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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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要求
1 设计依据
(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03)
(2)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
(3)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
(4)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5)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6)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
(7)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F80/1-2004)
2 工程设计
2.1 技术指标
一、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从上至下依次为:水泥混凝土面板厚26cm 基层为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30cm厚12%石灰稳定土,采用特重交通等级设计。水泥混凝土的强度以28d 龄期的弯拉强度控制,要求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得低于5.0MPa,抗冻标号不小于F200。
三、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从上至下依次为:水泥混凝土面板厚20cm 基层为30cm厚12%石灰稳定土,采用中等交通等级设计。水泥混凝土的强度以28d 龄期的弯拉强度控制,要求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不得低于4.5MPa抗冻标号不小于F200。
路基填筑维持原设计要求不变。
2.2路面接缝设计
2.2.1纵向接缝
路面宽度大于6m的混凝土面板,在公路中心线处设一道纵向施工缝,采
用平缝形式。其余部位纵缝均为缩缝,采用假缝形式,缩缝位置与行车道分幅一致,但不得大于4.5m。
路面宽度等于6m的混凝土面板,在公路中心线处设一道纵向缩缝,采用假缝形式。
路面宽度小于等于4.5m的混凝土面板,不设纵缝。纵缝均与公路中心线平行。纵向接缝无论是施工缝还是缩缝,均在缝内
设置拉杆。
如原路设有纵缝,纵缝的设置应与原路一致。
2.2.2横向接缝
横向接缝为4~ 6m等间距布置,分块面积不得大于25吊。
横缝采用设传力杆的假缝形式。每日施工结束或因临时原因中断施工时,
必须设置横向施工缝,其位置应尽可能选在缩缝处。设在缩缝的施工缝,采用设传力杆的平缝形式。遇有困难需设在缩缝之间时,施工缝采用设拉杆的企口缝形式。
2.2.3胀缝设计与原路相接处和与桥头搭板处应设置胀缝,由于无法设置传力
杆,在端
部5.0m范围内设置双向钢筋网。其余胀缝间距应根据施工期间的温度情况设置,高温期施工,可不设胀缝,常温期施工,可按照500m左右间距设置一道。3 路面施工
3.1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
3.1.1材料的基本要求
(1)水泥
水泥应采用旋窑道路硅酸盐水泥,也可以采用旋窑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各龄期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化学成分和物理指标应符合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中表3.1.1和表
3.1.2的规定。
采用机械化铺筑时,宜选用散装水泥,散装水泥的出厂温度应符合( JTG
F30—2003)第3.1.4小节的规定。
(2)粗集料粗集料可使用碎石、破碎卵石和卵石。粗集料应质地坚硬、耐
久、洁净。
粗集料技术指标应符合(JTGF30-2003)表3.3.1的规定。本工程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H级,H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 2.0%。
粗集料级配范围应符合(JTG F30-2003)表3.3.2的规定。路面混凝土粗集料不得使用不分级的统料,应按公称最大粒径的不同采用2〜4个粒级的集料进行掺配,并应符合(JTG F30-2003)表3.3.2合成连续级配的要求。卵石公称最大粒径
不宜大于19.0伽;碎卵石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6.5 mm;碎石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 mm。碎卵石或碎石粒径小于75卩m的石粉含量不宜大于1% 当怀疑有碱活性集料或夹杂有碱活性集料时,应进行碱集料反应检验,确认无碱集料反应后,方可使用。
当粗集料中含有活性二氧化硅或其它活性成分时,水泥中碱的含量不应大于0.6%,并应按照《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 058-2000) 的规定进行试验,确认对混凝土质量无有害影响方可施工。
(3)细集料细集料可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砂(河砂和沉积砂) 、
机制砂
或混合砂,其技术指标应符合(JTGF30-2003)表3.4.1的规定,级别不应低于表中H级技术指标。
细集料级配应符合(JTG F30—2003)表3.4.2。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砂、中砂、细砂。路面用天然砂宜为中砂,可使用偏细粗砂或偏粗细砂,细度模数应在2.0〜3.5之间。同一配合比用砂的细度模数变化范围不应超过0.3, 否则,应分别堆放,并调整配合比中的砂率后使用。
路面混凝土所使用的机制砂除应符合(JTG F30-2003)表3.4.1和表
3.4.2规定外, 还应检验砂浆磨光值,且宜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差的泥岩、页岩、板岩等水成岩类母岩品种生产机制砂。配制机制砂混凝土应同时掺引气高效减水剂。
当怀疑有碱活性集料或夹杂在碱活性集料时,应进行碱集料反应检验,确认无碱集料反应后,方可使用。
(4)掺合料
混凝土路面可掺用质量指标符合(JTGF30—2003)表3.2.1规定电收尘的I、H级干排或磨细粉煤灰,不得使用皿级粉煤灰。
路面混凝土中可使用硅灰或磨细矿渣等掺合料, 但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配对弯拉强度、工作性、抗磨性、抗冻性等技术指示进行检验, 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以确保路面混凝土的质量。
粉煤灰宜采用散装粉煤灰, 进货应有等级检验报告。应确切了解所用水泥中已经加入的掺合料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