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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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幼儿园

教职工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对象

与幼儿园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三、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

四、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来源及实行原则

(一)每学年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来源,以幼儿园人数为单位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作为幼儿园绩效考核奖励的专项资金。

(二)奖励性绩效经费不得截留或挪用,需全部用于发放教职工的绩效奖励。

(三)绩效奖励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学年(6月、12月)各考核一次,年终一次性兑现。

五、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履行幼儿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德育工作、教研、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第一,师德主要考核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第二,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

第三,德育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教学过

程中渗透德育、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情况;

第四,教研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幼儿园组织的课题研究及园本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第五,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采取多种方式进修提高、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第六,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绩效考核内容详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要素》(见附表)。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的绩效考核由幼儿园组织实施,采取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或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与家长、教师之间、幼儿园考核组等多个评价主体幼儿园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幼儿园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工会成员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代表须经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对教师的履职情况、业绩和贡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业绩和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考核评议。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记载,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家长评议:

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家长对带班教师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采取年级组与学科组教师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教师平时考核量化得分,结合家长、教师评议结果和师德考核结果,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结合家长、教师评议结果和师德考核结果,在考核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园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同时,幼儿园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七、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率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15%。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各学校要进行重奖,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5%左右。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教职工,不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1、歧视侮辱幼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

5、发生安全事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被追究责任的;

7、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8、其它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幼儿园仲裁组申诉。

第二章: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教师量化考核方法

考核量化以百分计算,包括:师德和安全工作占25%(师德和安全15%、出勤10%);保教工作占50%(工作量20%、教育教学过程20%、教学效果10%);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占25%(教研活动10%、教学改革与论文10%、专业发展5%)。班主任工作另加10%,工作实绩(教师获奖)另加5%。

(一)师德和安全工作(师德(共15分)

遵守《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廉洁从教、团队合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1.为人师表。工作服从分配,乐于承担临时任务,不与领导、同事、家长发生口角、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和集体活动(1分)。

2.教书育人。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游戏活动(1分)。

3.关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1分),禁止教师忌语(1分)。

4.廉洁从教。不在工作时间做与无工作有关的事情(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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