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粉检测工艺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NO.HZNG-023 核级液压阻尼器
磁粉检测工艺规范
批准:
审核:
编制:
磁粉检测工艺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针对磁轭连续法进行磁化,并施加干磁粉或磁悬液进行检测和评定。
本规范适用于铁磁性材料表面及近表面缺陷的检测和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JB/T 4370.1~6-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 6061-2007 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
3 人员要求
3.1 从事磁粉检测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进行与其相适应的检测工作。
3.2 磁粉检测人员按技术等级分为高、中、初级。取得该检测方法的各技术等级人员,只能从事与该等级相应的磁粉检测工作,并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3.3 从事磁粉检测工作的人员,不得有色盲、色弱,且校正视力不得低于1.0,并每年检查一次。
4 设备及检验介质
4.1 采用交流磁轭式磁粉探伤仪及磁场指示器(八角试块),A型试片,2~10倍放大镜和磁悬液浓度测定管等辅助设备进行检测。
4.2 当电磁轭极间距为200mm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4N的提升力。
4.3 磁极间距控制在50~200mm之间,连续可调。
4.4 采用具有高导磁率和低剩磁性质且磁粉之间不相互吸引的黑色非荧光磁粉。
4.5 磁粉粒度均匀。湿法用磁粉的平均粒度为2~10μm,最大粒度不大于45μm。干法用磁粉的平均粒度不大于90μm,最大粒度不大于180μm。
4.6湿粉法采用水或煤油作为分散媒介。若以水为媒介,则加入适当的防锈剂和表面活性剂。湿粉法磁悬液浓度应控制在10~20克/升。
5检测时机
5.1 焊缝的磁粉检测应安排在焊接工序完成之后进行。对于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磁粉检测应安排
在焊后24小时进行。
5.2 对需进行热处理的工件,磁粉检测应安排在最终热处理之后。
6表面准备及灵敏度校验
6.1 焊缝及其附近的母材表面应进行清理,去除表面的油污、焊接飞溅物、松散的铁锈和氧化皮。6.2 被检工件的表面不得有油脂或其它粘附磁粉的物质。
6.3 被检工件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12.5μm。
6.4 可采用磁场指示器对被检工件表面磁场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进行粗略地校验。
6.5 采用A型灵敏度试片对被检工件表面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进行测定,以保证所需要的检测灵敏度要求。
6.6 根据灵敏度试片或磁轭提升力来确定磁化电流。
7 磁化方法及规范
7.1 采用磁轭连续法对工件进行磁化,以干粉法或湿粉法施加磁粉进行检测。
7.2 干粉法
7.2.1 采用干粉法时,应确认检测面和磁粉已完全干燥后,再施加磁粉。
7.2.2 施加干粉时可采用手动将磁粉均匀地撒在工件被检面上。磁粉不宜施加过多,以免掩盖缺陷痕迹。
7.3 湿粉法
7.3.1 采用湿粉法时,应确认整个检测面能被磁悬液良好地润湿后,再施加磁悬液。
7.3.2 采用喷施磁悬液的方法进行检测,并不应使检测面上磁悬液流速过快。
7.4 磁粉或磁悬液的施加必须在磁化过程中完成并且应注意已形成的磁痕不要被流动着的磁悬液所破坏。
7.5被检工件的每一被检区域至少应进行两次独立的检测,两次检测的磁力线方向应大致相互垂直。
7.6磁轭检测的有效区域为两极连线两侧各50mm的范围内,磁化区域每次应有15mm的重叠。
8 磁痕评定
8.1 除能确认磁痕是由于工件材料局部磁性不匀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之外,其它一切磁痕显示均作为缺陷磁痕处理。
8.2 长度与宽度之比大于3的缺陷磁痕,按线性缺陷处理,长度与宽度之比小于或等于3的缺陷痕迹,按圆形缺陷处理。
8.3 缺陷磁痕长轴方向与工件轴线或母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时,作为横向缺陷处理,其它按纵向
缺陷处理。
8.4 两条或两条以上缺陷磁痕在同一直线上且间距小于或等于2mm时,按一条缺陷处理,其长度为两条缺陷之和加间距。
8.5 长度小于0.5mm的缺陷磁痕不计。
8.6 磁粉检测时,磁痕的评定应在可见光下进行,工件被检面处可见光照度应不小于500lx。
8.7 当辨认细小缺陷磁痕时,应用2~10倍放大镜观察。
9 复验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复验:
a. 检测结束时,用灵敏度试片验证检测灵敏度不符合要求;
b. 发现检测过程中操作方法有误;
c. 供需双方有争议或认为有其它需要时;
d. 经返修后的部位。
10 缺陷等级评定
10.1 下列缺陷不允许存在:
a. 任何裂纹和白点;
b. 任何横向缺陷显示;
c. 焊缝及紧固件上任何长度大于1.5mm的线性缺陷显示;
d. 锻件上任何长度大于2mm的线性缺陷显示;
e. 单个尺寸大于或等于4mm的圆形缺陷显示。
10.2 缺陷显示累积长度的等级评定按下表一:
表一缺陷显示累积长度的等级评定单位:mm
11 检验报告
——制造商、订货单、和设备的名称和识别号码;
——所用检验文件的名称;
——检验时间;
——表面准备(方法、清洗);
——使用设备的类型、标记及名称;
——检验规程:
a.磁化方法;
b.磁化方向;
——检测情况;
——评定结果;
——由另外单位分包时的负责公司标志;
——检验员姓名和资格;
——检验日期和检验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