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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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工艺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各单位工艺技术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工艺技术管理控制。

3、职责范围

生技部是工艺技术控制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正常生产的工艺管理工作,组织工艺文件的编制、修订、发放及监督管理。负责工艺记录的审批登记管理。负责各生产单位工艺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4、规定内容

4.1 正常生产的工艺管理

4.1.1 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执行,并如实填写原始记录。

4.1.2 为确保工艺指标的严格执行,生产单位要对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1.3 生技部组织对各生产单位工艺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检,每周检查2至3个工段, 每月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进行汇总,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4.2 工艺变更的管理

4.2.1 通过技术改造后,工艺需要变动的,生产单位应重新编制或修订工艺文件, 并报生技部。

4.2.2 生技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落实审核,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评审确定,组织对修改的内容进行会签,报总经理或质量管理者代表批准。

4.2.3 工艺控制指标一经确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如因某种情况工艺指标需进行变更,应及时书面申请报生技部,经总经理或质量管理者代表批准,试用一个月合格后,拿出试用报告,再按审批程序办理执行。

4.3 关键工序的确定及工艺指标的管理

4.3.1 产品生产工艺确定后,生技部应依据关键工序的确定原则,组织生产车间对关键工序进行确定。

4.3.2 关键工序确定后,由生产车间对关键工序以质量控制点的方式进行标识。

4.3.3 关键工序确定、标识后,生技部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

4.3.4 关键工序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必须有记录, 生技部每月抽检覆盖率为100%;一般工序工艺指标,可根据实际生产经验,对部分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记录,生技部每月抽检覆盖率要达到60%。

4.4 工艺记录的管理

4.4.1 生技部是工艺记录的职能管理单位,负责对工艺记录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4.4.3 各生产车间的工艺记录要真实、及时、规范,并按月登记存放。超过保存期的按程序要求进行及时消毁处理,做好记录。

4.5 工艺文件的控制

4.5.1接收工艺文件的各单位,必须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要求, 严格进行接收登记、借阅和发放,并有具体人员负责管理。

4.5.2 工艺文件不允许复印和外借,各单位文件管理人员要对本单位的工艺文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文件的外流和丢失。

4.5.3 生技部将对发放到各单位的工艺文件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如发现文件保管不好,将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4.5.4 工艺文件应保持完整,不允许随意涂改乱画及缺页现象。

4.5.5 因文件丢失或工作需要,要求补发工艺文件的单位,应提交申请,写明原因,经生技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或质量管理者代表批准,方可发放。

5、工艺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使工艺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运行,不流于形式,对于违犯工艺管理规定

的单位,将根据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a. 对于违犯工艺管理规定,不按工艺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导致工艺控制指标超标的,检查发现后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按每一超标指标30-50元的标准,对第一责任人、当班班长进行罚款;

b. 因上一工序原因导致本工序控制指标不合格,若能够进行及时查找原因并调整的不作处罚,否则,则依a条标准进行罚款。

c. 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工艺指标如出现超标现象,通报批评并一次罚款100元。

d. 因工艺文件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丢失一本罚款100元;私自复印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e. 对一月内造成指标超标3~5次(含3次)的操作工,月末加罚50元;对一月内造成指标超标5~8次(含5次)以上的操作工,月末加罚50元,并下岗培训学习一周;对一月内造成指标超标8次(含8次)以上的操作工,月末加罚100元,并调离本岗位。

f. 因不安规定操作而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系统降负荷、停车等严重后果的,依后果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影响大小以及发生的经济损失数额等要素,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对第一责任人、当班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等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并对各责任人作出下岗培训、留职查勘、降级、降职、免职、开除等处罚。

6、本规定由生技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文自发放日执行。

附:工艺控制指标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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