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皮带秤称重计量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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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皮带秤称重计量作业指导书Administrative Standard for Enterprise Standardization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 I 电子皮带秤称重计量作业指导书.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5 管理规则 (2)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3)

7 流程表 (3)

8 称重计量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5)

附录A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厂煤电子皮带秤校验步序 (7)

附录B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公司#03电子皮带秤校验报告 (9)

附录C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公司入炉煤电子皮带秤校验步序 (10)

附录D 江苏南热发电有限公司#07A/B电子皮带秤校验报告 (11)

前言

为规范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入炉煤称重计量工作,管理使用好计量设备,充分体现准确、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取得客户的信任,实现双方共赢的目的,特制定《电子皮带秤称重计量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指导书》)。

《指导书》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指导书》的附录A、B、C、D是《指导书》的规范性附录,

本《指导书》在颁布执行过程中需不断补充完善。使用本《指导书》的各部门,除应符合本《指导书》外,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本《指导书》由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书》由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指导书》的主要起草人:×××

本《指导书》的审核人:×××

本《指导书》的审定人:×××

本《指导书》的批准人:×××

本《指导书》由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子皮带秤称重计量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本《指导书》规定了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入炉煤称重计量装置的计量作业规范。

本《指导书》适用于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入炉煤称重计量装置使用与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导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导书》,然而,鼓励根据本《指导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导书》。

DL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GJ1-93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GB/T7721-2007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电子皮带秤)》

GB/T14249.2-93 《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

GB7551-1997 《称重传感器》

JJG669-90 《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

JJG539-97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导书》。

3.1 衡器

利用作用于物体上的重力来确定该物体质量的计量仪器。

3.2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

无需对质量细分或者中断输送带的运动,而对输送带上的散状物料进行连续称量的自动衡器。

3.3 称重传感器

考虑到使用地点重力加速度和空气浮力的影响后通过把被测量质量转换成为另一种被测量输出来测量质量的力传感器。

3.4 料斗称

以实物检测方式,达到准确标定皮带秤精度的计量器具。

3.5 累计分度值

皮带秤在正常的称量方式下,总累计显示器或部分累计显示器以质量单位表示的两个相邻显示值的差值。

3.6 检定(校验)

为查明和确认皮带秤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3.7 三率

投入率指按皮带秤当月实际投入时间与应投入时间之比的百分数。

校前合格率指按能符合规程精度要求的第一次校验台次数与校验总台次数之比的百分数。

校后合格率指按能符合规程精度要求的最后一次校验台次数与校验总台次数之比的百分数。

4 职责

4.1 技术支持部

4.1.1 负责按照本《指导书》对入厂煤、入炉煤称重计量设备定期校验,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可靠性。

4.1.2 负责入厂煤、入炉煤称重计量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4.1.3 负责入厂煤、入炉煤称重称重计量装置检定并取得检定证书。

4.2 发电部

4.2.1 负责入厂煤、入炉煤称重计量设备的巡检工作。

4.2.2 负责入厂煤、入炉煤称重称重计量装置的日常使用及管理工作。

4.2.3 负责建立入厂煤、入炉煤称重称重计量装置运行日志及台账,及时、完整、准确的填写称重计量装置的计量数据。

4.2.4 负责配合皮带秤校验工作中皮带机启停操作,实煤校验装置加煤弃煤的操作。

4.2.5 对计量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并书面提供相关比对数据。

4.2.6 负责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组织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做出处理和调整意见。

4.2.7 负责因入厂煤、入炉煤称重称重计量装置故障,召集相关部门确定物料计量方法。

5 管理规则

入厂、入炉煤称重计量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计量精度必须符合国标规定。计量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定期校验。设备投运率须达到100%。

5.1 检定周期:入厂煤、入炉煤电子皮带秤每年需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入厂煤、入炉煤电子皮带秤必须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 入厂煤、入炉煤电子皮带秤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状态,入厂煤、入炉煤电子皮带秤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设备厂家及维护单位尽快消除,并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做好记录。

5.3 影响入厂煤、入炉煤电子皮带秤精密度的传感器、数据采集仪表、机械台面等关键部件出现故障,在故障消除后必须及时申请检定或校验并做好记录,检定或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5.4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月安排一次入厂煤直接加仓,用入炉煤电子皮带秤与入厂煤电子皮带秤进行对比,差异超过1%时需安排对入厂煤和入炉煤电子皮带秤补充进行校验,并分析引起误差的原因,消除误差。

5.5 电子皮带秤校验时的数据调整需如实记录到校验报告中,校验时需进行大、中、小流量的校验,保证电子皮带秤全量程的精度均在合格范围内。皮带秤校验时的数据调整需如实记录到校秤报告中,入厂煤皮带秤校验时需进行大、中、小流量的校验,保证电子皮带秤全量程的精度均在合格范围内。皮带秤进行比对校验时,用正常卸煤流量进行校验

5.6 影响入厂煤、入炉煤电子皮带秤的平台及传感器应保持清洁、无积煤、无杂物、无积水,并定期清扫。

5.7 入厂煤、入炉煤电子皮带秤计量室严禁非计量人员随意进入。

5.8 电子皮带秤校验工作需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人员和设备损坏事件。

5.9 发电部应负责防止在校验过程中有人向正在校验的皮带上清理积煤或其他工作,以免影响校验准确性及可能导致设备损坏的恶性事件发生。校验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校验,并汇报相关领导,及时联系相关专业处理。

5.10 进行实煤校验时,实煤校验用煤重量应计入皮带秤累计吨位中,运行人员在值班日志中详细记录,以保证入厂煤计量的准确性。

5.11校验结束后技术支持部热控专业应及时出具校验报告。

5.12称重计量装置的大修随主设备大修同步进行。

5.13在检修、调换或修补皮带前,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皮带秤的参数重新整定,并校验合格后交付发电部使用。

5.14运行人员经比对试验如发现电子皮带秤煤量数值异常,应及时向值长、发电部燃料管理专工、发电部分管副部长汇报事件,并停止煤炭接卸。并联系技术支持部热控专业及时处理,并随后书面提供详细比对数据。

5.15发电部燃料管理专工应视校前合格率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校验次数,保证电子皮带秤称重准确性。

5.16校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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