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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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
考核办法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是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辅导员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结合学校辅导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辅导员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对象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三、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学生事业部指导与学部(院)具体组织实施相结合的原
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四、考核组织
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组。
工作组全面负责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和结果上报等。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班级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其他工作等6项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考核点(附件一《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内容总表》)。
六、考核等级
辅导员考核分月份绩效考核、学期综合考核和年度人事考核三个层次,均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
七、考核方式
依据《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内容总表》制定的《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二)以及《辅导员学期综合考核评分表》(附件三),是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学期综合考核和年度人事考核评分的直接依据。
(一)月份绩效考核
1、学部(院)依据《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折算后满分100分)、《辅导员工作手册》、《学生工作抽查记录簿》及各项检查评比数据等对本院辅导员进行评分,学部(院)党总支书记审查确认数据无误后进行全部(院)排名,并将《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报学
生工作部审核。
2、学生工作部对学部(院)上报的《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审核,确认数据有效后,根据学部(院)辅导员绩效考核排名情况,依据“排名优先”的原则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3、凡有以下月份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情形的,当月绩效考核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进行行政处理:
(1)在师生中散布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擅离职守或不接受工作任务(消极怠工)带来严重后果的。(3)因辅导员疏于教育引发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与学生发生冲突,影响恶劣的。
(5)受到党纪、行政处分以及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理的。
(6)在开展学生评优、评先、评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7)对学生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或怂恿学生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
(8)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规定妥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