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计施工规范

供水设计施工规范
供水设计施工规范

黄村地区公共供水工程

设计及施工规范

1.总则

1.0.1 为了加强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管理,统一设计及施工技术、质量标准,确保给水设施满足使用功能,保障安全供水,根据国家、北京市地方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结合黄村地区公共供水工程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黄村卫星城范围内的市政给水工程、建筑安装室外给水工程及建筑安装室内给水工程。

1.0.3 本规范作为企业标准,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行政法规、设计及施工规范的情况下,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0.4 从事黄村地区公共供水工程设计的单位,应适时与供水企业取得沟通与交流,以便更好地完成设计工作;建设单位应适时持设计文件到供水企业进行图纸审核,并及时将设和意见反馈到设计单位,以便更好地完善设计方案。只有经过审核的设计文件,方可作为招标投标、施工及验收的依据。

1.0.5 供水企业的施工部门组织施工的,应严格按本规范施工;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施工单位参照本规范组织施工。

1.0.6 为确保给水设施的使用功能,凡应用于黄村地区公共供水工程的管材、管件及附件,应当选择享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具备一定生产规模与管理水平的、具有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质检部门出具的出厂合格证的产品;限制使用国家建材局推荐使用产品中超出使用范围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建材局发布的禁止使用的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2. 公共供水工程设计

2.1 市政给水工程设计

2.1.1 市政给水工程设计应符合<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技术通则的要求。

2.1.2 市政给水管线的平面设计,应考虑到系直埋管线,为日后维修方便,应设置在绿地或人行步道下,严格控制设在机动车道下。

2.1.3 市政给水管线的纵面设计,除考虑防冻要求外,,还应考虑到系直埋管线,为日后维修方便,当管线设在绿地或人行步道下时,管线埋深在1.2—1.5米左右为宜;当管线设在机动车道下时,管线埋深在1.5—2.0米左右为宜。遇与其它管线交叉时,可采取局部上返或局部下返的方式解决。

2.1.4 市政给水管线的管材及管件,除公称直径大于DN800毫米或顶管、管内穿管等情况下采用钢管及钢制管件外,均采用离心球墨铸铁管及管件,连接方式为承插式,楔型胶圈接口,水泥砂浆内防腐。与管道附件连接时,均采用国标法兰连接管件。

2.1.5 市政给水管线的阀门,管径小于或等于DN300时,采用SZ45X-1.0型软密封地下闸阀,为便于阀门更换,在阀门下游加设法兰式松套伸缩器(GB/T1465-2002);管径大于DN300时,采用法兰式软密封伸缩型管网蝶阀。非经供水企业同意,不得采用其他类型阀门。

2.1.6 市政给水管线的消火栓,均采用DN100*100*65地下式消火栓,其间距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安装方式以旁支式为宜。

2.1.7 市政给水管线应当在管线最高点设置排气阀,在最低点设置泄水阀,在适当位置设置测流测压井。

2.2 建安室外给水工程设计

2.2.1 建安室外给水工程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及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2.2 建安室外给水管线的平面设计,为保障安全供水,平衡供水压力,满足消防要求,管网布置应采用环状管网或环状与树枝状结合的方式,且应设置两条或两条以上进水管路。另外,应考虑到管线种类繁多、场地狭小(特别是居住小区)且系直埋管线,为日后维修方便,应尽量设置在绿地或人行步道下,严格控制设在机动车道下,且应符合设计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

2.2.3 建安室外给水管线的纵面设计,除考虑防冻要求外,,还应考虑到系直埋管线,为日后维修方便,当管线设在绿地或人行步道下时,管线埋深在1.1—1.3米左右为宜,最小覆土深度向阳处不小于0.9米,背阴处不小于1.1米;当管线设在机动车道下时,管线埋深在1.3—1.5米左右为宜,最小覆土深度不小于1.1米。遇与其它管线交叉时,本着 "有压让无压" 的原则,在保证平、纵面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可采取局部上返或局部下返的方式解决。

2.2.4 建安室外给水管线的管材、管件,管径在DN70以下时,一般采用钢塑复合管及同材质配套管件(只有在单元水表井外至室内部分,可采用与室内同材质管材,但应符合室内管材选用要求),管外壁作不低于二油一布防腐,接口处增加一油一布。设计管径时,应考虑其管材及管件内壁通径,适当加大管径型号。管径在DN75以上时,一般采用球墨铸铁管及管件,连接方式为承插式,楔型胶圈接口。与管道附件连接时,均采用国标法兰连接管件。消防管线有计费总表,不在供水企业管理范围之内时,可以设计采用钢制管材及管件,但管外壁作不低于二油一布防腐,接口处增加一油一布。

2.2.5 建安室外给水管线的阀门,管径在DN50以下时,选用全铜截止阀或全铜闸阀,丝扣连接;管径在DN65时,采用全铜截止阀或全铜闸阀,丝接或法兰焊接连接;管径在DN75以上时,采用SZ45X-1.0型软密封地下闸阀。为便于阀门更换,室外管线上的主控阀门,应在阀门下游加设法兰式松套伸缩器。阀门的设置,环状管网上,每3--5个引出口段应设主控阀门,;引出的支管线的起始点应设置控制阀门;每条支管线最多可负荷两栋楼,两栋以上时应考虑环状管线,并在适当部位安装控制阀门。

2.2.6 建安室外给水管线的消火栓,均采用DN100*100*65地下式消火栓,其间距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安装方式以旁支式为宜。

2.2.7 建安室外给水管线应在管线最高点设置排气阀,在最低点或管线端头部位设置泄水阀。

2.2.8 建安室外给水管线的水表,管径在DN50以下时,采用旋翼式湿式普通水表,丝扣连接;管径在DN70--DN150时,采用旋翼式湿式普通水表,用水高、低峰相差悬殊时,旋翼式湿式子母水表,均采用国标法兰连接,DN200的管线,安装DN150的水表;大于DN200的,安装电磁流量计。水表的设置,单元引入管、单位引入管、绿化用水引出管及其他公共用水引出管处均应设置水表。

2.3建安室内给水设计

2.3.1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及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3.2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管线布置,首先应选择在管道井、楼梯间等公用部位,只有在不能满足安装位置及空间的情况下,方可布置在厨房、卫生间等部位。为保证正常的管理与维修,管线的布置应按规范要求,与其他管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3.3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的管材,立管管径在DN70以下时,一般应选用钢塑复合管及同材质配套管件,由室外引入至室内首层地面以上0.3米的范围内,管外壁作不低于三油二布防腐,接口处增加一油一布;以上部分按常规方式防腐。如选用PPR、PVC-U、PE 等复合塑料管材,应选用工作压力在1.0MPa 以上的加强型管材,但高层建筑限制使用。管径在DN70以上时,应选用离心球墨铸铁管或钢管,采用钢管时,防腐要求同DN70以下。户内水平管线可采用钢塑复合管或PPR、PVC-U、PE 等复合塑料管材。设计管径时,应考虑其管材及管件内壁通径,适当加大管径型号。

2.3.4 建安室内给水管线的阀门,管径在DN65以下时,选用全铜截止阀、全铜闸阀或球阀,丝扣连接;管径在DN70以上时,采用SZ45X-1.0型软密封地下闸阀或蝶阀,国标法兰连接;

2.3.5 建安室内给水管线上的止回阀,公称管径在DN65及DN65以下的,可采用升降式、旋起式止回阀,DN65以上的,一般应选用蝶式止回阀,限制使用旋起式止回阀,禁止使用升降式止回阀。在立管上安装止回阀,应选用立式止回阀。有可能对管网产生污染时,应选用防倒流发生器。

2.3.6 建安室内给水管线的水表,居民户表设在厨房、卫生间的,均采用IC 卡水表,设在楼梯间、管道井等公用部位的,可采用IC 卡水表,亦可选用旋翼式湿式普通水表,但事先应征得供水企业同意。工、商业及其他非居民用水水表,管径在DN25以下时,采用同管径或较管径小一个规格的IC卡式水表,丝扣连接;管径在DN40以上时,采用旋翼式湿式普通水表。水表的设置,平面位置应在表前、表后留有不小于管径5倍、7倍的直管段,水表距顺向墙面安装净距(装修后墙面)不小于2CM。纵向位置设置在厨房、卫生间的,首选应设在距地面120CM 位置,或设在距地面30CM(正负5CM)的位置;设置在楼梯间、管道井等公用部位的,设在距地面30CM

—120CM 左右为宜。出于方便用户和维修的考虑,在水表的上下左右25CM 范围内,不得穿插其他管线与厨卫设施。

3.公共供水工程施工

3.1市政给水工程施工

3.1.1 市政给水工程施工,应当严格按照供水企业审定后的设计图组织施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尽、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经供水企业审定后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

3.1.2 市政给水工程的管材、管件、附件,应当在供水企业推荐的生产厂家和选用要求范围内选定。

3.1.3 市政给水工程施工,其管道做法参照《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建标2003、施工技术规程参照《北京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01-47-2000)以及设计指定的现行标准图集和规范。

3.1.4 市政给水管道施工,其施工测量、土方开挖与回填以及基底处理、平纵面位置、水压试验与冲洗消毒等,应符合施工规范的具体要求;管道及支线的端头部位应设盲板和防脱卡箍,防止泥沙进入和管道脱节;管道三通、弯头等部位应设支墩,防止位移。

3.1.5 市政给水工程的附件安装,应符合规范的要求,并统一采用国标法兰连接,不得使用冶标或非标管件;附件井砌筑,应符合设计规范和实际操作的需求,特别是圆形井应根据埋深情况确定选用收口式或盖板式。

3.1.6 市政给水工程施工的特点是与其他管线、道路交叉施工,因此,应当注意工程竣工后的成品保护,给水工程验收以最终成果为准。

3.1.7 市政给水工程的验收,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J01-90-2004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的标准组织验收。

3.2建安室外给水工程施工

3.2.1建安室外给水工程施工,应当严格按照供水企业审定后的设计图组织施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尽、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经供水企业审定后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因现场或其他原因需变更设计时,应通过设计单位和供水企业同意,方可实施。

3.2.2 建安室外给水工程的管材、管件、附件,应当在供水企业推荐的生产厂家和选用要求范围内选定。

3.2.3 建安室外给水工程施工,其管道做法参照《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建标2003、《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91SB3、施工技术规程参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以及设计指定的现行标准图集和规范。

3.2.4 建安室外给水管道施工,其施工测量、土方开挖与回填以及基底处理、平纵面位置、与其他管线的安全距离、与其他管线的交叉处理与保护、水压试验与冲洗消毒等,应符合施工规范的具体要求;管道及支线的端头部位应设盲板和防脱卡箍,防止泥沙进入和管道脱节;管道三通、弯头等部位应设支墩,防止位移;。

3.2.5 建安室外给水工程的附件安装,应符合规范的要求,并统一采用国标法兰连接,不得使用冶标或非标管件;附件井砌筑,应符合设计规范和实际操作的需求,特别是圆形井应根据埋深情况确定选用收口式或盖板式;与其他管线或其他附件井距离较近时,可改为方形,或者经设计和供水企业同意,改变该附件及井的位置;如果一个井室内有两条给水管线时(如高低压给水阀门井、水表井)其管线净距应控制在25-35CM 之间,井室直径亦随之加大,以满足维修及正常操作为前提。

3.2.6 建安室外给水工程施工的特点是与其他管线、道路交叉施工,因此,应当注意工程竣工后的成品保护,给水工程验收以最终成果为准。

3.2.7 建安室外给水工程的验收,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的标准及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3.3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施工

3.3.1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施工,应当严格按照供水企业审定后的设计图组织施工。

3.3.2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的立管管材、管件、密封胶圈、粘接剂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管道附件(特别是水表和阀门),应

严格按设计和供水企业的具体要求组织采购,。

3.2.3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施工,其管道做法除参照《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建标2003、《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91SB3、施工技术规程参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外,还应参照各类管材的应用技术规程组织施工。如《建筑给水刚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5:2001、《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工程技术规程》DBJ/CT501-2002、《建筑给水聚乙烯类(PE) 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2003、《建筑给水硬聚绿乙烯管道设计与施工验收规程》CECS41:92、《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05:2000等。

3.2.4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的附件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特别是水表的平纵面位置,应当严格按设计和供水企业的具体要求组织施工。

3.2.6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的验收,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的标准、相应类别管材的技术规程或验收规程及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4.附则

4.0.1 本规范既是对统一设计和施工标准的强调与重申,也是对黄村卫星城地区近年来公共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成败得失的归纳与总结。为确保本规范的可操作性,今后仍将不定期地进行补充与完善。

4.0.2 本规范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4.0.3 本规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星润水务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0日

大兴新城地区公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签发人:朱东生第一条:为了加强黄村地区公共供水工程管理,强化供水企业对公共供水工程的管理职能,确保供水设施满足使用功能,进一步保障安全供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大兴县人民政府51号令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兴新城地区公共供水工程管理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供水工程,是指大兴新城地区公共供水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上水工程、建安室外上水工程、住宅楼室内给水工程(含二次供水设备)以及需由我公司查抄至二级计费表的公用建筑室内、外给水工程。

第三条:公共供水工程在规划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持相关规划设计文件到我公司企管部就建设用地周边的供水管网配套情况、接口地点、用水量、供水压力等问题进行咨询,以保障规划设计方案得以顺利实施。

第四条: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持施工设计方案及相关文件到我公司企管部进行图纸审核,我公司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供水企业专业要求对图纸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供建设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补充与完善。施工图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及指导施工的依据。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持用水申请、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到我公司企管部报装,

我公司按相关规定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接水施工事宜。

第六条:为便于供水设施的维修与管理,凡属公共供水工程中的市政上水工程、建安室外给水工程原则上由我公司组织施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国家建筑法、招投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采取委托施工、招投标、议标、专业分包等多种市场运作模式方式,本着互利互惠原则,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工程造价。

第七条:为确保供水设施的使用功能,我公司对给水工程中的管材、管件、及附属设施(阀门、水表、消火栓、高压供水设备等)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我公司推荐的生产厂家内按照市场运作模式与生产厂家协商签订供货合同,并经我公司质检人员现场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为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除对公共供水工程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外,还实行专业监理制度。我公司将选用具有专业监理资格的监理公司对公共供水工程进行监理,建设单位按市场运作模式与专业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协商确定监理费用。

第九条:为了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在总体水压试验和冲洗消毒处理后,应及时进行水质化验,经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化验并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公共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整理竣工图档及相关竣工资料,并及时向我公司企管部报请验收。我公司经初步审核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我公司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我公司提出整改方案,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后重新报验。

第十一条:公共供水工程验收合格后,凡由我公司组织施工的,我公司负责保修两年,并负责计费表(住宅区到单元表)以外的公共供水设施在保修期满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的,我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保修协议,并缴纳相应比例的质保金,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两年。保修期间发生质量及其他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及其他责任。保修期满后,移交我公司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公共供水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与我公司签订供、排水协议,双方就产权分界、管理范围、查表方式、收费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双方签订供、排水协议后方可开闸供水。

第十三条:公共供水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公司报送全部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满足我公司对竣工资料整理的具体要求,经我公司审核后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法律、规章、施工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我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北京兴润水务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5日

《黄村地区公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签发人:朱东生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黄村地区公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各部室的责任范围,统一解释口径,根据《黄村地区公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公共供水工程管理的实践经验,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1.咨询管理

1.0.1 企管部作为公司公共供水工程的管理部门,负责接洽本部门分管的报装业务、工程管理、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咨询;负责接洽因对各分管部门的答复产生异议的咨询,对产生的异议,与相关部门或公司领导沟通后给予明确答复。

1.0.2 调度指挥中心作为公司对外服务的窗口,负责接洽本部门分管的供水压力、供水水质、水质化验、IC卡水表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咨询;负责接洽非本部门分管业务的咨询,能给予答复的,及时给予答复,须与各部门沟通的,与相关部门沟通后给予答复,或者告知分管部门联系方式,由分管部门作出明确答复。

1.0.3 营销部作为公司查表收费管理部门,负责接洽水表报装、水表立户、水表开户、供排水协议签订等分管业务的咨询。

1.0.4 工程部作为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材料供应部门,负责接洽施工管理程序、工程预算与合同、质量检查与控制、工程材料的选用与供应等分管业务的咨询。

1.0.5 维修管理部作为公司供水设施的管理部门,负责接洽有关维修、维护、工程保修协议签订等分管业务的咨询。

2.报装程序

2.1 咨询

2.1.1 咨询部门:企管部;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2.1.2 在规划设计阶段,用户携立项审批文件或规划设计方案等文件就建设用地周边市政管网配套情况、管径、供水压力等情况进行咨询。

2.1.3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用户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相关图纸、设计说明等文件就设计规范的选择、供水企业对给水工程设计的具体要求等情况进行咨询。

2.2 报装及方案制定

2.2.1 报装部门:企管部;工作时限:5—15个工作日

2.2.2 用户报装前,先检查本单位过去有无拖欠水费现象,若有欠费,须先解决欠费问题,经营销部出具确认单后方可报装。

2.2.3 建筑施工临时用水报装,用户携用水申请、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项目设计说明等文件进行报装。用水申请内应写明工程概况、用水性质、计划用水量、计划使用周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企管部组织图纸审核及现场勘查,制定接口方案,签订接口许可协议,手续完备后报公司主管经理。经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开具接口许可证。

2.2.4 正式用水报装,用户携用水申请、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室外管网综合设计图、室外给水管线设计图、室内给水管线设计图等文件进行报装。企管部组织图纸审核及现场勘查,签订接口许可协议,手续完备后报公司主管经理。经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开具工程立项通知单。

2.2.5 户表报装,用户携水表报装申请、水表的选择和安装定位通知单等文件进行报装。报装申请内应写明报装地点、幢号和幢数、装表数量和口径、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内容。

企管部审核后出具水表定位审核通知单,用户持通知单到营销部办理水表预立户事宜,到工程部办理水表订货事宜。

2.2.6 拆改增移项目的报装,用户携拆改增移申请、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现场现状情况及拟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报装。建安室外给水管线的拆改增移,经与相关部门协调及现场勘查后,制定拆改增移方案,报公司主管经理同意后实施;市政给水管线的拆改增移,经与主管经理和相关部门协调及现场勘查后,制定拆改增移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2.2.7 无负压供水设备的报装,用户携泵房及设备选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含设计总用水量、高日用水量、高时用水量、设备选型计算方式等内容)等文件进行报装。我公司根据该区域周边供水管网布局情况、管网压力情况等,结合该区域用水情况,、对周边及市政管网有可能产生影响及解决方式进行调查与分析,出具审核意见,报公司主管经理同意后实施。

2.3 图纸审核

2.3.1 审核部门:企管部;工作时限:5—15个工作日。

2.3.2 市政给水工程的图纸审核,主要对管线的平纵面位置、分支管线及附件的设置、与其他管线的安全距离及避让、管材管件及附件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审核。

2.3.3 建安室外给水工程的图纸审核,主要对管网的布置形式、管线的平纵面位置、阀门水表消火栓的配置、与其他管线的安全距离及避让、管材管件及附件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审核。

2.3.4 建安室内给水工程的图纸审核,主要是对室内立管位置、水表的选择和安装位置、管材管件及阀门、无负压供水设备的选型及安装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

2.4 办理施工及监理手续

2.4.1 办理部门:工程部/监理部;工作时限:5—15个工作日。

2.4.2 接口工程、拆改增移工程,由公司工程部统一安排施工。建设单位持《接口许可证》、《工程立项通知单》、审核后的施工图纸等文件到工程部办理施工手续。工

程部接到《接口许可证》或《工程立项通知单》后,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制定接口施工方案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预算书,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2.4.3 市政给水工程、建安室外给水工程,为便于质量控制和建成后的维护与管理,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由我公司组织施工。建设单位可采取委托施工、议标、分包等方式,按照市场运作模式与我公司协商确定工程造价,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应在招标前与我公司进行协商,确定我公司是以总承包还是分包方式参与投标。由我公司独立承包施工的,由工程部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由我公司分包施工的,由工程部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协商确定有关施工管理、服务费用、税金缴纳等事项后,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施工合同。

2.4.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按市场运作模式,与监理公司协商确定监理费,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管理程序

3.1 前期管理

3.1.1 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应当参照公司的审核意见,对管线的平纵面位置、管径、附件配置、与其他管线的交叉处理等,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图纸审核,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报建设单位协商处理。

2.1.2 对重点工程、规模较大的工程或对设计思路有较大异议的工程,应与建设单位协商进行设计交底,在对设计及所使用的施工规范有了透彻的理解后,组织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1.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经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报公司企管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欠缺的,由企管部组织相关部门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方可作为施工单位组织和指导施工的依据。

2.1.4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及供水企业对工程材料的具体要求进行材料采购,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

2.1.5 工程开工前,应按设计给定的定位条件进行测量放线,复核无误后报相关部门及质检人员确认后,方可作为施工定线。

3.2 施工管理

3.2.1 土方开挖,应根据挖深和土质情况,确定合理的放坡系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挖掘作业。

3.2.2 管道铺设前,应复核管底高程和确定管道中心线,经监理和质检人员确认后,进行铺设施工。

3.2.3 管线附件安装,应按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安装位置,以保证附件井有适当的砌筑位置。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及供水企业的具体要求。3.2.4 附件井室砌筑,应按标准图集要求的尺寸进行施工,并在砌筑材料、井室直径、管下高度、收口高度、盖板选用、勾缝等方面给予适当重视。井盖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规范和供水企业的具体要求。

3.2.5 管道及附件铺设完毕,回填至管上50CM(接口处暂不回填)时,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试验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和质检人员,确定试验时间。试验完毕,由监理和质检人员现场签认。

3.2.6 水压试验合格后,应进行冲洗消毒,冲洗消毒后的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冲洗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和质检人员,确定试验时间。试验完毕,由监理和质检人员现场签认,并由化验人员抽取水样,化验后出具化验报告。冲洗消毒的时间可根据供水工程使用时间作适当调整,但冲洗消毒后较长时间未启用而有可能影响水质时,应重新进行冲洗消毒。

3.2.7 冲洗消毒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土方回填的湿度、密实度等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回填时,应注意对管线、附件及附件井室的保护。

3.3 后期管理

3.3.1 施工完毕至总体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避免其他施工单位对管线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总体验收以最后成品作为评定依据。

3.3.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注意施工资料的编制工作,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按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归纳与整理,形成竣工资料。竣工图应按设计规范和供水企业的具体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绘制。

3.3.3 竣工资料、竣工图纸整理完毕,施工现场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公司企管部进行报验。企管部对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体验收。因特殊原因需进行局部验收的,程序同总体验收,但自局部验收至总体验收期间的成品保护仍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3.3.4 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启用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后,供水企业开闸供水。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较大工程在三个月内)报送全部竣工资料,施工管理程序终结。

4.验收管理程序

4.1 报验

4.1.1 工程竣工,施工资料、竣工图纸整理完毕,施工现场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可以进行报验。

4.1.2 接口工程和拆改增移工程的报验,施工单位持工程竣工报告一份、竣工资料一份、竣工图六份,到公司企管部报验;市政给水工程的报验,施工单位持工程竣工报告一份、竣工资料一份、竣工图六份和电子版资料一份,到公司企管部报验;建安室外给水工程的报验,施工单位持工程竣工报告一份、水表阀门消火栓等附件安装登记表三份、竣工资料一份、竣工图六份和电子版资料一份,到公司企管部报验;建安室内给水工程的报验,施工单位持工程竣工报告一份、居民户表立户基本信息登记表三份,到公司企管部报验。

4.1.3 企管部收到报验后,应及时对所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实该单位过去有无欠费情况,确认符合报验条件后签收。

给水工程设计(审图)标准

给水工程设计(审图)标准()月第一次修订2018年9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给水工程设计(审图)以确保安全供水为前提,以先进技术为保障, 以提高工程质量为标准。 第二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给水工程设计(审图)以大连金普新区给水管网总体规划为依据。 第三条给水工程包括市政管道工程、住宅配套工程、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工商企业配套工程等。 第二章设计(审图)依据及标准规范 第四条给水工程设计(审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第五条设计(审图)相关依据。 (一)、《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50015-2003;(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四)、《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六)、《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七).

(八)、《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九)、《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2015; (十)、《大连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2012版; (十一)、《大连市节约用水条例》 2013版; (十二)、《大连开发区住宅类建筑给水管道施工技术标准》; (十三)、《大连开发区城市居民二次供水加压泵站(设计)建设标准》;等相关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标准。 第三章室内给水工程 第一节管道设置 第六条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单向供水。 第七条管道应设置在单元管道井内,管道井的净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且管 道井开门尺寸不小于800×600mm。住宅项目室内给水平面图中应设 计水暖管道井管线(含智能水表穿线套管)平面布置详图。 第八条管道应固定在管道井内,管道支架采用50x50mm镀锌角钢制作。 第九条管道采用橡塑棉保温。 第十条室内出户管埋深以室外地坪下1.2米为标准。 第二节管材选用 第十一条公建及住宅分户水表前管材宜选用S4级(PN16)PPR给水塑料管。

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导则

附件 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导则 (试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19年7月

前言 为规范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依据农村供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现行标准规定,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导则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规划布局、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与安装、工程验收、运行管理等9个方面内容,以及1个验收鉴定表附录。 本导则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导则起草单位:浙江省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中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本导则解释单位:浙江省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曹鑫、张清明、陈晓东、贾怡、颜成贵、王培风、江锦红、李爱霞、邵红艳、林锐、麻勇进、王恺、万俊毅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5 规划布局 (3) 6 工程设计 (4) 6.1 一般规定 (4) 6.2 供水规模与用水量 (5) 6.3 供水水质和水压 (5) 6.4 水源 (5) 6.5 取水工程 (6) 6.6 输配水管网 (7) 6.7 调节构筑物 (8) 6.8 水厂的总体设计 (8) 6.9 净化与消毒 (9) 6.10 水质检测与自动控制 (11) 7 工程施工与安装 (12) 7.1 一般规定 (12) 7.2 土建工程 (13) 7.3 材料设备准备 (13) 7.4 管道设备安装 (14) 8 工程验收 (14) 8.1 一般规定 (14) 8.2 试运行 (15) 8.3 合同完工验收 (15) 8.4 竣工验收 (15) 8.5 工程移交 (1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新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送审稿

1 总则 1.0.1为使城镇给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令,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满足城镇对水量、水质、水压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性给水工程设计。 1.0.3 给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和给水工程专业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水管线路等的确定应符合规划的要求。 1.0.4给水工程设计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正确处理城镇用水和其他用水的关系。 1.0.5 给水工程设计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1.0.6城镇给水工程设计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设计年限宜采用10~20a。 1.0.7给水工程中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a,管道及专用设备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宜按材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8给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供水水质,保证供水安全,优化运行管理,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 1.0.9设计给水工程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在地震、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地质特殊地区设计给水工程时,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由取水、输水、水质处理和配水等设施所组成的总体。 2.0.2 居民生活用水demand in households 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用的水,包括饮用、洗涤、冲厕、洗澡等。 2.0.3 综合生活用水demand for domastic and public use 居民日常生活用水以及公共建筑和设施用水的总称。 2.0.4 工业企业用水demand for industrial use 工业企业生产过程和职工生活所需用的水。 2.0.5浇洒道路用水street flushing demand, road watering 对城镇道路进行保养、清洗、降温和消尘等所需用的水。 2.0.6绿地用水green beit sprinkling, green plot sprinkling 对市政绿地等所需用的水。 2.0.7未预见用水量unforeseen demand 给水系统设计中,对难于预测的各项因素而准备的水量。 2.0.8自用水量water consumption in water works 水厂内部生产工艺过程和其它用途所需用的水量。 2.0.9消防用水fire demand 扑灭火灾所需用水。 2.0.10管网漏损水量Leakage 水在输配过程中漏失的水量。 2.0.11日变化系数daily variation coefficient 最高日供水量与平均日供水量的比值。 2.0.12时变化系数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 最高日最高时供水量与该日平均时供水量的比值。 2.0.13 最小服务水头minimum service head 配水管网在用户接管点处应维持的最小水头。 2.0.14取水构筑物intake structure 取集原水而设置的各种构筑物的总称

给排水规范表.docx

精品文档 1.1.1 给水排水规范采用的规范及标准 综合部分 1).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3).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 《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125-2010) 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6).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7). 《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GB/T 50538—2010) 8). 《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0447-96) 9). 《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032-2003) 10).《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246: 2008) 11).《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12).《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1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版) 14).《湖南省建筑设计院设计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 ( HNJY-JS-2013-01) 15).《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 [2007]164 号) 16).《给水排水工程砼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117:2000) 17).《浆体长距离管道输送工程设计规程》(CECS98:98) 18).《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CJJ18-88) 19).《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ECS14:2002) 20).《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2008) 21).《给排水用软密封闸阀》(CJ/T216-2005) 22).《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2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5) 24).《湖南省镇区(集镇)供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技术导引》( 2013 年) 25).《钢结构防腐涂装工艺标准》(508-1996) 2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乡镇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篇一: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20xx-10-10] 【字号:大|中|小】【背景色】 1总则 1.0.1为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提高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给水工程规划。 1.0.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测城市 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城市给予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1.0.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 1.0.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适

应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6在规划水源地、地表水水厂或地下水水厂、加压 泵站等工程设施用地时,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协调。 1.0.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城市水资源及城市用水量 2.1城市水资源 2.1.1城市水资源应包括符合各种用水的水源水质标准 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及经过处理后符合各种用 水水质要求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再生水等。 2.1.2城市水资源和城市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 保城市可持续发展。在几个城市共享同一水源或水源在城市规划区以外时,应进行市域或区域、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2.1.3根据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析,应提出保持平衡的 对策,包括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产业结构,并应提出水资源保护的措施。水资源匮乏的城市应限制发展用水量大的企业,并应发展节水农业。针对水资源不足的原因,应提出开源节流和水污染防治等相应措施。 2.2城市用水量 2.2.1城市用水量应由下列两部分组成:

给排水设计规范(修订版的)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课程是道路桥梁施工与管理专业的一门必修专业课。本课程的主要任务通过学习,使学生系统地了解城市管道工程的基本知识,掌握城市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管道工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各种管道工程及其附属构筑物的施工、维护和管理。使学生初步具备城市管道工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素质与能力,具有处理、解决城市管道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要求 本课程要求学生在掌握城市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管道系统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根据管道工程的施工特点,掌握城市各种管道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要点及日常维护、质量管理,通过学习,具备一定施工和施工组织管理的能力,能解决城市管道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实际问题。 三、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例如,对于排水工程的任务要求达到了解;对于常见附属构筑物结构、种类等达到熟悉;对于管道的土石方工程以及管道开槽法施工达到掌握。 四、与其它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的先修课程有《高等数学基础》、《建筑力学》、《建筑制图基础》、《建筑测量》、《建筑材料》、《地基基础》和《水力水文基础》等。在学习本课程时要求能综合运用先修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与《道路工程技术》同时开设,使学生全面掌握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管理方法。 五、学习方法和建议 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本课程的教学特点是课内教学和课外实践相结合。 1.以课堂教学为主,根据不同章节,布置课外作业方式完成教学内容。根据本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组织学生去工地参观实习,加深消化和理解。 2.教学过程中,采用少而精,讲授与自学相结合,讲重点和难点、讲概念和方法、讲学生自学中难以理解的内容。 第二部分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总体设计方案 一、学时分配 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为48学时,开设一学期。 二、媒体使用 文字教材为主要教学媒体,包括教材、复习参考资料和作业;另外还有配套的音像教材和IP课件。IP课程是本课程的主要重要媒体之一,针对本课程特点,IP课程以课程的知识点为线索,采用系统讲授、重点精讲与交互式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制作,与文字教材相配合。录像教材是本课程学习的强化媒体,是文字教材、IP课程的重要补充。 三、教学管理 本课程采用集中辅导、个别化学习、形成性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以学生自学为主,学习中首先阅读各章节的学习指导,了解其中的重点、难点及学习方法,按照教学要求完成各章的作业,并计入平时成绩。集中面授,则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四、考核 本课程考试以期末理论考核成绩与形成性考核成绩为考查学生获得学分与否的依据。期末考试内容侧重于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形成性考核侧重于考察学生对综合性的内容掌握情况。 第三部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一)绪论 教学内容: 1.管道工程施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2.管道工程施工发展概况。

《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水处理技术标准规范》.pdf

《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水处理技术标准规范》 《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水处理技术标准规范全集》详细目录第一篇现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 定关干加强城市水利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国重点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 划关于饮用水及供水单位法律适用的批复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饮2517 2571《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水处理技术标准规范全集》 《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水处理技术标准规范全集》 详细目录 第一篇现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关干加强城市水利工作的若干意见 全国重点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 关于饮用水及供水单位法律适用的批复 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第二篇国家现行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 第三篇水源卫生标准 第四篇水质检测与化验 第五篇供水工程规划设计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 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 水力控制阀应用设计规程 …… 第六篇供水工程技术与质量验收规范 给水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给水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城镇供水长距离输水管(渠)道工程技术规程 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村镇供水资质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村镇供水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供水单位的管理,提高供水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充分发挥供水工程的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制镇、集镇、村庄(居民社区)等集中式供水的供水单位资质认证和相关管理。 1.0.3 村镇供水单位按实际日供水量可分为五类,见表1.0.3。 表1.0.3 村镇供水单位分类表 1.0.4 达到本标准规定的供水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等指标的村镇供水单位方可取得相应的资质。 1.0.5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标准: 《氯气安全规程》(GB119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 《城镇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 1.0.6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认证和相关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村镇供水 Water supply for villages and towns 为村镇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等用水的供水统称。 2.0.2饮用水安全 Sufficient and clean drinking water 居民生活饮用水供应及时、充足,且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统称。 2.0.3供水规划 Planning of water supply 村镇范围内供水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安排。 2.0.4 供水水质 Water supply q uality 供给用户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质。 2.0.5供水水源 Source of water supply 供水工程所取用的地表和地下原水的统称。 2.0.6村镇供水工程 Water supply for villages engineering 向村镇提供生活和生产等用水的工程设施。 2.0.7 集中式供水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由水厂统一取水净化后,集中用管道输配至用水点的供水方式。

四川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试行)

四川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试行) 总则 1. 综合说明 2 项目区概况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项目区自然概况 2.2项目区社会经济概况 2.3供水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5项目区供水规划及供水范围 3 工程建设条件 3.1区域水资源概况 3.2地质情况 3.3建筑材料 3.4对外交通、通讯情况 3.5组织机构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3.6群众参与情况 4 设计依据和原则 4.1 设计依据 4.2 设计原则 5 工程规模 5.1供水范围、供水对象及设计水平年 5.2需水量预测 5.3供水规模的确定 6 水源选择 6.1水源选择的原则和要求 6.2水源论证 6.3水源的确定 7 工程总体布置 7.1总体布置原则 7.2供水系统方案比较 7.3水源及取水工程 7.4输水线路选择及管材选择 7.5净配水厂总体设计8 工程设计 8.1工程等级、类型和设计标准 8.2取水构筑物设计 8.3输水管(渠)道设计 8.4净(制)构筑物 8.4.1混合设计及絮凝剂投加方式 8.4.2反应池设计 8.4.3沉淀池设计 8.4.4过滤池设计 8.4.5消毒设计及投加方式 8.5调节构筑物设计 8.6配水工程及入户工程设计 8.7加压泵站及机电设备设计 8.8水厂及附属构筑物设计 8.9建筑设计 8.10结构设计 8.11供配电设计 8.12自动控制、仪表及通讯设计 8.13水质检验仪器及设备 9 概算投资与水价分析 9.1工程投资概算 9.2筹资方案 9.3水价分析 10 工程施工 10.1施工组织 10.2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 10.3施工总进度 10.4质量和进度的保证措施 11 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及水源保护 10.1环境影响 10.2水土保持 10.3水源保护

给水排水总平面设计施工说明编写设计施工说明

给水排水总平面设计施工说明编写 设计施工说明 1.设计说明 1. 1设计依据: 1.1.1 已审批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还应加写批文文号) 1.1.2 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用地红线附近的市政给水、污水及雨水管道实况资料和图纸1.1.3 总图专业提供的作业图 1.1.4 国家现行的给水、排水、卫生和消防等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有: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技术规程》CECS 164:2004 1.2 工程概况 1.2.1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市西部**路与**路交汇处的东北部地段,规划用地4.037ha ,总建筑面积约24.8万平方。 1.2.2 本工程的综合小区,由三栋中高区住宅、四栋塔式高层住宅(24层)、一栋高层办公楼(24层)、以及商业裙房、地下车库及地下二三层专业人防等组成。 1.2.3 最高建筑为办公楼,建筑高度为90m 。 1.2.4 设计标准: 1)耐火等级均为一级; 2)抗震设防均按8度设防; 3)人防设防:地下二层为专业队及人员掩蔽部,按五级设防;地下三层为人防车库及物资库,按六级设防。 1.3 设计范围 1.3.1 本工程建筑红线内的给水排水和消防管道工程由我院设计。 1.3.2 本工程室外园林内水景、道路雨水管及浇洒绿地均由中外建园林设计公司免费设计,并根据我院提供的总平面图自行确定接管点,但排水管道应符合本设计所给的标高及管径。 1.3.3 本工程室外热水及热水回水直埋管由供货厂家负责设计及安装。 1.3.4 本工程建筑红线内最后一个污水检查井和雨水检查井至城市污水检查井至雨水检查井之间的管道,本工程水表井至城市自来水接管井之间的管道,由市政有关部门设计、施工。 1.4 给水排水管道系统 1.4.1 给水系统: 1)本工程设有两种室外给水系统 (1)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采用合用管道系统、用水量:最高日为63m3/d,最大小时为132m3/h,平均小时为22m3/h。 (2)住宅用水为独立管道系统。用水量:最高日为953m3/d,最大小时为91m3/h,平均小时为40m3/h。 (3)本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火灾持续时间按3h 计,则一次灭火用水量为324m3)(4)本小区生活用水总量(含10%的不可预测水量):最高日为1742m3/d,最大小时为246m3/h,平均小时为115m3/h。 2)本工程从西侧和南侧的城市自来水管分别接入DN200小区给水引入管各一根。 3)每个引入管进入红线后,又分别设2个总水表,其中一个水表为公建及室外消火栓用

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 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依靠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助推扶贫攻坚的重要步骤,是解决我国当前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紧迫任务,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为推动我国村镇领域技术创新,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启动实施“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 专项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线,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特点的村镇,以建设绿色宜居村镇为导向,重点突破乡村清洁、村镇规划、宜居住宅、绿色建材、清洁能源等方面关键技术,构建基础研究平台、智慧乡村平台、生态建设平台等,促进绿色宜居村镇建设与发展。 专项按照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一体化组织实施的思路,围绕 —1—

总体目标,根据专项的统一部署,结合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链条的特点与规律,2019年度拟发布13个项目,其中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12个,应用示范类项目1个。拟安排国拨经费4.62亿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2022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一、重大共性关键技术 1.村镇饮用水水质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 研究内容:根据我国不同地区村镇饮用水水源污染现状,识别主要风险污染源及典型污染物,研究南北不同地区水资源开发技术,研究村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技术和污染防控策略;分类研究提出村镇供水工程常规水源水质提升技术与工艺,研发标准化、系列化、智能化的村镇饮用水处理工艺和装备,实现产业化;辨识典型村镇地区水源特征污染物,开展村镇非常规水源水深度处理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研究村镇饮用水品质影响要素,开展村镇饮用水品质提升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聚焦村镇规模化水厂运营、管理薄弱的技术瓶颈,研究村镇饮用水厂运行监控、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管网二次污染防治及规范管理策略,构建适合我国村镇饮用水厂的集成技术和管理综合体系,并建立示范工程。 考核指标:研发水源保护、净水处理、管网输配等关键技术7项以上,村镇饮用水标准化处理装备涵盖5个以上系列并实现产业—2—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2007-10-10] 【字号:大 | 中 | 小】【背景色】 1 总则 1.0.1为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提高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给水工程规划。 1.0.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测城市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城市给予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和用地;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1.0.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 1.0.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适应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6在规划水源地、地表水水厂或地下水水厂、加压泵站等工程设施用地时,应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与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协调。 1.0.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城市水资源及城市用水量 2.1 城市水资源 2.1.1城市水资源应包括符合各种用水的水源水质标准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及经过处理后符合各种用水水质要求的淡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海水、再生水等。 2.1.2城市水资源和城市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在几个城市共享同一水源或水源在城市规划区以外时,应进行市域或区域、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2.1.3根据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析,应提出保持平衡的对策,包括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产业结构,并应提出水资源保护的措施。水资源匮乏的城市应限制发展用水量大的企业,并应发展节水农业。针对水资源不足的原因,应提出开源节流和水污染防治等相应措施。 2.2 城市用水量 2.2.1城市用水量应由下列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应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

农村给水设计规范

农村给水设计规范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研究所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批准日期:1996年5月30日 农村给水设计规范 CECS82∶96 目录 1 总则 2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2.1 用水量 2.2 水质 2.3 水压 3 给水系统 3.1 给水系统的分类与选择 3.2 常用工艺流程 4 水源 4.1 水源选择原则 4.2 水源选择的一般顺序 4.3 水源的卫生防护 5 取水构筑物 5.1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5.2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 6 设计规模 6.1 一般规定 6.2 设计流量 7 水泵与泵房 7.1 水泵选择 7.2 泵房布置 8 输配水 9 调节构筑物 10 水厂总体设计 11 水的净化 11.1 一般规定 11.2 自然沉淀 11.3 粗滤和慢滤 11.4 凝聚剂和助凝剂的选择和投配 11.5 混合 11.6 絮凝 11.7 澄清和沉淀 11.8 过滤 11.9 一体化净水器 11.10 小型净水塔 11.11 消毒 12 地下水特殊净化和深度净化 12.1 除铁和除锰 12.2 除氟 12.3 深度净化 13 分散式给水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前言 现批准《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82∶96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推荐给各有关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平安里大帽胡同26号,北京市

市政设计研究院研究所(邮政编码:100035),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1996年5月30日 1 总则 1.0.1 为指导我国农村给水工程建设,使农村给水工程设计科学化、规范化,确保供水的水质、水量,提高人民身体健康水平和促进农村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集镇、中心村、基层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永久性室外给水工程设计和独立的乡镇企业永久性室外给水工程设计,包括集中式给水工程与分散式给水工程。 1.0.3 农村给水工程设计必须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的经济水平的管理水平,选择适宜技术,力求简单可靠,经济合理、操作维修简便。 1.0.4 农村给水工程规划应服从当地乡镇的总体规划。以近期为主,近、远期结合。合理利用水资源,优先保证优质水源供生活饮用。设计年限,以15a至20a为宜,并应依据本地区发展规划、经济状况和水量需求,统一规划设计,可分期实施建设。 1.0.5 农村给水工程设计中优先采用符合本规范的标准设计、标准设备。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必须经过工程实践和技术鉴定。 1.0.6 在地震、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特殊地质构造地区进行农村给水工程设计,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1.0.7 农村给水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018年建筑工程常用标准、规程、规范有效版本清单

2018年建筑工程常用标准、规程、规范有效版本清单

常用标准、规程、规范目录有效版本清单 批准: 审查: 编制: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编制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有效技术标准,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应用进行编制。 2、凡是清单中未列入而工作中需要使用的现行有效技术标准,各项目监理部报公司技术部审批后参考使用,或增添为有效版本。 3、本清单出版之后发布的技术标准,技术部将以发文的方式通知各项目监理部,增添为有效版本。 4、本有效版本清单按拼音顺序索引、查询。

编号:MYJL—D—4.2.3—06 序 号 标准名称及编号 1.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程 GB50348-2004 5.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SL316-2015 6.泵站技术改造规程 SL 254-2000 7.泵站拍门技术导则 SL 656-2014 8.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 SL317-2015 9.泵站设计规范 GB50265-2010 10.泵站施工规范 SL234-1999 11.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 SL548-2012 12.超声波测深仪 JJG(水利)003-2009 13.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GB/T50323-2001 14.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 687-2014 15.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L 688-2013

编号:MYJL—D—4.2.3—06 序 号 标准名称及编号 16.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2001 17.大型灌区技术改造工程SL418-2008 18.大型螺旋塑料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989-2014 19.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规程 SL 735-2016 20.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艺规程DL/T5038—2012 21.低热微膨胀水泥 GB2938-2008 22.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SL/Z 679-2015 23.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188-2005 2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SL171-96 2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2013 26.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SL 260-2014 27.地面灌溉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 558—2011 28.地面灌溉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 558-2011 2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给水工程设计规范

给水工程毕业设计 2014年 1、设计手册 ①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3 册,第二版) 城镇给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②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11 册,第二版) 常用设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③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12 册,第二版) 器材与装置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④给水工程第四版,范瑾初,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设计规范 ①《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②《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10; ③《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2010 给水工程毕业设计2013年 1、设计手册 ①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3 册,第二版) 城镇给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②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11 册,第二版) 常用设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③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12 册,第二版) 器材与装置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④给水工程第四版,范瑾初,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设计规范 ①《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②《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10; ③《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2010 给水工程毕业设计2012年 1、设计手册 ①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3 册,第二版) 城镇给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②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11 册,第二版) 常用设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③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12 册,第二版) 器材与装置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④给水工程第四版,范瑾初,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设计规范 ①《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供水厂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供水厂设计规范 篇一:水厂设计要 求 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自来水厂设计》大纲 一、设计基本信息 二、设计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给水工程设计是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为配合《水质工程i》课程的学习而设置的一个必修环节。通过本次设计,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加深对《水质工程i》内容的学习与理解,使学生学会应用规范、手册与文献资料,进一步了解设计原则、方法及步骤,掌握自来水厂设计的方法。在教师指导下,基本能独立完成一个中、小型自来水厂工艺设计。 三、设计的基本环节及主要内容 1.设计基本知识介绍:设计原则、方法、步骤介绍;设计任务及要求;设计中具体问题介绍;平面布置及高程计算。 2.方案比选:通过方案比较,确定自来水厂处理工艺系统。

3.处理构筑物设计计算:包括混合、絮凝池、沉淀池(澄清池)、滤池、清水池、吸水井等生产构筑物,以及加药间、加氯间、二泵房等生产建筑物的设计计算,确定各构筑物和建筑物的形式、个数及尺寸;机械设备确定型号、台数。 4.混凝沉淀(澄清)、过滤主要构筑物:施工及大样图绘制(任选一种构筑物) 5.自来水厂平面布置:平面布置、平面图绘制(比例为1:200~1:500)。 6.自来水厂高程布置:高程计算、高程图绘制(纵向比例为1:100~1:200)。 7.设计文本编制: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编制。 四、设计的基本要求及能力训练 课程设计开始之前,必须认真阅读课程设计任务书,复习教材有关部分章节以及熟悉所用规范、手册、标准图等有关文献资料。所做设计应力求设计原则与方案选定能够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论证正确合理、设计计算正确;熟练掌握cad绘图工具、做到计算机绘图及手绘图图面整洁;说明书简明扼要、文理通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质量良好的完成所规定的设计任务。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对自来水厂的主体构筑物、辅助设施、计量设备及水厂总体规划、管道系统做到一般的技术设计深度,并绘制规范的施工及大样图,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计

水利行业常用规范

水利行业常用规范 1、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 2、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16-95) 3、水利基础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xx) 4、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导则(SL22-92) 5、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xx) 6、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7、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93) 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xx) 9、混凝土面板石坝施工规范(SL49-94)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1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 12、农村水电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规范(SL/T53-93) 13、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址勘察规范(SL55-xx) 1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15、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 1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SL 73、1-95) 1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SL 73、2-95) 1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SL

73、3-95) 19、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力机械图(SL 73、4-2) 2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电气图(SL 73、5-95) 21、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 73、6-2001) 22、防汛抗旱用图图式(SL 73、7-2003) 23、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95) 24、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25、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SL76-94) 26、小型水利发电站水文计算规范(SL77-94) 27、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SL101-94) 28、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 29、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xx) 30、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31、小水电供电区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规程(SL145-95) 32、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SL167-96) 33、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 34、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 35、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172-9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3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 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GB 50015—2003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9月1日



本规范系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改计划 (第一批)”的通知》,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管,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 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88进行全面修订。本规范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经验,对重大 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提出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建设、科研、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 和设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编制而成。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⑴补充了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内容。⑵调整和补充了住宅,公共 建筑用水定额。⑶补充了管道连接防污染措施。⑷补充了新型管材应用技术。⑸住宅给水秒流量计 算采用概率修正公式。⑹统一各种材质管道水力计算公式。⑺补充了水上游乐池水循环处理内容。 ⑻补充了冷却塔及水循环设计内容。⑼删去了推荐性标准在医院污水、游泳池给水排水等方面已有 的细节内容。⑽删除了生产工艺给水排水的有关条文。⑾补充了屋面雨水压力流计算参数。⑿调整 了集中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⒀删除了自然循环热水管道系统的计算。⒁ 补充了新型热水机组、 加热器的有关应用技术要点和参数。 ⒂补充了饮用净水管道系统的有关内容。 本规范将来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时,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 志上。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现 代建筑设计 (集团) 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 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石门二路258号现代建筑设计大厦国 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管理组,邮政编码:200041),以供修改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 淼 刘振印 何冠钦 冯旭东 桑鲁青

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基本要求

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基本要求(2011-03-15 09:16:20) 标签: 杂谈 目次 1 总则. 1 2 供水规划. 2 3 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基本要求. 3 3.1 供水规模和用水量. 3 3.2 供水水质和水压. 5 3.3 水源. 5 3.4 供水范围和供水方式. 6 3.5 防洪和抗震. 6 4 取水构筑物设计. 7 4.1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7 4.2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 11 5 泵站设计. 13 6 输配水设计. 17 7 调节构筑物设计. 21 8 水厂总体设计. 23 9 净水设计. 25 9.1 基本要求. 25 9.2 预沉. 25 9.3 粗滤和慢滤. 26 9.4 凝聚剂和助凝剂的选择与投配. 27 9.5 混合. 27 9.6 絮凝、沉淀和澄清. 27 9.7 过滤. 30 9.8 净水器. 32 9.9 深度净化. 32 9.10 地下水除铁和除锰. 33 9.11 地下水除氟. 34 9.12 电渗析. 35 9.13 消毒. 37 10 施工与验收. 38 10.1 一般要求. 38 10.2 土建工程. 38 10.3 材料、设备采购. 38 10.4 管道、设备安装. 39 10.5 试运行. 40 10.6 竣工验收. 40 11 运行管理. 41 11.1 一般要求. 41 11.2 水质检验. 41

11.3 水源管理. 42 11.4 净水厂管理. 43 11.5 泵站管理. 44 11.6 输配水管理. 45 12 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 46 12.1 一般要求. 46 12.2 雨水集蓄供水工程. 46 12.3 引蓄供水工程. 48 12.4 分散式供水井. 48 规范用词说明. 50 条文说明. 51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我国村镇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供水质量,保障饮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村镇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制镇、集镇、村庄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1.0.3村镇供水工程应分类进行建设和管理。村镇供水工程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大类,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按供水规模可分为表1.0.3中的五种类型。 表1.0.3 集中式供水工程类型划分 1.0.4村镇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理利用水资源,有效保护供水水源; 2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规定; 3与当地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以近期为主,近、远期结合,设计年限宜为10a~15a,可分期实施; 4充分听取用户意见,因地制宜选择供水方式和供水技术,在保证工程安全和供水质量的前提下,力求经济合理、运行管理简便; 5积极采用适合当地条件并经工程实践和鉴定合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6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 7尽量避免洪涝、地质灾害的危害,或有抵御灾害的措施。 1.0.5村镇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供水规划 2.0.1发展村镇供水,应制定区域供水规划和供水工程规划。 2.0.2区域供水规划应根据规划区域内各村镇的社会经济状况、总体规划、供水现状、用水需求、区域水资源条件及其管理要求、村镇分布和自然条件等进行编制。 规划内容应包括供水现状分析与评价,拟建供水工程的类型、数量、布局及受益范围,各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和管理的近、远期目标,保障供水工程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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