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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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控制程序

编号:XGGLC-JD-Ⅱ-10

版次/修订号:1/0

主责部门:机动处(能源环保处)

1目的

为了对在用设备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良好的运行状态,满足生产工艺、安全和产品质量对设备设施性能和技术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用设备设施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设备:是指人们在生产或生活中所需机械、装置和设施等可供长期使用,并能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的总称。

3.2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3.3主要设备:是指公司关键生产设备,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设备。

3.4基础设施: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设施。基础设施为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运输工具以及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基础设施,有些使用年限较短,更换频繁,容易损坏的设备,工、卡、量具等,虽然符合基础设施条件,但列为低值易耗品。

3.5 润滑五定:定油品、定量、定人、定点、定注油周期。

4引用文件

GB/T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22-2002 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GB/T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5职责

5.1 机动处(能源环保处)

5.1.1负责公司设备和动力系统运行及事故管理;组织重大、特大设备和动力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1.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验收、调拨和转移等管理工作。

5.1.3负责公司点检定修制的推进。

5.1.4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大、中修、零修的管理工作。

5.1.5负责工矿类设备、备件、材料的计划管理工作,并对各项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

5.1.6负责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机械等专业设备安全运行管理。

5.2 生产计划处

负责组织设备开、停车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设施防冻、防汛、抗震的管理工作。

5.3 安全处

负责对设备检修过程中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实施监督。

5.4 物资供应处

负责国产设备、备件、材料等的采购管理。

5.5 国贸分公司

负责进口设备、备件、材料的采购管理。

5.6 物流公司

负责设备、备件、材料的入库质量验收、存储、保管、配送等综合管理。

5.7计检中心(自动化公司)

5.7.1负责生产过程1KV及以下电气自动化设备、通信、网络和测量设备的综合管理。

5.7.2负责主体厂日常生产及大中修项目所需自动化、通信、网络和测量设备、备件的计划审批。

5.8 规划发展处负责基建技改工程建设中相关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

5.9技术中心

负责工艺备件、材料的计划审批。

5.10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的使用、检修、点巡检、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基础设施的确定和提供

6.1.1 公司相关处室根据产品实现、持续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配备的基础设施。

6.1.2各单位或部门负责提供基础设施的配备要求及进行日常管理。

6.1.3 设备的购置

6.1.3.1设备的购置应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基建、技改工程设备采购程序执行《技改工程设备采购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6.1.3.2设备的购置必须预先进行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的评估,购置的设备在按规定条件运输、贮存和使用时,不得对人员及环境造成危害。评估中应考虑;

a.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有害气体浓度必须低于法律规定或可以得到

有效控制;

b.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必须低于法律规定或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c.新设备的布设不准堵塞正常通道,不会对原有设备产生不良影响;

d.新设备的布设不会影响原有设备操作人员作业;

e.新设备与其它设备、墙体等的间距应符合法规要求;

f.新设备与整个用能系统相匹配;

g.新设备的能效水平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6.1.3.3特种设备必须选购持有特种设备制造安全许可证厂家生产的产品。

6.1.3.4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公司规定的合格供方条件,具体执行《供应商管理程序》。

6.1.3.5严禁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6.1.4 设备的到货入库验收

6.1.4.1设备备件到货后,物流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工及仓库员按照《物流公司仓储业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库验收工作。

6.1.4.2外购设备到货后,入库设备由物流公司根据《入库物资验收管理办法》、《仓储业务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非入库设备由采购人员组织接收单位在接收设备地点进行验收。

6.1.4.3非标自制设备由物资供应处组织加工单位、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6.1.4.4特种设备及特种备件采购到货后,必须附有如下技术资料,采购部门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如发现所附资料不全,物流公司仓库应及时与物供处采购业务员联系供应商提供合格资料。

a、制造许可证;

b、产品制造合格证;

c、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含检验报告书),材质检验报告、安全试验报告书、附件检验报告书等;

d、产品的图纸资料;

e、产品使用说明书;

f、装箱单。所有随机技术文件、合格证书等资料应移交使用单位保管。

6.1.4.5外购设备、非标自制设备和特种设备,开箱验收若发现有缺陷、缺件或严重锈蚀等情况,按《入库物资验收管理办法》中规定进行处理。

6.1.5设备安装调试

6.1.5.1 规划发展处牵头组织基建技改工程投产前的设备安装与调试。

6.1.5.2 机动处(能源环保处)牵头组织年修工程的设备安装与调试。

6.1.5.3 各单位具体组织整机的联调热试。

6.1.5.4设备安装必须遵守施工技术规范,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安装质量,不给设备遗留隐患。

6.1.5.5 设备安装后的调试必须制定方案,并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调试,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6.1.5.6 设备交工验收执行相关技术标准。

6.1.6设备的分类编号

6.1.6.1使用单位应按公司相关处室要求及时对竣工设备进行资产分类、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并实行分类管理,具体执行《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办法》

6.2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6.2.1 设备使用和维护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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