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员考勤、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最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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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边市东边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监管员考勤、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NC-HR-2013-001
制订日期 __ 2016年12月29日_____
拟制 __
审核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生效日期 ___ 2017_年01月01日_____
1. 目的
1.1规范监管员考勤管理,明确考勤纪律要求,提升工作效率。
1.2优化监管员薪酬结构,发挥薪酬激励作用,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支撑业务经营目标的实现。
1.3规范监管员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工作改善,支持业务目标达成。
2. 适用范围
东边市东边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后称“公司”)全体监管员,包括大组长、组长和普通监管员。
3.定义
3.1正常出勤:按正常的作息时间到工作岗位上下班。
3.2加班:加班是指因业务或自身工作需要,经批准生效,由员工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情况。
3.3迟到:指员工晚于工作时间且不超过30分钟到岗的行为。
3.4早退:指员工早于工作时间且不超过30分钟下班的行为。
3.5旷工:指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或在工作岗位上或非工作岗位上从事未经公司安排的工作的行为。
3.6事假:员工因私事休假。
3.7病假: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的病休假。
3.8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停工进行治疗的休假。
3.9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婚龄后结婚所享受的休假。
3.10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产所享受的休假。
3.11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为料理丧事而给予的休假。
3.12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合共11天。
3.13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所享受的休假。
3.14缺勤:员工因请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不含年休假)导致未按正常工作时间出勤。
3.15绩效考核: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相关工作表现的考核。
3.16绩效不及格:月度绩效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绩效不及格,其对应的绩效系数为0。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起草公司监管员管理细则,监督制度落实执行。
4.1.2审核各部门日常考勤及相关请假的确认、审批加班申请、处理考勤、加班等异议。
4.1.3负责工资的确定、调整的审核,工资、年终奖金的核算。
4.1.4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宣导、组织实施,协调监控考核过程,审核各部门绩效考核资料,及时反馈异常,受理并核实考核申诉。
4.2各部门
4.2.1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管理。
4.2.2员工工资、奖金确定、调整的建议。
4.2.3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对监管员进行考核和面谈。
4.3财务部
4.3.1负责工资的复核及发放。
4.4总经理
4.4.1工资的确定、调整的审批,工资、奖金发放表的审批。
4.4.2负责考核申诉的裁决。
5.考勤管理
5.1工作时间
5.1.1监管员采用不定时工作制,每月根据排班表值班,每月轮休4天。
5.1.2监管员考勤采用手机移动OA签到方式,每天需签到两次,白班人员早上7:30至8:30签到一次,下午17:30至18:30签到一次;晚班人员晚上18:00至19:00签到一次,次日早上7:00至8:00签到一次。
5.1.3因仓库原因无法在此时间段签到的,由所在片区主任提出申请,经业务管理员实地考察核实后,由商品融资管理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部门负责人审批,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2考勤处理
5.2.1考勤排班
5.2.1.1片区主任每月25日前提交次月《监管员排班考勤表》至服务部文员处,由文员汇总至交由服务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2.1.2监管员因特殊原因临时调整班次或者仓库的,需要调整排班的,个人需填写《员工调班单》申请经片区主任、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5.2.2考勤签卡
5.2.2.1员工因故没有签到,导致考勤记录缺失的,需填写《员工签卡单》,经片区主任、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生效。签卡时间为记录缺失后7个工作日内,每月签卡不能超过3次(含),超过3次的扣月度绩效1分/次。
5.2.2.2每月5日前服务部需将上月考勤签卡原始单据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
5.2出勤管理
5.2.1迟到、早退
5.2.1.1迟到或早退的员工,每迟到/早退1次,扣当月绩效分1分,可累扣;
5.2.1.2当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含),或年度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5.2.2旷工
5.2.2.1以下行为情形视为旷工:
5.2.2.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或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而获批准不上班的;
5.2.2.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岗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5.2.2.1.3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逾期不到岗的;
5.2.2.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2.2.1.5无故醉酒导致无法上岗工作的;
5.2.2.1.6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5.2.2.1.7在上班时间或值班期间不在工作岗位上,无任何考勤说明的;
5.2.2.1.8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
5.2.2.1.9只签到而不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或虽在工作岗位上但不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
5.2.2.1.10其他被视为旷工行为的。
5.2.2.2旷工处理
5.2.2.2.1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的,以0.5个工作日计;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的,按1个工作日计;
5.2.2.2.2不发放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5.2.2.2.3每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20分,可累扣;
5.2.2.2.4连续旷工超过3工作日,视为自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暂停发放自动离职行为发生当月的薪酬,待办理离职手续后补发自动离职当月的薪酬。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5.2.3待岗
5.2.3.1待岗对象
5.2.3.1.1员工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及格的人员;
5.2.3.1.2屡次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人员;
5.2.3.1.3不服从主管领导及公司领导管理和工作分配安排的人员;
5.2.3.1.4对工作不负责任,拖拉等出现严重错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人员;
5.2.3.1.5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包含因病无法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
5.2.3.1.6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人员。
5.2.3.2待岗管理
5.2.3.2.1待岗人员由用人部门提交《待岗申请》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待岗通知单》。如待岗人员拒绝接受通知单,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单邮寄至本人户籍地址或合同约定文件送达地点,视作通知到本人。如逾期仍不到服务部报到者,视为旷工。
5.2.3.2.2服务部应安排待岗人员接受有关培训或指派学习任务,待岗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或拒绝参加培训、或不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2.3.2.3待岗期间待岗人员以纸质签到形式进行考勤签到,每日需签到两次(早上8:30前,下午17:30后),周六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