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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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规范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与使用寿命,降低损耗,保证产品品质与生产力,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设备。
3.0职责:
3.1总监负责﹕
3.1.1负责资源的提供﹔
3.1.2负责设备申购、外修、报废的批准。
3.2 PMC计划部负责:
3.2.1收集新设施、设备和环保信息,提供产品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环境保护要求;
3.2.2根据现有工艺的优化情况,提出需要增加新设施的原因报告。
3.2.3设备验收的参与确认
3.3 机修部负责:
3.3.1负责制定设备日保和定期保养规定;
3.3.2负责制定和实施设备维护计划和预测性维护计划;
3.3.3负责制定关键设备的易损、易耗备件计划、故障应急计划;
3.3.4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和记录;
3.3.7保存设备资料;
3.5生产部:
3.5.1负责对操作员的设备操作培训及安全培训;
3.5.2负责日常保养的进行;
4.0程序内容:
4.1设备的申购及验收
4.1.1因公司发展或生产需要增加新设备的,相关设备需求部门负责人填写《申购单》交
PMC审核,常务副总、总监批准后交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4.1.2机器购入后,由机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备件和整机接收。
4.1.3机器验接收合格后,将该设备编号登记于《设备清单》中,并建立《设备履历卡》。
4.1.4机器设备经试验判定为不合格,由PMC部采购将《设备/仪器验收报告》传真到
设备供应商,并要求设备供应商注明不合格的处理措施及完成时间。
4.2新设备的试用和保修:
4.2.1新设备入厂经PMC部接收合格并装机调试正常后交生产部试用,由生产部负责试
验参数跟进,并完成《设备/仪器验收报告》,在设备试用期间有任何问题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维修单》交机修,如果机修不能处理的,由PMC部通知设备供应商到厂处理,并注明处理时间。
4.2.2所有新设备的《设备/仪器验收报告》,生产部使用一个月后,由PMC部、品质部
和生产部参与,如实填报后经常务副总、总监签名后分发到PMC部、品质部、财务部、供应商。
4.2.3所有的设备操作指示由机修部主导编写,审核后正式生效。
4.2.4所有的设备经试验验收合格后,由机修部部将设备的说明书交文控中心存档。
4.3设备管理:
4.3.1公司所有设备由机修部编写《设备管理清单》对设备进行编号、登记。
4.3.2所有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履历卡》,以便对设备保养和维护进行跟踪,并评估设
备的性能。
4.3.3由机修部编写《设备操作指示书》并按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4.3.4机修部制定《设备日巡检表》,按要求对车间机器进行巡查并记录。
4.4设备的维修:
4.4.1当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由使用单位主管/班长填写《设备维修通知单》,通知机
修实施维修作业,直到设备正常生产。
4.4.1.1公司设备出现故障时,直接先电话通知机修。设备故障部门先电话通知后立即
填写《设备维修通知单》。
4.4.1.2机修人员接到电话通知时,10分钟这内到达维修现场。如果不能在10分钟之
内到达现场请回复有故障设备的部门主管或班长。同时知会最快到达时间。4.4.1.3机修员到达现场维修时,机修员先签单,注明开始维修时间。设备维修后由部
门主管或班长签字确认和时间确认。
4.4.1.4机修员维修设备后,通过生产部使用合格后,机修员方可离开。
4.4.2当机器设备维修过程中需要购买机器零件时,由机修部填写物料申请单,采购
按《采购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4.4.3当机修无法自行修复有故障的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外修申请单》,由PMC主管、
常务副总审核,总监批准后方可外送修理。
4.4.4每次执行维修工作后,都要将维修状况如实填写《设备履历卡》。
4.4.5在维修过程机修员需要在正在维修的设备上挂上明显的标示“设备维修中”。
4.4.6设备机修员在维修设备时,保证设备各种零配件和各种螺丝的完整性。
4.4.7机修部每周、月需统计设备维修率、综合利用率交常务副总、总监审查。
4.5保养:生产设备分自主保养和专业保养
4.5.1生产设备的自主保养(清洁与操作类保养)由使用设备的负责人保养,并在《设
备保养记录表》上做好详细记录。生产设备的专业保养(机械性能类保养)由机修根据《设备操作指示书》中的条款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4.6报废或更新:
4.6.1在以下情况下由使用部门申请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机修、PMC部、品质
部、生产部签名意见,经生产副总审核交总监批准后,由公司做出报废处理具体实施。并附PMC部试验报告或品质报告、维修金额、不能维修的说明等证据。4.6.1.1加工产品的质量经过试验验证已经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客户要求。
4.6.1.2过程加工产品因设备导致出现的不良率频率高或报废高。
4.6.1.3当机器设备损坏严重不能作修复或修复需要较多的资金。
4.6.2机器设备经批准可报废时,机修须在《设备管理清单》中标注其已报废及报废
日期,并终止保养。机器设备经批准可作他用时,由PMC部验证。机修增加使用部门的设备名称到《设备管理清单》中。
4.7设备易损/重要零件管理:
4.7.1机修需对设备进行分析,作出《设备易损/关键零件清单》,由采购依据清单按《采
购管理控制程序》的要求由采购向设备供应商预先购买并存于库房中,必须确保设备易损/重要件能随时得到更换,确保生产能正常进行。
4.8晚班设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