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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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的思考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为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就业机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认真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对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镇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市场就业机制,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指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从国家发展与公众利益出发,为弥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以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为目标所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其主要内容包括:提供劳动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提供公益性和权威性的劳动力供需信息;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提供劳动关系和档案、职称、社会保险等全方位的代理服务;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开展公益性的人才评价;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失业登记与失业救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建设“和谐镇安”的内在要求。“社会就业比较充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随着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机构改革的深化,部分冗员将会被裁减,

城镇失业人数还将继续增加,再加上新增劳动力和日渐增加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镇安未来的就业形势将十分严峻。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关系到比较充分就业的实现,关系到镇安社会政治的稳定,关系到“和谐镇安”的构建。

二是有效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迫切要求。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减少农民。只有把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去,才能达到提高农民收入、富裕农民以及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目的。我县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普遍不高,劳务输出大多处于自发状态,在外出就业时普遍面临着缺乏就业信息、就业成本较高、就业风险较大等瓶颈制约。而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向农村劳动力提供诸如就业信息、有组织输出、就业技能培训和维权服务等多方面的公共就业服务,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的过程中,由于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充分,许多人愿意工作,企业也有一定的空岗,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或素质不相适应,有一部分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或找到工作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间。因此,对劳动者开展就业服务,建立一整套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我县公共就业服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通过积极主动的公共就业服务,为促进比较充分就业、构建和谐镇安尽了一定的职责。以2009年为例,在提供的再就业服务方面:春节刚过就筹集资金二十余万元,对有组织输出的三千余名农民工举行集中欢送。通过“三送”(送车票、送保险、送就业信息和指南)活动的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务工者的积极性;为了让务工者走的出、稳得住、能挣

钱,权益有保障,在县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就业局牵头组建成立了“西安市镇安创业者协会”,为我县1.5万名在西安市的务工者搭建了维护合法权益的新平台,为我省至全国在民工维权服务工作上创造了新亮点。

为了方便民工外出,县就业管理局在西安火车站达成协议,在我县挂牌设立“农民工团体运输服务处”,运行后先后为赴疆拾棉工、拉萨建筑工、上海、苏杭、东莞电子工等购团体票3000余张,深受务工者欢迎。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20人,其中下岗职工420人;援助“4050”人员就业11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审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64.7万元,共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019本;兑现社保补贴342.67万元;岗位补贴86.3万元;协助落实税费减免578人次107.71万元;完成再就业培训538人,其中创业培训209人;免费介绍下岗失业人再就业594人。在西安、山西、陕北、深圳等地设立驻外转移就业办事机构,联系组织外地用人单位来我县招聘,充分发挥基层劳保所和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全年实现转移就业7.26万人,创收4.17亿元。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改观,去年在县政府及人力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共同努力下,建成了全市首家、全省为数不多的“五保合一”式的新型人力资源市场,为各类服务对象接受便捷、优质的服务搭建了新的平台。在实践中,感觉到就业服务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公共就业服务对象相对狭窄,服务覆盖面不够全面,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在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时,主要面向的是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政

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应将进城务工农民和失地农民以及特殊困难群体纳入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在这方面我县对相关政策尚未用广、用足、用活。

二是公共就业服务方式相对落后,服务项目相对较少,服务标准需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服务项目上,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服务项目还较少,相对缺乏面向专业人才、高级人才提供的服务,劳务交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技能培训等服务领域还需要拓宽。

三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就业问题为民生之本,政府应为惠及全民的公共就业服务买单。根据就业资金分级负担的要求,县本级财政应负担劳务基金、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档案托管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已享受3年社保补贴对象的后续补贴等,这些方面落实不够理想,制约着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与改进我县公共就业服务的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就业服务工作应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镇安为目标,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及就业服务“新三化”(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坚持以人本服务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目标,通过整合资源、健全体系、完善制度、优化服务,建成与市场就业机制导向相适应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使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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