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案例实证研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研究框架和方法
运用统计、比较、社会调查等手段建立 实证研究的方法,其研究基本框架如下:首 先,研究控规对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的作用, 主要是从实际审批、实施的内容与控规内容 来比较,从中了解控规的控制内容实现了多 少,实现的程度如何。其次,研究控规在城 市不同的地区所产生的作用,主要通过规划 内容与实施状况变更情况在不同地区的比较、 不同地区实施效果情况比较,来研究不同地 区是否有不同的规划需求;再次,研究不同 开发方式的实施效果的区别,了解开发与规 划的关系。
公建配套:02、03 地块公建配套基本未 照规划进行,洪文居住区公建配套有多次调 整,但都在本区内完成;
城市设计导引:控规、城市设计中空间 形态的构思在用地许可证内未体现,基本上 未起到作用。 4.2.2 不同地区的控规实效比较
(1)控规实施效果比较。厦门市的控规 编制有统一的模式,对不同的地段,均采用 统一的格式,但从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情况 来看,同一控规形式起到的效果不同。比较 厦禾路、莲前路地区情况结果(表 4)。由于 新开发区的不确定性,地块划分、容积率变 更比例明显高于旧城区。
曾厝安、黄厝地区 :规划编制大至分 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5 年~1999 年, 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明确两个片区 作为风景区的功能。编制控规,提出了该 片区大规模开发利用的构想;第二阶段: 1999 年初编制城市设计,对原控规的用地 布局进行优化,采取了更适合于本地区的 段落式发展模式,注重地区的自然生态及 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表1
合计
批准容积率/规划容积率
1 ≠1 <1 1—— 1.1 1.1——1.5 1.5——2 2——
数量(块) 占地比例(%)
18
20.93
68
79.07
16
23.53
3
4.41
28
41.18
13
19.12
8
11.76
86
100
表2
变更内容 地块细分 地块合并 地块不变 总量
数量(块)
85 2 21 108
4.2 典型案例调查分析
的用地面积为 0.3ha~0.8ha,地价款总量在
根据本次研究的意图和目标,选取厦禾 4 000 元~10 000 000 元之间;
路地区作为旧城改建的典型,莲前路地区作
公建配套:已批租的用地中,仅有 6 项
为新区建设的典型,曾厝安、黄厝地区作为 市政设施用地,没有中小学、幼托等独立占
资料齐全者 86 块,批准容积率与规划容积率 用地中建设。莲前东路地区选取两个大的地
相符的仅占 20.93%,批准容积率比规划容 块(原规划的 02、03 地块)及洪文居住区,在
积率超过 50%的案例高达 30.88%(表 1)
城市道路基本未有大的变更的情况下,比较
规 划 师 PLANNERS
规划内容与批准内容,其结果(表 3); 容积率变更:02、03 地块的容积率变更
(2)环境容量控制。控规所制定的各地 块开发强度,在管理过程中鲜有被完全采纳 的。大部分地块的容积率均有不同幅度的上 调,建筑密度、绿地率也随之变化。
(3)设施配套控制。新区多数公共设施 位于政府统建房用地内 ;旧城区配套设施基 本未落实。市政设施的用地未得到控制。
(4)建筑建造控制、行为活动控制。建
筑退线,出入口方位的控制不够严格。
性质变更:仅有 3 例地块性质变更的例
(5) 城市设计引导。控规均提出城市设 子,变更内容从居住用地经地块细分后,变
计引导,但过于空泛,管理控制不严,重视 更为公建用地;
不够,没有产生什么效果。
地块重划情况(表 2):地块细分的 85 项
用地中,原规划用地均大于 1.2ha,后批复
占地比例(%)
78.7 1.85 19.45 100
表3
容积率变更 批准容积率/规划容积率 占地比例(%) 备注
1~1.1 容积率变化 1.5~1.9
容积率不变 1
40
政府微
60
利房
0
表4
内容 地块划分不变比例 容积率不变比例 性质变更比例
莲前路地区(%)
11.5 0 3.84
厦禾路地区(%)
19.45 20.93 1.16
(2)建设情况比较。 厦禾路地区:道路网基本按规划控制, 大型的市政设施配套也已建成。已批租用地 以盈利性的商贸、商住、住宅用地为主,多 数位于道路交叉口或现状拆迁量小的地块内。 区内没有建成幼儿园、小学等公建,也没有 形成一块绿地。商品房项目普遍开发强度过 大,绿地不足,整个地区的空间形态较无序; 莲前路地区 :该区的城市主要道路走向
曾厝安、黄厝地区(图 4):曾厝安片区 和黄厝风景旅游区位于厦门本岛东南滨海, 自然景观良好。近几年城市发展,风景区建 设用地及旅游配套用地有被房地产开发蚕食 的危险。在实际的开发中,不少原旅游用地 都变成了别墅用地,容积率也从0.3~0.4 变 成 0.6~0.8。用地性质的变更和容量的突破 对本地区的自然环境及生态造成很大的影响;
[收稿日期]2001-09-05; [修回日期]2001-11-23
ຫໍສະໝຸດ Baidu
1 研究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土地使用制度的变 革及城市自身的不断发展,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 下 简 称 “ 控 规 ”) 业 已 成 为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和实施中最主要的技术平台和管理手段。控 规作为一种新的规划形式在中国的应用,仅 有近 20 年,是否起到一定的作用,有待于 进一步调查研究。
已批商贸办公、商住、居住建筑面积占了 到落实;
99.6%。非公益性公建基本上未配套建设,
用地批租状况 :莲前东路地区已批用地
绿地也极少。以所有批租用地总计,实际批 的构成看,开发商有较大盈利可能的商住、
租建筑容量比规划建筑容量高 7%;
住宅建筑占绝大多数,中、小学、菜市场等
容积率变更 :从已批租 108 块地块中, 公益性公建和公共绿地基本上在政府统建房
要作用有:片区内的主要规划结构、土地利 用性质、道路系统基本得到控制,控规所规 定的地块开发强度成为规划管理的参考。
2002 年第 2 期 第 18 卷 4455
(1)土地利用控制。厦门岛内有控规覆 盖的片区,片区主要性质和功能,规划结构 与控规基本相同。大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的变 更,是从公益性公建用地、绿化用地,变更 为盈利性的商贸,商住、住宅用地。
3 厦门市基本情况
厦门本岛已有的控规都是规划局委托编 制的。控规完成后,由规划局组织有关专业 部门评审,由规划局审批,并作为规划管理 的依据之一。建设项目按“一书两证”审批。 厦门市的土地取得有招投标、议标、土地有 偿出让、土地拍卖等多种形式
4 控规执行情况的调查
4.1 厦门市已编制控规的实施情况 从这几年的实施情况看,控规起到的主
情况(表 3): 性质变更:02、03 地块仅有一个用地性
质变更的例子,变更内容从绿地变更为居住 用地。洪文居住区内地块划分、路网变更后 地块性质也随之变化,但基本在居住用地内 调整;
地块重划情况:02、03 地块划分不变比 例为 11.5 %。地块划分变化的以合并为主, 地块面积为 12.55ha、17.57 ha,均为政府 统建房用地;
重新核定土地开发总量、各类设施总建筑量, 加强规划的宏观调控;提出健全公益性设施、 改善环境的要求。提出不同改造开发策略, 核算可开发土地量,并对地块制定适宜的开 发强度;
莲前路地区 :规划编制大至分成两个阶 段。第一阶段:1995 年,控规制定了控制指 标,城市设计从空间形态出发对该地区提出 规划设想。编制各个居住小区的详细规划, 以此为依据审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1999 年~2001 年编制控规、城市设计,提出健全 公益性设施、改善环境的要求。研究原有的 土地权属关系,了解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 乡企的政策对规划控制的影响,不单纯套用 理想的规划模式;
城改造规划》(1994.1)、《厦禾路旧城改造制 未起到作用。
性 详 细 规 划 ( 调 整 ) 》( 1 9 9 8 . 8 )及 规 划 局 与 厦
(2)莲前路地区(图 2、图 3)。根据《莲
禾路指挥部的有关资料,调查 1994 年 1 月~ 前东路两侧地块控规》、《莲前路城市设计》、
1997 年 9 月的土地批租情况、建设项目用地 《洪文居住区详规》及规划局有关资料,调
厦门市控规最初出现于 20 世纪 90 年代 初,到目前为止,共编制控规项目近 40 项, 总规划面积达112.6km2(含部分调整和重叠), 厦门本岛控规覆盖率达 90%以上。
20 世纪 90 年代至今,是厦门市高速发 展时期。厦门市经历了从以旧城为主建设到 构筑环西海域城市框架的飞跃;经历了从依 托旧城区缓慢生长到新区快速发展的剧变; 土地市场,从有偿划拔、议标、招投标正逐 步转向以土地拍卖方式出让土地。厦门的规 划管理制度也日趋完善。因此,通过研究厦 门控规的实施效果,将有助于揭示控规在城 市快速发展期、土地制度和审批机制转型期 的具体作用,并从厦门的具体状况推演至全 国,从而对建立适应厦门的控规体系提供基 础研究,并对具有中国特色的控规体系提出 积极的建设性意见。
基本遵照控规来建设,由于填海建设会展中 心、环岛路外移导致东侧路网发生较大的变 化。该区已建成的用地以住宅用地为主,都 是征用农田建设的。原有的村庄用地扩大, 成为外来人口的暂住地。乡镇企业零星分布, 不断扩大,这些用地穿插在新居住小区内, 与新区建设格格不入。该区已建公建设施较 少。整个地区的空间形态差异较大,既有瑞 景新村等环境较好的示范区,也有密度很高、 建筑形象不佳的多层住宅;
作 者 简 介
谢英挺(1968-),女,规划师,1990年毕业于同济 大 学 城 市 规 划 专 业 ,现 在 厦 门 市 城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工 作 ,现 为 主 任 工 程 师 、规 划 研 究 所 所 长 。 电 话:0592-2204192-503(O) E-mail:xyt86@sina.com
规
[文章编号] 1006-0022(2002)02-0045-04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 B
划
设
计
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案例实证研究
□ 谢英挺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3)
[摘 要] 通过对厦门市已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证研究,作者探讨控规在城市快 速发展期、土地制度和审批机制转型期的具体作用,从而为建立适应厦门的控规体系提 供基础研究。 [关键词] 厦门;规划;控规;案例
旧城区和新开发区的共同特征在于开发 强度过大,公建配套不足,空间形态较无序。 旧城区的主要问题在于缺少绿化用地和公建 配套;新开发区的主要问题是村庄和新居住 区的矛盾;风景旅游区的主要问题是自然环 境及生态遭到破坏。
(3)规划编制过程比较。我们从多轮规 划编制内容的变化,来研究不同地区控规的 编制内容、控制深度要求。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路网基本按规划控制, 主。随着莲前路开通,前埔会展中心的兴建,
建成一批商品房;
该地段成为一个房地产开发新热点,已建成
用地批租状况:已批租地块总计67.4ha, 多处居住小区。该地区原控规提出的用地性
批租建筑面积 421.7 万 m2,平均容积率6.26。 质、规划结构、几个居住小区的布局基本得
许可证的要求与控规内容进行比较,研究控 查 1995 年~2001 年的土地批租情况、建设
规的作用。其调查结果如下:
项目用地许可证的要求与控规内容进行比较,
情况简介 :厦禾路地区位于厦门市的 研究控规的作用。其调查结果如下:
旧城区边缘,是厦门市旧城改造的启动地
情况简介 :莲前东路两侧用地位于新开
区。从 1992 年至今,经过 10 年的改造建设, 发区。1995 年以前以村庄、乡企、农田为
厦禾路地区:规划编制大至分成两个阶 段。第一阶段:1992 年~1994 年,编制修 建性详规、城市设计,并以此为依据,从空 间形态出发对该地区提出规划设想,制定了 控制指标,编制管理细则,从管理角度提出 土地批租的具体规定;第二阶段:1998 年编 制《厦禾路控规调整》。通过对原规划的分 析和管理的总结,以详细的市场调查分析,
风景名胜区的典型,对控规编制、城市建设 地的非盈利性公建用地。已批租用地中,规
项目的审批进行调查分析。调查时间选取在 划提出需设幼儿园、居委会、菜市场等公建
1994 年~2001 年。
配套,实际落实的公建设施仅有 1 项;
4.2.1 控规内容与实施情况比较
城市设计导引:控规、城市设计中空间
(1)厦禾路地区(图 1)。根据《厦禾路旧 形态的构思在用地许可证内未体现,基本上
运用统计、比较、社会调查等手段建立 实证研究的方法,其研究基本框架如下:首 先,研究控规对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的作用, 主要是从实际审批、实施的内容与控规内容 来比较,从中了解控规的控制内容实现了多 少,实现的程度如何。其次,研究控规在城 市不同的地区所产生的作用,主要通过规划 内容与实施状况变更情况在不同地区的比较、 不同地区实施效果情况比较,来研究不同地 区是否有不同的规划需求;再次,研究不同 开发方式的实施效果的区别,了解开发与规 划的关系。
公建配套:02、03 地块公建配套基本未 照规划进行,洪文居住区公建配套有多次调 整,但都在本区内完成;
城市设计导引:控规、城市设计中空间 形态的构思在用地许可证内未体现,基本上 未起到作用。 4.2.2 不同地区的控规实效比较
(1)控规实施效果比较。厦门市的控规 编制有统一的模式,对不同的地段,均采用 统一的格式,但从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情况 来看,同一控规形式起到的效果不同。比较 厦禾路、莲前路地区情况结果(表 4)。由于 新开发区的不确定性,地块划分、容积率变 更比例明显高于旧城区。
曾厝安、黄厝地区 :规划编制大至分 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5 年~1999 年, 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明确两个片区 作为风景区的功能。编制控规,提出了该 片区大规模开发利用的构想;第二阶段: 1999 年初编制城市设计,对原控规的用地 布局进行优化,采取了更适合于本地区的 段落式发展模式,注重地区的自然生态及 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表1
合计
批准容积率/规划容积率
1 ≠1 <1 1—— 1.1 1.1——1.5 1.5——2 2——
数量(块) 占地比例(%)
18
20.93
68
79.07
16
23.53
3
4.41
28
41.18
13
19.12
8
11.76
86
100
表2
变更内容 地块细分 地块合并 地块不变 总量
数量(块)
85 2 21 108
4.2 典型案例调查分析
的用地面积为 0.3ha~0.8ha,地价款总量在
根据本次研究的意图和目标,选取厦禾 4 000 元~10 000 000 元之间;
路地区作为旧城改建的典型,莲前路地区作
公建配套:已批租的用地中,仅有 6 项
为新区建设的典型,曾厝安、黄厝地区作为 市政设施用地,没有中小学、幼托等独立占
资料齐全者 86 块,批准容积率与规划容积率 用地中建设。莲前东路地区选取两个大的地
相符的仅占 20.93%,批准容积率比规划容 块(原规划的 02、03 地块)及洪文居住区,在
积率超过 50%的案例高达 30.88%(表 1)
城市道路基本未有大的变更的情况下,比较
规 划 师 PLANNERS
规划内容与批准内容,其结果(表 3); 容积率变更:02、03 地块的容积率变更
(2)环境容量控制。控规所制定的各地 块开发强度,在管理过程中鲜有被完全采纳 的。大部分地块的容积率均有不同幅度的上 调,建筑密度、绿地率也随之变化。
(3)设施配套控制。新区多数公共设施 位于政府统建房用地内 ;旧城区配套设施基 本未落实。市政设施的用地未得到控制。
(4)建筑建造控制、行为活动控制。建
筑退线,出入口方位的控制不够严格。
性质变更:仅有 3 例地块性质变更的例
(5) 城市设计引导。控规均提出城市设 子,变更内容从居住用地经地块细分后,变
计引导,但过于空泛,管理控制不严,重视 更为公建用地;
不够,没有产生什么效果。
地块重划情况(表 2):地块细分的 85 项
用地中,原规划用地均大于 1.2ha,后批复
占地比例(%)
78.7 1.85 19.45 100
表3
容积率变更 批准容积率/规划容积率 占地比例(%) 备注
1~1.1 容积率变化 1.5~1.9
容积率不变 1
40
政府微
60
利房
0
表4
内容 地块划分不变比例 容积率不变比例 性质变更比例
莲前路地区(%)
11.5 0 3.84
厦禾路地区(%)
19.45 20.93 1.16
(2)建设情况比较。 厦禾路地区:道路网基本按规划控制, 大型的市政设施配套也已建成。已批租用地 以盈利性的商贸、商住、住宅用地为主,多 数位于道路交叉口或现状拆迁量小的地块内。 区内没有建成幼儿园、小学等公建,也没有 形成一块绿地。商品房项目普遍开发强度过 大,绿地不足,整个地区的空间形态较无序; 莲前路地区 :该区的城市主要道路走向
曾厝安、黄厝地区(图 4):曾厝安片区 和黄厝风景旅游区位于厦门本岛东南滨海, 自然景观良好。近几年城市发展,风景区建 设用地及旅游配套用地有被房地产开发蚕食 的危险。在实际的开发中,不少原旅游用地 都变成了别墅用地,容积率也从0.3~0.4 变 成 0.6~0.8。用地性质的变更和容量的突破 对本地区的自然环境及生态造成很大的影响;
[收稿日期]2001-09-05; [修回日期]2001-11-23
ຫໍສະໝຸດ Baidu
1 研究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土地使用制度的变 革及城市自身的不断发展,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 下 简 称 “ 控 规 ”) 业 已 成 为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和实施中最主要的技术平台和管理手段。控 规作为一种新的规划形式在中国的应用,仅 有近 20 年,是否起到一定的作用,有待于 进一步调查研究。
已批商贸办公、商住、居住建筑面积占了 到落实;
99.6%。非公益性公建基本上未配套建设,
用地批租状况 :莲前东路地区已批用地
绿地也极少。以所有批租用地总计,实际批 的构成看,开发商有较大盈利可能的商住、
租建筑容量比规划建筑容量高 7%;
住宅建筑占绝大多数,中、小学、菜市场等
容积率变更 :从已批租 108 块地块中, 公益性公建和公共绿地基本上在政府统建房
要作用有:片区内的主要规划结构、土地利 用性质、道路系统基本得到控制,控规所规 定的地块开发强度成为规划管理的参考。
2002 年第 2 期 第 18 卷 4455
(1)土地利用控制。厦门岛内有控规覆 盖的片区,片区主要性质和功能,规划结构 与控规基本相同。大部分地块用地性质的变 更,是从公益性公建用地、绿化用地,变更 为盈利性的商贸,商住、住宅用地。
3 厦门市基本情况
厦门本岛已有的控规都是规划局委托编 制的。控规完成后,由规划局组织有关专业 部门评审,由规划局审批,并作为规划管理 的依据之一。建设项目按“一书两证”审批。 厦门市的土地取得有招投标、议标、土地有 偿出让、土地拍卖等多种形式
4 控规执行情况的调查
4.1 厦门市已编制控规的实施情况 从这几年的实施情况看,控规起到的主
情况(表 3): 性质变更:02、03 地块仅有一个用地性
质变更的例子,变更内容从绿地变更为居住 用地。洪文居住区内地块划分、路网变更后 地块性质也随之变化,但基本在居住用地内 调整;
地块重划情况:02、03 地块划分不变比 例为 11.5 %。地块划分变化的以合并为主, 地块面积为 12.55ha、17.57 ha,均为政府 统建房用地;
重新核定土地开发总量、各类设施总建筑量, 加强规划的宏观调控;提出健全公益性设施、 改善环境的要求。提出不同改造开发策略, 核算可开发土地量,并对地块制定适宜的开 发强度;
莲前路地区 :规划编制大至分成两个阶 段。第一阶段:1995 年,控规制定了控制指 标,城市设计从空间形态出发对该地区提出 规划设想。编制各个居住小区的详细规划, 以此为依据审批建设项目;第二阶段:1999 年~2001 年编制控规、城市设计,提出健全 公益性设施、改善环境的要求。研究原有的 土地权属关系,了解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 乡企的政策对规划控制的影响,不单纯套用 理想的规划模式;
城改造规划》(1994.1)、《厦禾路旧城改造制 未起到作用。
性 详 细 规 划 ( 调 整 ) 》( 1 9 9 8 . 8 )及 规 划 局 与 厦
(2)莲前路地区(图 2、图 3)。根据《莲
禾路指挥部的有关资料,调查 1994 年 1 月~ 前东路两侧地块控规》、《莲前路城市设计》、
1997 年 9 月的土地批租情况、建设项目用地 《洪文居住区详规》及规划局有关资料,调
厦门市控规最初出现于 20 世纪 90 年代 初,到目前为止,共编制控规项目近 40 项, 总规划面积达112.6km2(含部分调整和重叠), 厦门本岛控规覆盖率达 90%以上。
20 世纪 90 年代至今,是厦门市高速发 展时期。厦门市经历了从以旧城为主建设到 构筑环西海域城市框架的飞跃;经历了从依 托旧城区缓慢生长到新区快速发展的剧变; 土地市场,从有偿划拔、议标、招投标正逐 步转向以土地拍卖方式出让土地。厦门的规 划管理制度也日趋完善。因此,通过研究厦 门控规的实施效果,将有助于揭示控规在城 市快速发展期、土地制度和审批机制转型期 的具体作用,并从厦门的具体状况推演至全 国,从而对建立适应厦门的控规体系提供基 础研究,并对具有中国特色的控规体系提出 积极的建设性意见。
基本遵照控规来建设,由于填海建设会展中 心、环岛路外移导致东侧路网发生较大的变 化。该区已建成的用地以住宅用地为主,都 是征用农田建设的。原有的村庄用地扩大, 成为外来人口的暂住地。乡镇企业零星分布, 不断扩大,这些用地穿插在新居住小区内, 与新区建设格格不入。该区已建公建设施较 少。整个地区的空间形态差异较大,既有瑞 景新村等环境较好的示范区,也有密度很高、 建筑形象不佳的多层住宅;
作 者 简 介
谢英挺(1968-),女,规划师,1990年毕业于同济 大 学 城 市 规 划 专 业 ,现 在 厦 门 市 城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工 作 ,现 为 主 任 工 程 师 、规 划 研 究 所 所 长 。 电 话:0592-2204192-503(O) E-mail:xyt86@sina.com
规
[文章编号] 1006-0022(2002)02-0045-04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 B
划
设
计
厦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案例实证研究
□ 谢英挺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3)
[摘 要] 通过对厦门市已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证研究,作者探讨控规在城市快 速发展期、土地制度和审批机制转型期的具体作用,从而为建立适应厦门的控规体系提 供基础研究。 [关键词] 厦门;规划;控规;案例
旧城区和新开发区的共同特征在于开发 强度过大,公建配套不足,空间形态较无序。 旧城区的主要问题在于缺少绿化用地和公建 配套;新开发区的主要问题是村庄和新居住 区的矛盾;风景旅游区的主要问题是自然环 境及生态遭到破坏。
(3)规划编制过程比较。我们从多轮规 划编制内容的变化,来研究不同地区控规的 编制内容、控制深度要求。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路网基本按规划控制, 主。随着莲前路开通,前埔会展中心的兴建,
建成一批商品房;
该地段成为一个房地产开发新热点,已建成
用地批租状况:已批租地块总计67.4ha, 多处居住小区。该地区原控规提出的用地性
批租建筑面积 421.7 万 m2,平均容积率6.26。 质、规划结构、几个居住小区的布局基本得
许可证的要求与控规内容进行比较,研究控 查 1995 年~2001 年的土地批租情况、建设
规的作用。其调查结果如下:
项目用地许可证的要求与控规内容进行比较,
情况简介 :厦禾路地区位于厦门市的 研究控规的作用。其调查结果如下:
旧城区边缘,是厦门市旧城改造的启动地
情况简介 :莲前东路两侧用地位于新开
区。从 1992 年至今,经过 10 年的改造建设, 发区。1995 年以前以村庄、乡企、农田为
厦禾路地区:规划编制大至分成两个阶 段。第一阶段:1992 年~1994 年,编制修 建性详规、城市设计,并以此为依据,从空 间形态出发对该地区提出规划设想,制定了 控制指标,编制管理细则,从管理角度提出 土地批租的具体规定;第二阶段:1998 年编 制《厦禾路控规调整》。通过对原规划的分 析和管理的总结,以详细的市场调查分析,
风景名胜区的典型,对控规编制、城市建设 地的非盈利性公建用地。已批租用地中,规
项目的审批进行调查分析。调查时间选取在 划提出需设幼儿园、居委会、菜市场等公建
1994 年~2001 年。
配套,实际落实的公建设施仅有 1 项;
4.2.1 控规内容与实施情况比较
城市设计导引:控规、城市设计中空间
(1)厦禾路地区(图 1)。根据《厦禾路旧 形态的构思在用地许可证内未体现,基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