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辅助人(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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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专家辅助人问题讨论
常林
1.政策与法律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
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一百四十四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
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二百零九条:检察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三百六十八条……公诉部门对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技术问题的证据材料需要进行审查的,可以送交检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审查,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
第四百四十条……必要时公诉人可以申请
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勘验检查之技术人员
技术鉴定之鉴定人
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之专家辅助人
聘请,委托邀请侦查机关以外的专家参与诉讼活动。
一是专门性问题特殊,或者属于少见、罕见之领域,需要借助外部专家;
二是专门性问题复杂、疑难,内部缺少高资质、高水平专家,需要邀请外部资深专家参与;
三是,案件特殊敏感,为体现公正公平,需要公开聘请第三方专家介入。
指派,指定委派,侦查机关指派内部技术部门或鉴定机构的人员参与诉讼活动。指派,必是内部具有相关法定资格的人员。
2.鉴定人出庭作证
In all criminal prosecutions,the accused shall enjoy the right to a speedy and public trial,by an impartial jury of the
State and district wherein the crime shall have been committed,which district shall have been previously ascertained by law,and to be informed of the nature and cause of the accusation;to be confronted
with the witnesses against him;to have compulsory process for obtaining witnesses in his favor,and to have the Assistance of Counsel for his
defence.
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证据规则
在英美法系国家,鉴定人被视为专家证人,其
出具的鉴定意见作为法庭证据,应遵循传闻证
据规则。传闻证据(hearsay evidence)是指
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自
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
传闻证据规则(hearsay rule)是指除具有法
定的例外情形,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不得
提交法庭调查质证的规则。专家意见如果要作
为证据使用,其前提条件就是出庭。
大陆法系国家,直接和言词原则是直接采证原则和言词辩论原则的合并称谓。前者是指法官必须亲自直接从事法庭调查和采纳证据,直接接触和审查证据;证据只有经过法官以直接采证方式获得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后者是指法庭审判活动的进行,须以言词陈述的方式进行。
交叉询问规则是对抗式审判的核心。所谓“交叉询问”,是指对抗式审判中控辩双方主动调查证人证言的一种方式。
在大陆法系国家,对鉴定人询问一般在立法上规定准用对有关证人的询问。大多数国家对鉴定人的询问并不明确划分主询问和反询问,对鉴定意见的质疑,主要是认为鉴定意见对其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其攻击的方式是多方面的,可以包括鉴定人的资格、经验、送检材料、鉴定程序、鉴定方式等。另一方当事人往往会利用鉴定意见对自己有利的机会,运用有关信息增加鉴定结论的可信度。
英美法系国家在对鉴定人(专家证人)的询问中明显划分主询问与反询问,是为双方当事人就鉴定事项建立了一种对抗性机制。主询问是当事人及其律师对自己提供的鉴定人进行询问,一般侧重鉴定人的专业水平、技能、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良好的教育;询问鉴定意见的理论根据以及检测实验结果,对此。鉴定人可以借助文献资料、幻灯和图片进行详细的论述。在反询问中,除对鉴定人资格等进行攻击外,经常提出在某领域和文献上与鉴定人意见相对立的权威性资料等。
关于对专家证人询问的程序规则,美国《联邦证据规则》611(a)规定,“法院应对询问证人和提出证据的方式与顺序予以合理的控制,以做到:1.使询问和提证能有效地辨识真相;2.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及3.保证证人免受骚扰或不当困窘。”据此,对于语意模糊、重复询问、无证据支持的假设问题等不当询问,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法官也可以控制。
关于诱导性问题,美国《联邦证据规则》611(c)规定,“对证人直接询问时,非为展开证人证言所必需,不得提出诱导性问题。交叉询问时通常应当允许提出诱导性问题。一方询问敌意证人、对抗方或对抗方认同之证人时,可用诱导性问题质问。”诱导性问题是指暗示了询问者想要证人作出之回答的问题,常常表达为一种事实断言,在问题的结尾以询问语调作出暗示,或以实际动词形式要求证人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