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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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大政发[2016]30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18
【实施日期】2016.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
(大政发〔2016〕3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和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着力点,加快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推进“两先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和
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激发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内在活力与动力;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面向两个市场,构建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促进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双向开放新格局;进一步创新金融业态、机构、服务模式和产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市“两先区”建设和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立足区域性金融中心战略定位,发挥开放优势,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融入东北亚国际金融合作,着力完善金融体系、壮大金融体量、强化金融功能,不断提升金融资源聚集能力和对外辐射影响力。
二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又要提供有效的政府治理,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构建金融资源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金融发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具可持续性。
三是坚持激发金融主体内在活力与动力。充分尊重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和首创作用,积极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创新热情,保护创新成果。优化公共服务,强化政策引导,减少行政干预,最大限度放宽对金融市场活动的束缚,全面激发金融机构创新活力。
四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新一轮东北振兴、金普新区建设、创新引领、转型发展等国家战略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新体制、机制、经营模式和产品服务,着力保重点、补短板、稳增长、惠民生,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与防控风险并重。摆正改革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识金融风险防控的极端重要性,着力提升新技术新形势下金融风险的预判力和处置力,既保证市场创新活力的有效激发,又做到金融风险有效防控,保持金融市场
规范有序、健康运行。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金融创新取得成效,新型金融机构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促进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市场活力全面激发;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完成,薄弱领域有效加强;金融双向开放格局初步形成,大连金融总体功能和参与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服务东北振兴、金普新区建设和经济转型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金融主要指标保持年均8%的增长速度,全市新增各类金融机构100家,新增上市和挂牌企业200家;金融业总资产达到3.3万亿元;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万亿元和1.7万亿元,社会融资总量达到4000亿元;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分别达到400亿元和120亿元;证券交易额达到4万亿元;期货市场交易品种达到30个,日均资金沉淀达到1500亿元,交易量达到20亿手;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占全市GDP比重提高到10%.
二、主要任务
(四)创新发展机构体系,加快金融要素聚集。
1.创新发展法人机构。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发起设立金普发展银行及民营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和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在连金融法人公司深化机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争取公开发行上市,实现做优做大做强。(市金融局,各金融监管局、相关金融机构;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创新发展新兴金融业态。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在连设立功能性总部。推动在连设立住房储蓄银行。争取设立消费金融和汽车金融公司。支持发展综合服务型金融集团,探索发展金融控股公司。鼓励发展财富管理、商业保理、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市金融局,人行大连市中支、各金融监管局、相关金融机构)
3.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在连金融机构不断完善服务网络布局,支持全国性金融总部在连设立子公司、分公司。鼓励新设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分支机构或专营机构。支持金普新区符合条件的机构升格为分行(分公司)。规范发展交易市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服务机构,支持发展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灾备中心、培训中心等各类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市金融局,各金融监管局、相关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相关金融机构)
(五)创新发展金融市场,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4.创新发展期货市场。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铁矿石期货国际化为突破口,探索推进期货交易国际化,提升国际影响力。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完善品种体系,加快上市农产品期权,做大做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易品种,研发上市期货交易新品种,逐步扩大夜盘交易,发展场外市场。鼓励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清理取消对企业从事期货业务的不必要限制。(大连商品交易所,市金融局、大连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大连市中支、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保税区管委会、大连港集团)
5.创新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境外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鼓励企业“新三板”市场挂牌并通过增发、私募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