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关于虎丘区横塘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命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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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关于虎丘区横塘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命名的复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地名函[2017]94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29

【实施日期】2017.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政府关于虎丘区横塘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命名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7〕94号)

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等地名命名的函》(姑沧新城〔2017〕5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横塘街道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和2座桥梁地名予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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