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家庭居家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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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帮扶项目
项目名称
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中心
项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
帮扶对象
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项目概况
实施托养工程已被列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同时《纲要》明确规定: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
长期以来,“照看一个人,致贫一家人,拖累一群人。”这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的真实写照,这一特困群体不仅难以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给家庭和社会也带来很大的负担。为解决这部分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身体康复、医疗护理、心理健康等问题,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我们应坚持政府引导,动员社会参与,把托养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加强社会建设事业大局,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专业服务机构为骨干、家庭邻里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由于集中托养机构从硬件设施建设到托养残疾人的吃、住、管,各方面人力财力投入是相当惊人的,而采取居家托养这种方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组织的个性化专业服务用以照料残疾人,成本就低得多,同时能有效支持和增强家庭和社区对残疾人照料的积极性,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我区工作实际,真正做到“托养一人,解放一家,和谐一方”。
一、项目名称
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
1、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由政府部门牵头,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服务组织、志愿者、家庭邻里等为载体的居家托养服务网络。
2、具体目标:
全区特殊困难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二)项目产出
1、通过社会服务组织送服务上门、志愿者服务、家庭及邻里支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为全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精神慰藉、心理辅导等专业性服务,以及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等日常生活服务。
2、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庭建立专门服务档案,保证一户一册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提供服务的具体信息须详尽记录于服务档案。
3、组织建立一支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吸纳一批具有心理咨询、康复、护理、心理辅导等专业背景的骨干志愿者。
4、总结服务经验,形成一份有关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策略的年度研究性报告。
(三)项目内容
1、助残呼叫服务
服务内容:建立服务热线,按服务对象的即时需要由居家托养服务中心直接提供服务或转介到其他联合单位,使服务对象得到适当照顾。
2、送餐服务
服务内容:联合社区食堂等单位,为提出服务申请的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午餐和晚餐的配送服务。
定期监督和评估餐饮提供单位的服务状况。
3、日常生活服务
服务内容:联合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按实际需求为基本生活无法自理(表现为长期卧床或日常生活严重障碍需专人长期照料)的残疾人提供各种家政服务。
定期监督和评估家政服务提供单位的服务状况。
4、康复服务
服务内容:对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仍需一定照料的服务对象,由居家托养服务中心的康复治疗师定期上门提供身体康复服务和恢复性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治疗师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结合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居家托养服务中心和专业康复机构之间的服务转介机制,实现无缝转介。
联合残联部门,为有无障碍需求的特殊困难残疾人优先提供居家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服务。
5、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利用各相关单位的宣传优势,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6、医疗辅助服务
服务内容:在服务对象及其家庭需要的时候提供陪同挂号、就诊、预约检查、取药等医务辅助服务,同时在陪同服务对象就医过程中,通过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排解不良情绪。
结合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项目,做好重度精神病人个案管理服务。
联合卫生部门、医院及社康中心等单位,开展医疗义诊、医疗咨询、体格检查、健康讲座等服务,并发动医务专业背影的志愿者为特困残疾人提供上门诊视。
7、心理辅导服务
服务内容:对生活基本能够自理或部分自理的特困残疾人,坚持一天一次电话问候,三天一次上门探访,以专业心理咨询和个案辅导为主要服务形式。心理咨询师和社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
证上岗。
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等快捷通道,为求助的特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即时解决疑虑,提供情绪支持或其它心理辅导。
8、精神慰藉服务
服务内容:组织志愿服务者,对部分缺乏家庭照料的特困残疾人开展“爱心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为特困残疾人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如亲情陪护等。
联合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特困残疾人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学业辅导和课后看护服务。
9、临终关怀服务
服务内容:对因重病或高龄而进入临终阶段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维护服务对象的个人尊严,提高生命质量。
(四)执行方案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深龙委〔2011〕6号)要求,为建立和完善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探索多元化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方式,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需求,对因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安置就业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居家托养服务资助。
1、资助条件
(1)具有龙岗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
(2)无业,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
(3)“重度残疾”或“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