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与原司法解释文件的新旧对比(附民法典对应条文及部分修改解读)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条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9.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
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
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
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
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
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
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
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
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
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
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
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
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