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大陆媒介素养研究的回顾和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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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评价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中国大陆媒介素养和媒介素养教育的研究现状和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研究时间短、成果少,尚未引起充分、广泛的重视。从1997年卜卫发表第一篇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学术论文以来,媒介素养的研究在中国大陆尚没有质的飞跃,依然停留在对国外文献的追溯和引用上,对我国大陆目前的现状也仅限于浮光掠影的描述。虽然不少学者尝试结合中国国情提出有针对性的观点,总体看来,依然缺乏真正有建树、有创新的观点。
为普及媒介素养知识和引起社会对此课题的重视,学者们除在学术期刊、论坛上发表少量论文外,也开始有意识地利用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传播相关知识。当然,这方面的工作还少之又少。比较令人瞩目的做法是卜卫在中青网(www. cycnet. com. cn)“青少年园地”频道中开设了“媒介课堂”栏目,通过青少年经常接触的网络媒体向他们普及媒介知识。“新闻是真的吗?我们该不该相信新闻?记者是什么样的?他们怎么知道这么多事呢?我们怎么知道新闻是真的还是假的?我的意见会得到媒介的重视吗?我给报社或电视台写信会有用吗?”她力图通过这个栏目的建设,让更多青少年讨论新闻、了解媒介。③
此外,相对于青少年的媒介素养调查来说,成年人的媒介素养调查几乎没有。既然媒介素养教育既是全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那么,对成年人媒介素养状况的调查同样必不可少。因为调查数据的欠缺,使得学者们对当前媒介素养教育现状的批判力度不够,也导致他们呼吁实行媒介素养教育的声音显得力度不够。对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也是描述性语言居多,缺乏细致入微和贴近我国目前教育现状的分析。
也有学者从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出发,把媒介素养教育内容划分为媒介基础知识教育、信息教育、媒介基本技术教育和媒介伦理道德教育;李琨把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划分为:①技术和应用层面。②语言、语义、美学和价值观层面;③媒介环境层面。张冠文和于健从媒介素养的内涵引申出媒介素养教育4方面的内容:①建立对信息批判的反应模式;②发展关于媒介的思想;③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④学会有效地利用大众传媒帮助自己成长与进步。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方式,卜卫提出了“家长与子女共同提高网络素养”的观点。“如果父母没有相应的网络素养教育,他们就没有能力教育自己的孩子。家长应该是自己孩子的最佳保护者,因为家长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家长关注、指导孩子使用互联网络,是保证孩子安全的最有效的方法”。她以为,在通常情况下,这种教育是最根本的办法。
此外,还有不少学者从更广阔的社会角度来论述媒介素养教育的重大意义。蒋宏认为:“应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良好、健康的公民传媒素养,营造适宜的媒介生态环境和氛围”;谢金文认为提高公众的传媒素养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推动新闻事业改革和发展;二是促进大众传媒提高质量和社会效益,并使社会效益好的传媒能得到更好的经济效益,更足的发展后劲;三是有利于人们明智地、有效地利用传媒,更好地实现人生目标和组织目标。”
对中国大陆媒介素养研究的回顾和简评
[作者: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转贴自:歪酷博客|点击数:525 |更新时间:2007-6-26 |文章录入:husihaowei]
对中国大陆媒介素养研究的回顾和简评
媒介素养是指人们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用的能力。所谓媒介素养教育,就是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教育,通过这种教育,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媒介批评能力,使其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
宋小卫在《西方学者论媒介素养教育》一文中摘译介绍了加拿大、英国等三位学者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观点。有加拿大约翰·彭金特(John Pungente)的“八大理念”,如“媒介并不提供外部客观世界的简单映像”、“我们对于外部世界的多数观察和体验是通过媒介获得的”、“大部分媒介生产是一种商业活动”、“所有的媒介产品都具劝服因素”等;还有英国利物浦大学高级研究员莱恩·马斯特曼(Len Masterman)就媒介素养教育提出的18项基本原则,以及伦敦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大卫·帕金翰(David Buckingham)对英国媒介素养教育超越保护主义的观点。
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意义
中国学者在研究文章中一致同意,实行媒介素养教育不仅对公众个人而且对全社会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开从提升公民个人素质的角度分析指出,媒介素养教育“使人们具备正确使用媒介和有效利用媒介的能力,建立获得正确媒介信息、媒介信息产生的意义和独立判断信息价值的知识结构”;郑保卫则从民众的需求、形势的需要和媒介批评的诉求三方面强调实施媒介教育大众化具有特殊的意义。“它能使普通民众掌握媒介传播的相关知识与技能,从而知道怎样运用媒介更好地为自己的劳动、学习、生活以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服务,使自己真正成为媒介的主人,成为媒介的主动驾驭者,而不至于只是充当媒介传播的被动接受者。”
关于媒介素养的定义和内涵
作为一个外来名词,中国学者们多从“媒介素养”的概念入手进行理论梳理,对媒介素养的定义亦无太大分歧。
张冠文和于健在《浅论媒介素养教育》中把媒介素养追溯到1933年英国学者欧·奥尔特曼和马·切默斯提出的“文化素养”的概念。“媒介素养就是指人们正确地判断和估价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作用,有效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素养”,他们还指出:“随着计算机及其互联网络的普及,人们又提出了计算机素养、信息素养和网络素养。信息时代的媒介素养不仅包括判断信息的能力,还包括有效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能力。”
现实审视
目前,媒介素养尚未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进入我国的中小学课堂,部分教材中虽然包含了一些有关媒介的知识和应用方法,但总体而言,还缺乏系统的教育和指导。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受众不必接受媒介素养教育。事实上,虽然缺乏一个系统的调查研究,我国受众的媒介素养状况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张冠文、于健将我国公众媒介素养和媒介素养教育的现状概括为三点:①大多数人对媒介的理性认识有所欠缺;②受众媒介道德水平有待提高;③媒介素养教育滞后。“必须重视有关学科建设和专家队伍的建设,重视教师必要的专业训练、教学的内容与方法的研究与变革。另外,还需要积极引导、鼓励教学双方、学习者之间相互启发以及实际参与制作媒介产品等活动,体验并真正建立起比较科学的媒介观念。”
此外,相比其他热门的新闻传播学课题而言,媒介素养课题的研究在中国大陆始终没有引起广泛、充分的重视。有关此课题的研究论文在一些权威和核心期刊上还非常少见,这方面的研究文章每年平均不超过10篇,数量之少、成果之罕,令人感到遗憾和担忧。
2.定性分析多、定量调查少,媒介素养状况值得认真调研。虽然2000年以后一些机构对青少年的媒介素养进行了调查,但整体说来,这方面的调查仍然非常缺乏。学者们对媒介素养和媒介素养教育的研究,基本上停留于定性分析和主观评述。
有些学者还从媒介素养的定义出发,对媒介素养的内涵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究。如林爱兵对传媒素养的内涵进行了细分,区分了传者素养、受者素养、媒介素养和媒体素养等概念;谢金文则把媒介素养分为认识大众传媒和参与大众传媒两个部分;张冠文和于健则认为媒介素养还包括“有效地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素养”。
总体看来,中国学者比较多地引用美国传媒素养研究中心和加拿大安大略教育部对媒介素养的定义。按照他们大体达成的共识,媒介素养一般针对的是受者,因此,把传者素养和受者素养区分开来似乎没有这个必要。归纳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媒介素养的内涵应该包括认识大众传媒、参与大众传媒和使用大众传媒三个部分。
少量有关公众媒介素养的调查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学者们的上述判断,同时,也给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媒介素养教育打下基础。2000年,上海团市委在《2000上海青年发展报告——传媒力量与当代青年》的报告中专门研究了青年的媒介素养问题,并且采用了定量方法得出结论:青年“对媒体的理性认识有所欠缺;对媒介道德的认识不足”;①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新闻所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在2000年对五大城市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情况作了调查研究,专家在报告的结论中阐明了进行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②
除宽泛探讨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外,长期关注儿童媒介素养教育问题的学者卜卫还特别针对信息时代的青少年教育指出网络素养教育的内容:①了解计算机和网络的基础知识,对计算机、网络及其使用有相应的管理能力;②培养创造和传播信息的能力;③培养保护自己安全的能力,即在网上能够处理不良信息,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尽管学者对媒介素养教育内容的阐述各不相同,但笔者以为,其主要内容不外乎两个方面:一、增加对媒介的了解,学会以批判的意识接触媒介的信息;二、掌握与媒介交往的尝试,懂得合理地运用媒介完善自我、服务自我。前者是媒介素养教育的基础,将尽可能地减少媒介信息对我们的负面影响,后者是媒介素养教育的提升,将进一步提升我们利用媒介的水平并从中获益。
由于媒介素养的研究首先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因此,大陆学者早期对此课题的研究主要是通过翻译、介绍外国的研究成果,将其引入中国新闻传播学界。据笔者所见,我国对媒介素养和媒介素养教育的关注始于1997年。当年,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卜卫发表了中国大陆第一篇系统论述媒介素养教育的论文——《论媒介教育的意义、内容和方法》,追溯了“媒介素养”这个概念在西方发展演变的历史。文中的“媒介教育”即今天“媒介素养教育”。此后,学者们陆续发表了一些研究媒介素养和媒介素养教育的论文,此课题在学界逐渐受到关注.
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英国学者开始倡导媒介素养教育,其目的是为了反对传媒中的流行文化价值观念,训练青少年抗拒大众媒介中提供的“低水平的满足”。20世纪60年代以后,学者对媒介素养教育的观点发生转变,即由抗拒转变为培养辨别能力。至20世纪70~80年代后,由于官方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介入,学校的媒介素养教育开始形成规模。很多国家都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内,并陆续发展出许多教学模式及课程教材以供参考,媒介素养教育逐渐成为一种终身教育。目前,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挪威、芬兰、瑞典等国已将媒介素养教育设为全国或国内部分地区中、小学的正规教育内容.
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
综观学者关于媒介素养教育内容的论述,同样也多从西方媒介素养教育入手:卜卫从英国、美国和台湾的媒介素养教育内容中概括出四点:媒介特质、媒介信息特质、媒介生态与组织和受众对自己接触行为的管理和分析;学者们还翻译了英国媒源自文库素养教育领域权威大卫·帕金翰(David Buchingham)博士对于英国媒介素养教育的回顾;李月莲则从加拿大的传媒教育运动中得到启发。
吴廷俊和舒咏平认为实行媒介素养教育是为了“满足信息社会人们对传播沟通空前巨大的需求。适应社会结构、生活形态的巨大变化;在现代中国社会,由于经济发展与时代变迁带来巨大的社会变化,人们所处的社会结构与生活形态也相应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各种变化均指向了对传播素质教育的需求。”
关于媒介素养教育的方法
卜卫早在1997年就系统阐释过媒介素养教育的方法: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媒体宣传;此后,学者们基本上在这一框架下详细阐述媒介素养教育的方法。有的则通过翻译和引用国外媒介素养教育的资料,希望以此来借鉴和探索媒介素养教育的方法。
不少学者则从中国大陆的国情出发研究实施媒介素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吴廷俊和舒咏平认为媒介素养教育应分为成人传播素质教育、中小学沟通素质教育、大学生传播素质教育和传播门类专业人才的传播素质教育;林爱兵则认为应以“大学教育先入为主”和“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为主,传媒教育和社会教育为辅”;衷菱则认为除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外,还需要法律保障和公民自律;郑保卫建议采取的做法包括:①建立相应的督导与协调机构;②形成媒介教育的社会化系统;③编写媒介教育大众化普及教材;5新闻与传播院校要发挥骨干作用。
不少学者对当前中国大陆的媒介素养教育实践的现状表示担忧。张羽指出,我国真正的媒介素养教育还未开展起来;林爱兵还深入分析了导致这种状况的多种原因:“我国的媒体在经营和管理上受到政府一定的控制,但拥有向大众发布信息的特权,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信息形成了垄断,造成受众可用于判断的基础信息的匮乏;长期以来传媒稍带呆板的、强制色彩的教化模式,使得受众对传媒传递的信息丧失了基本的警觉性,我国的受众是很好的接受者,却不是很好的分析者、判断者和批判者;我国受众具备的传媒素养层次存在巨大差距;国内很多青少年儿童非常迷恋外国的视觉传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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