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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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成绩非常突出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与服务目标合理;基本经验之二是医疗卫生工作的干预重点选择合理;基本经验之三是形成了广覆盖的医疗费用保障机制。

改革开放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中国农民在自愿互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体医疗保健制度,是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步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创立的保健药社和卫生合作社。在医疗上,患者就诊手续简便,随到随看,无需挂号手续,也不分节假日,对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的病人,医生可出诊到病人家里看病送药,并不另收取报酬。保健药社还实行医生轮流下乡巡诊制度,深入农村军民中去,因此受到边区群众的广泛欢迎。保健社实行看病、制药、卖药三位一体的运行模式,由中医应诊兼卖中药,而且药价较低。对灾民实行免费治疗、免费吃药,对抗日军人家属实行九折优惠。为了满广大群众的医疗要求,边区政府委托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大众合作社代办成立了卫生合作社。卫生合作社采取“中西合作,人兽齐治”的方针,社内有中西兽医门诊和中西药房。和保健药社一样,卫生合作社医生不受办公时间限制,病人随到随诊,看病免费,药价只收低廉的成本费。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理想”,“为农村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了可靠的社会主义的组织基础”!。随后,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为酝酿已久的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体制基础。该制度要求社员每人每年交0.5元保健费、不足部分从公益金中补助的“大家集资,治病免费”的合作医疗制度。所有的保健站、保健室还为每人每户建立了医疗卡片和保健档案,基本上做到了“普通疾病不出社,一般小病不出区,工伤急病不出队”,同时借助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推动,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出现了较快发展。但是,正是由于这种快速发展是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推动下完成的,因此就不能不受到当时“左”的错误的影响。在人民公社“共产风”泛滥之时,作医疗也刮起了“共产风”,搞“供给制”,实行“看病不要钱”。这些不切实际的做法,脱离了农村现实的经济条件和农民的觉悟水平,使得合作医疗制度难以正常持久发展。随着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不断深入,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也不得不随之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于来自集体的投入急剧减少,全国除极少数相对富裕的地区外,多数社队的合作医疗都陷入了停顿或半停顿状态。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也大幅下滑。城市卫生人员开始到农村防病治病,开展巡回医疗,今后应当像干部参加劳动一样作为一种制度。实行合作医疗的四大好处,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解决了贫下中农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困难”,使农民的身体健康有了基本保障。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也存在问题

当时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总体投入和专业技术教育赶不上医疗服务体系的迅速扩张,致使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技术水平较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导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上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过分严格的政府计划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疗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改革开放以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从总体上讲,改革是不成功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的确发生了非常巨大的改变。变革的基本走向用一句话概况就是逐步商业化、市场化。在供给层面,各种资本都可以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基本上不存在进入和退出限制,新建医疗机构的布局以及服务目标定位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状况。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服务机构,都已经成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独立经营意识的利益主体。归纳起来,就是整个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走向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在需求层面,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地演变为私人消费品。目前在城镇地区,医疗保障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群大约有1亿人左右,不足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半数:在农村地区,则只有全部人口的10%左右。另外,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医疗保障体制本身都不具有强制性。

商业化、市场化走向的体制变革的成效主要在于:在供给方面,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医生数量以及床位数量都比计划经济时期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能够开展的诊疗项目不断增加。此外,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部分社会成员特别是富裕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也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满足。

但体制变革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会成员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被满足程度,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严重地两极分化。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数第4。

在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方面,全社会的卫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24%,2003年超过5.4%。但尽管如此,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明显的改善,但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改革开放前已被控制的部分传染病、地方病开始死灰复燃,新的卫生、健

康问题也不断出现。在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191个成员国的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结果令人深思。

公平性和宏观效率的低下,导致了消极的社会与经济后果。它不仅影响到国民的健康,也带来了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多数居民在医疗问题上的消极预期,已经成为导致宏观经济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长此以往,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危及社会的稳定以及公众对改革的支持程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1 年对全国118 个村的医疗卫生状况的调查表明,疾病成为导致农民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减轻医疗支出给农民带来的经济负担,改变农民由于无钱治病从而“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在家等死”的状况,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医病返贫”现象的发生,2002 年10 月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建立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社会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

(一)从农民健康状况审视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健康的整体状况并不容乐观,慢性病、重病的发病率较高。同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农民的健康状况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贫困农村,大病重病的发生率更高,贫困地区的农民面临着更大的疾病和健康风险。

(二)从农民医疗行为审视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调查显示,经济困难已经成为阻碍农民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一项主要障碍。详细情况见下表(见表1)。

表1 2004 年调查地区农村患者应住院而未住院的原因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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