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账年未结账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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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福利费的处理。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工资薪金总额×14%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将.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捐赠支出的处理。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年度利润总额×12%
9、检查预提费用是否有贷方余额,如有请及时处理,取得发票。
10、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暂估入库余额,如有暂估请提醒企业及时取得发票入账。
11、年末12月份结账时应将本年利润结转未分配利润。
12、调整往来款(应收/应付账款等)尾数余额,存入营业外收支。
13、注意往来款余额是否存在银行已付或已收,但未及时取回票据入账的,请及时处理。
6、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处理
标准额:营业收入×15%;
注:(1)、必须取得广告行业的专用发票或专门从事广告单位的发票,并已支付广告费;
(2)、标准额:营业收入×15%;
(3)、非从事广告行业的广告费发票,全部调整;
(4)、未取得发票的支出全部调整。
特殊:化妆品、医药、饮料生产企业按收入的30%扣除,烟草广告调整。
会计账年末结账注意事项
一、年结的重要性
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这一系列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尤其是涉税事项的调整更应特别关注,从而避免涉税风险。
二、会计账面年结注意事项
1、检查12月份结账时现金是否出现赤字或超过会计制度现金结存限额范围,银行存款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2、检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数量金额式明细账是否存在数量或金额负数和大量积压材料及商品的情况注意库存品种是否合理,如有发现请查明及更正。
3、检查现金往来借款、现金收/付款凭证是否附有收据或领导审批及经办人签字等附件。
4、检查全年折旧及摊销表是否与账面的计提数一致,有多计提或有长期挂账无摊销情况的,应尽快处理。
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7、业务招待费列支
、超标准的调整;)1(
①收入(主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5%。
②符合规定的招待费×60%
两者对比以低的为扣除标准
(2)、未取得发票的调整;
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工资总额只属于财务核算的变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即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仍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作为“职工福利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内税前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
扣除标准<=实发全年工资总额×2.5%
扣除标准<=实发全年工资总额×2%
未取得工会专用收据额的,全部调整。
(1)工会经费当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会计上计提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3)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和拨缴凭证,确认工会经费税收金额;
(4)对工资薪金发生纳税调整的,应相应调整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增值税税负=(已交增值税+免抵税额)÷收入
企业所得税税负=(优惠前应交企业所得税)÷收入
月份结账时应结平进、销项税等税费12、年末8.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检查未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税费贷方数与12月份应交数是否一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的计提数是否存在多缴或少缴情况,是否与申报表一致,如有差额请在11、12月份调整,多缴做以前年度,少缴计提税金及附加。
19、有无跨年度的水电费、电话费、房租、报刊费、年终奖是否预提、待摊。
20、请复核相关科目,最后结账才对外报送报表及将纸质报表向国、地税务机关报送(包括网上填报和报送纸质资料)。
21、打印凭证、报表及帐页时应先预览提前设好格式,减少错误打印、浪费纸张。.
三、会计账涉Hale Waihona Puke Baidu事项
1、不得列支事项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14、请及时提醒客户确认预收账款的收入,存在涉税风险。
15、年未检查凭证附表是否完整,如:工资表、计税表、折旧表等。
16、请检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购入、领用是否有进仓单,领用单、成品入库表及销售入库表等,如无附件必须补上。
17、成本核算表格,数量进、销、存表格是否完整。
18、请在年未交账簿印花税最少交3-4本。买印花税票贴在账本上。(如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资格:
(1)、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县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2)、必须取得捐款专用收据(社团)或非税收入收据(政府部门),注意审核捐款项目、收款单位等;
(3)、未取得捐款专用收据的,全部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1)、考学历、学位、(MBA)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全部调整。
(2)、未取得发票的全部调整。
5、工会经费
5、检查借款及法人(股东)往来款是否有长期无变动挂账或有尾数余额等情况,如有请及时处理,特别是其他应收款不要用股东或员工名义借公司款项。
6、工资多计提,请在11、12月份调整,工资表未签名尽快叫企业签好。应付工资余额是否与工资表(最末期)余额相符。
7、检查增值税是否达到预警值,如未达标请及时提醒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数是否达到预警值,预留予汇算清缴调整空间。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工资薪金总额×14%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将.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捐赠支出的处理。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年度利润总额×12%
9、检查预提费用是否有贷方余额,如有请及时处理,取得发票。
10、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暂估入库余额,如有暂估请提醒企业及时取得发票入账。
11、年末12月份结账时应将本年利润结转未分配利润。
12、调整往来款(应收/应付账款等)尾数余额,存入营业外收支。
13、注意往来款余额是否存在银行已付或已收,但未及时取回票据入账的,请及时处理。
6、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处理
标准额:营业收入×15%;
注:(1)、必须取得广告行业的专用发票或专门从事广告单位的发票,并已支付广告费;
(2)、标准额:营业收入×15%;
(3)、非从事广告行业的广告费发票,全部调整;
(4)、未取得发票的支出全部调整。
特殊:化妆品、医药、饮料生产企业按收入的30%扣除,烟草广告调整。
会计账年末结账注意事项
一、年结的重要性
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这一系列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尤其是涉税事项的调整更应特别关注,从而避免涉税风险。
二、会计账面年结注意事项
1、检查12月份结账时现金是否出现赤字或超过会计制度现金结存限额范围,银行存款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2、检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数量金额式明细账是否存在数量或金额负数和大量积压材料及商品的情况注意库存品种是否合理,如有发现请查明及更正。
3、检查现金往来借款、现金收/付款凭证是否附有收据或领导审批及经办人签字等附件。
4、检查全年折旧及摊销表是否与账面的计提数一致,有多计提或有长期挂账无摊销情况的,应尽快处理。
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7、业务招待费列支
、超标准的调整;)1(
①收入(主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5%。
②符合规定的招待费×60%
两者对比以低的为扣除标准
(2)、未取得发票的调整;
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工资总额只属于财务核算的变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即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仍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作为“职工福利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内税前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
扣除标准<=实发全年工资总额×2.5%
扣除标准<=实发全年工资总额×2%
未取得工会专用收据额的,全部调整。
(1)工会经费当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会计上计提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3)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和拨缴凭证,确认工会经费税收金额;
(4)对工资薪金发生纳税调整的,应相应调整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增值税税负=(已交增值税+免抵税额)÷收入
企业所得税税负=(优惠前应交企业所得税)÷收入
月份结账时应结平进、销项税等税费12、年末8.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检查未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税费贷方数与12月份应交数是否一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的计提数是否存在多缴或少缴情况,是否与申报表一致,如有差额请在11、12月份调整,多缴做以前年度,少缴计提税金及附加。
19、有无跨年度的水电费、电话费、房租、报刊费、年终奖是否预提、待摊。
20、请复核相关科目,最后结账才对外报送报表及将纸质报表向国、地税务机关报送(包括网上填报和报送纸质资料)。
21、打印凭证、报表及帐页时应先预览提前设好格式,减少错误打印、浪费纸张。.
三、会计账涉Hale Waihona Puke Baidu事项
1、不得列支事项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14、请及时提醒客户确认预收账款的收入,存在涉税风险。
15、年未检查凭证附表是否完整,如:工资表、计税表、折旧表等。
16、请检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购入、领用是否有进仓单,领用单、成品入库表及销售入库表等,如无附件必须补上。
17、成本核算表格,数量进、销、存表格是否完整。
18、请在年未交账簿印花税最少交3-4本。买印花税票贴在账本上。(如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资格:
(1)、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县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2)、必须取得捐款专用收据(社团)或非税收入收据(政府部门),注意审核捐款项目、收款单位等;
(3)、未取得捐款专用收据的,全部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1)、考学历、学位、(MBA)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全部调整。
(2)、未取得发票的全部调整。
5、工会经费
5、检查借款及法人(股东)往来款是否有长期无变动挂账或有尾数余额等情况,如有请及时处理,特别是其他应收款不要用股东或员工名义借公司款项。
6、工资多计提,请在11、12月份调整,工资表未签名尽快叫企业签好。应付工资余额是否与工资表(最末期)余额相符。
7、检查增值税是否达到预警值,如未达标请及时提醒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数是否达到预警值,预留予汇算清缴调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