)。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成本管理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经理直接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由使用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申请。
二、经办部门:成本管理部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公司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采购招投标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采购招投标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相关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采购招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采购招投标计划,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二)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申请;(三)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四)确定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五)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六条采购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项目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申报采购项目。
(二)制定招标文件: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投标文件要求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四)接受投标申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申请。
(五)组织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方面。
(六)确定中标单位: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七)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评标标准与方法第七条评标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合理、优惠,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技术方案:投标单位应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技术方案,并具有先进性、可靠性。
(三)售后服务:投标单位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企业信誉: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第八条评标方法:(一)综合评分法: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以总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
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招投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服务等领域。
第二章招投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投标:1. 公司年度预算内,单项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上的;2. 公司年度预算外,单项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以上的;3. 公司对外投资、租赁、合作等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4.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2. 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 审批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3. 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4. 审定中标单位及合同;5. 监督招投标全过程,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公正。
第四章招投标程序第六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招标准备:由招标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2. 招标公告: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 投标: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4.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5. 中标公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七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公正。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章罚则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和各招标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承包、服务外包等。
三、招标人的责任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流程与标准进行招标;2. 保证招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3. 保护招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和信息安全;4. 对招标参与方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回应。
四、招标程序1. 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项目需求、技术要求、投标条件等;2. 发布招标公告,包括招标范围、标的内容、投标截止时间等;3. 接受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确保投标人具备资格和能力;4. 发放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申请;5.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选取中标单位;6.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内容1. 招标公告: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截标时间等信息;2. 投标邀请函: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活动;3. 投标声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接受和遵守;4. 投标文件:投标方的技术方案、商业报价等详细信息;5. 合同草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草案;6. 其他附件:如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
六、评标标准1.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 价格的合理性和竞争性;3. 投标方的资质和能力;4. 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七、评标程序1. 组织评标委员会,确认评标标准和评标流程;2. 对各投标文件进行逐项评审,并进行综合评分;3. 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各投标人。
八、签订合同1. 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3. 如因合同变更需与中标单位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
九、争议解决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公司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公司招投标工作效率,保护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节约与效益、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循透明、高效、廉洁、标准化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及时。
第七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招标文件与公告第八条公司招标项目应当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需求、技术规范、成交条件、履约保证金、保修期等内容。
第十条公告应当发布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示,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审查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经营许可证明、业绩资料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如有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四章投标文件评审和成交第十五条公司应当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报价、服务承诺等。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评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评审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形成评审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根据评审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公示中标结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确定合同细节,签署正式合同。
第五章合同履约与验收第十九条合同的履约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引言公司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中标率和投标成功率,制定了下列招投标管理制度。
2. 招投标的法律和政策法规公司所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并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 组织机构和职责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由招标负责人和招标代表组成,通常会设立专门的招标办事处。
招标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招标经验和管理能力。
招标代表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之间的联络人员,代表招标人参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与答复、投标人信息审核、评标、联络、撤标、中标后联络等。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代表有权要求评标委员提供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文件中的内容、要求评标委员依据招标文件评标等权利。
同时,也有权利提出对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违规行为提出质疑。
4. 招投标流程4.1 招标准备在招标准备阶段,招标负责人应准确掌握招标的任务、招标标的、技术要求、合同签订条款、制定时间进度表等,并根据招标范围组建招投标小组。
4.2 招标宣传公司需按时发布招标公告,公开采购需书面公告后发布,发布时间一般为 14 天,发布方式可以通过自行采取、征求代理服务或委托专业信息发布网站等途径。
4.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动议之后,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提交。
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投标人须全面了解招标内容及报价标准、技术要求、合同签订条款等内容,为其做出准确的评估、分析、制定投标策略。
4.4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为保证投标人权益,公司应在规定招标文件送达时间内,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的招标文件接收、记录等工作。
4.5 评标过程公司应按照规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排名,确定候选人,并为公开面试提供名单。
在面试环节中,评委会应按照评分表格进行面试考核,最终确定招标人。
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招标流程,保障招标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成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服务项目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信的原则,合理、有效地采购物资和服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招标管理制度,并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违反规定进行招标活动。
第七条对于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管理第八条公司采购需建立需求清单,明确需求数量、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
第九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招标条件和具体要求。
第十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指定专门的招标评审小组,对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招标评审小组应当由专业人员和相关领导组成,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第十二条招标评审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择优选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认真考核,并签订合同。
第三章招标的实施第十四条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优质地向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第十六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违约责任制度,对于履约不到位的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章招标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公司内部设立审计部门,定期对招标工作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当主动接受监督,接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检查。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及时关注招标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督促。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招标工作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供应商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供应商招投标工作,确保供应商选择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的招投标活动,包括原材料、设备、服务等。
第三条供应商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参与机会。
2. 公平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3. 公正原则:招投标过程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
4. 效率原则:简化招投标流程,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第二章招投标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供应商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 制定招投标工作计划,报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2. 组织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合法、合规;3. 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供应商符合公司要求;4. 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供应商;5. 监督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七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招标内容、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2.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3. 资格预审: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
4. 投标文件递交:合格供应商按照招标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 开标: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7.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第四章招投标监督第八条招投标活动应接受公司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第九条公司内部监督:1. 招投标领导小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2. 公司审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3.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条外部监督:1. 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 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投标企业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平等竞争、谨慎慎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下设的招标办公室负责,协助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标范围第五条公司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工程承包招标等。
第六条项目招标主要针对公司的工程项目、技术项目等,需通过正规招标程序进行。
第七条采购招标主要针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物资、设备等,需通过供应商招标程序进行。
第八条工程承包招标主要针对公司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需通过承包商招标程序进行。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九条公司招标程序主要包括确定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评标、签订合同等环节。
第十条确定招标需求是招标程序的第一步,需要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招标需求,并明确招标的范围、要求、预算等。
第十一条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主体、技术规格、商务条款、投标要求等内容,需在招标办公室的协调下完成。
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是招标程序的重要环节,需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招标平台等多种途径发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组织招标评标主要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
第四章投标要求第十四条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资金证明等材料。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需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合同条款等内容,确保完整有效。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对招标相关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八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九条招标评标过程中的评审内容和结果,需对内部人员进行保密,不得外泄。
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投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采购。
第三条公司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合法合规原则;(四)高效、经济原则。
第二章招标投标范围第四条公司招标投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规定标准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二)合同金额在一定范围内的项目;(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招标投标项目。
第五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章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流程;(二)审查招标投标方案;(三)确定招标投标方式;(四)审批招标投标结果;(五)监督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条公司设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招标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三)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四)组织评标委员会;(五)组织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六)组织签订合同。
第四章招标投标流程第十条招标投标流程如下:(一)招标需求分析;(二)编制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四)组织投标报名;(五)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六)发出中标通知书;(七)签订合同。
第五章评标委员会及专家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投标办公室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公正、公平、客观地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库应定期更新。
第六章合同管理第十四条招标投标中标后,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引言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业务流程,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制定本《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招投标效率,确保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包括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和服务项目等。
三、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投标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投标人不公平对待,确保各投标人在公正、平等的竞争环境中参与投标。
2.诚实信用原则:各相关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
3.程序合法性原则:招投标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采用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
4.审查合理性原则: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内容必须进行合理审查,并进行专业评审。
5.保密原则: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乱传或滥用。
四、招标程序1.准备阶段:包括项目准备、需求分析、预算制定等。
招标方准备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要求、条件等。
2.招标公告:由招标方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条件、投标截止时间等。
3.招标文件编制和发放:招标方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模板等。
招标方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招标人。
4.询标阶段:招标人可以就招标文件向招标方提出询问,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招标方应根据询问情况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和补充。
5.投标阶段: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和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定方式提交给招标方。
6.开标和评标:招标方组织开标及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评标标准应明确且合理,评标结果应及时公布。
7.中标和签订合同:招标方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8.复标和起诉:未中标的投标人有权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如果认为评标有违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或起诉。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招投标活动。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具体需求,制定招投标管理流程。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准备招标准备阶段应进行项目需求的确定和明确,包括项目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
招标准备阶段应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书、技术规范等内容。
招标准备阶段应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
招标准备阶段应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批,确保招标文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发布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并符合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内容的要求。
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要求等。
招标公告应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并明确招标文件获取渠道。
招标公告应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章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相关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内容。
第十六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时间和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方。
第五章评标和中标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依法依规进行评标活动。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综合考虑技术、报价等因素,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条中标结果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示公告,确保公开透明。
第六章合同签订第二十一条中标人应与招标方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条款和履约义务。
第二十二条合同签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三、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小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总工办、工程部、营销部、预算部、采购部、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以及公司律师等。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监察室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人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
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当月需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如材料、设备是根据图纸定做,应明确图纸完成的部门和时间,如材料、设备需要定板的,应明确材料、设备定板的部门和时间,如材料、设备需要预算部进行核量的,应明确要求预算部完成核量的时间。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内容、范围、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广告制作、装潢、发布的名称、内容、规格、质量要求、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律师。
三、招标申请书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后,由申请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五节招标细则第九条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可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项目公司以邀请招标作为主要招标方式,由招标小组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邀请投标的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定,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三、议标:在工期或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或工程现场条件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招标小组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及律师共同起草、编制。
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标。
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一、固定资产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施工的发包:名称、地点、发包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开完工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名称、内容、规格、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七、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议标(包括评标标准,标准应量化)、评标、定标等)。
八、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返还。
九、合同版本。
第十一条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认(即签认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后方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得修改或终止。
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二条投标单位的征集招标申请书通过十五日内投标单位征集期间,公司在显著位置公示招标项目,除预算部外其他部门均可推荐参加单位,有意参加者可到经办部门或法务组报名。
第十三条投标单位资格的审查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公司要求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收取复印件时应与副本原件对照)、企业以往同类业务业绩、企业最近一年资金情况、企业最近一年诚信情况等。
由经办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经办部门应登记所有报名单位,报给招标小组,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逾期公司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公司不接收银行保函。
第十五条投标单位应将要求的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密封处需盖章),并派专人送至公司监察部相关人员处,公司总监察室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自行开封。
如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招标小组有权将之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如需修改、补充,只能在截止时间前修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递交。
补充、修改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补充、修改的内容造成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不再参与参与后续开标、议标。
第六节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程序第十六条招标小组按标书规定日期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
第十七条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必须认真阅读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每人都有权在评标记录上记录自己的意见,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
确定中标单位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八条招标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授权的人员主持,由公司律师负责纪录,该记录应存档备查。
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定标后,招标小组组长在公司周例会或其他会议上宣布中标单位及中标价。
第十九条定标后,经办部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本、中标通知书为准签订,合同实质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如果确需变更,需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并有投标单位确认书。
合同谈判完成后,合同要经招标小组审核通过,公司律师负责提供合同法律问题的咨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签订合同,如果不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通知其他候选单位。
签订合同后,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落标,退还投标保证及其他各种押金。
第二十条公司律师应对参与投标的所有单位(包括初选通过单位、落选单位、中标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编号归档。
第二十一条律师应对重复性招标的投标单位建立档案,档案中除了记录该投标单位的基本信息外(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业绩、投标情况等),对中标单位还应记录其履行合同的实际表现信息并进行动态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决定中标单位是否有权参与未来同类招标项目投标的评判依据。
第七节招投标程序第二十二条招投标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一、招标项目前期公示,除预算部外其他各个部门均可推荐合适的单位;招标前期调研,收集相关单位信息并汇总,由经办部门经办人负责牵头联系相关单位;二、对相关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申请部门经办人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的投标人资质对意向单位进行审查,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总经理批准。
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招标。
三、起草招标文件:申请部门经办人会同律师共同起草招标文件,经办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的收取。
(一)、监察部负责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注明发放的需返还的技术资料的具体情况;发放的招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领取人的签字。
(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交纳程序:由总监察部具交款通知单,投标人持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缴款,再将第三联交回,完成交款程序。
核准以上款项的交纳以财务部的收据为准,投标单位的转账单、汇票等要统一换成财务部的收据。
五、招标答疑:经办部门负责制定招标答疑文件,由律师负责发放答疑文件并存档。
六、现场勘察:如确有必要,经办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勘察。
七、投标文件的收集监察部负责收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收集的投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相关人员的签字。
八、开标、评标、再谈判、考察、定标:核实投标文件是否有财务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后,对意向的中标人进行单位及工地实地考察。
定标后,公司律师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载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的内容。
九、合同的审批、签订流程(包括其他合同的审批):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谈判,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谈判完成的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批。
合同经过审批后,才能签字盖章,合同书必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不盖章(内部控制程序)。
签订合同前,核实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将盖章合同交给对方。
十、投标保证金、需返还资料押金的退还(一)需返还资料押金的的退还程序:投标人将需返还资料退还监察部后,监察部核对页数无误、页面整洁后在收据上签上“****已退”确认后,投标人持相应手续到财务部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