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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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及预防

未成年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我结合自己十二年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和四年的法学理论学习,做此文章的主旨。

我们通常所说的未成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本文未成年人的方根范围指在校中小学生,要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过程,首先要认识一下:

一、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

在我国,心理学家根据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综合特征,把其全过程划分为六个年龄阶段:(一)乳儿期(0-1岁)。(二)婴儿期(1-3岁)。(三)幼儿期(3-6、7岁)。(四)童年期(6、7-11、12岁)。(五)少年期(11、12-14、15岁)。(六)青年初期(14、15-17、18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一)至(三)为学前儿童阶段;(四)为小学阶段;(五)为初中阶段;(六)

为高中阶段。

学前儿童阶段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较快的阶段,心理活动发展逐步形成过程,感觉知觉迅速发展,能感知事物,有一定的注意力和记忆力,思维开始逐步形成,最初的个性倾向也开始形成。小学阶段也称学龄初期,是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重大转折时期,语言由口头向书面过渡,思维由具体形象向抽象逻辑过渡,观察力更加准确,识记能力迅速发展,情感体验更加丰富和深刻,意志的自觉性、坚持性日益增强,个性进一步发展。

初中阶段也称学龄中期。半儿童半成人是其显著的心理特点。这时已进入青春发育期,是未成年人心理急剧发展的时期,各方面都经受着较大的动荡,我们称之为“狂风暴雨期”,其生理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身体迅速增长;2、神经系统接近成熟;3、性成熟的开始。其心理特点主要表现在:(一)识记过程有了新的提高,感知能力成人化,时空观念发展快,注意到事物的联系;有意记忆日益占主导,意义记忆成分越来越大;开始能自觉地运用各种记忆方法;注意的各种品质均有大发展;想象十分丰富、生动、复杂,幻想多于理想;抽象逻辑思维日益占主导地位,其独立性和批判性显著发展,创造性逐步发展。(二)情感和意志发展有新特点,情结和情感体验半外露、半隐蔽,心境体验――快乐与焦虑交替,具有即兴性,友谊感产生,出现交友愿望,各种体验不平衡,常呈矛盾状态,情结变化大;在道

德感、理智感、美感显著发展的同时,以具有强烈的孤独感和嫉妒心;意志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但不稳定;果断性开始形成,但显轻浮,自制力增强,但易固执任性,坚持性有了发展,但毅力和韧性不定。(三)处我意识的发展,产生了分化,有了一些新特点:1、成人感。时时处处想着自己是个大人,装大人的样子,如他们不愿再戴红领巾,要求加入团组织。2、独立性。他们不再依赖家长的照顾及老师的具体安排与指导,不再对成人“惟命是从”,不满意成人的反复叮咛和周到的关怀,有时甚至进行粗暴的抵抗。3、自尊心。最忌讳有人在众人面前说自己的短处,有时明知自己不对,也不愿意虚心承认错误。

4、性别角色认同和异性吸引。排队时总要与异性拉开距离;男女喜欢崇拜、模仿明显等;对异性关心的神情和经常斜眼偷看异性同学等。

5、评价别人和自我评价能力发生质的变化。评价别人时能一分为二,较为全面。自我评价在顺利情况下会自我炫耀,伟人自居;当受到挫折时,则产生自卑感和对立。

高中阶段也称学龄晚期,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接近成熟的阶段。其知觉、记忆、注意都已成熟。思维更加深刻,系统性、独立性、批判性显著发展,辩证逻辑思维开始形成。情感渐趋沉稳,有鲜明的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有了很大提高,爱情开始产生。能自觉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行为果断迅速,顽强地与困难作斗争。同时,形成了明确稳定的个性,自我控制能力显著增长,自信心、自尊心及独立性更加突出,世界观逐步形成。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分析

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的各个年龄段是相互联系的,有共同特征,又有个别差异;既有差别性、又有连续性;既有稳定性,又有可塑性,一般来说,前一阶段往往包含着后一阶段的一些特征,并为后一阶段做好准备。而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继续和发展。这个过渡是逐渐的,表现出明显的连续性和顺序性,这种顺序不能颠倒,也不能超越,表现出未成年人发展的相对稳定性。同时,不同时代,不同个体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个体性,显示出未成年人发展的可塑性。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成长应该是正常的、健康的。如果在某一阶段或某个、某些主要特征上出现严重偏轨现象,就要出现反常情况。学前儿童阶段和小学阶段是未成年人发展的平稳期,其身心发展是健康的、和谐的。中学阶段,是未成年人的成长的动荡期,复杂期和矛盾期。这个时期不再是以前的不良行为习惯、简单的违反规章制度、违反《规范》、《守则》、违反纪律,中学生虽然也在学法、知法、守法,但当这些都约束不了的时候,就会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中学生矛盾复杂的心理特征决定他们在学校学习,生活当中少数人容易出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何况他们走向纷繁复杂的社会呢?但从大量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情节和性质没有

成年人那么严重。

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发展是有一定规律的,其犯罪的形成也是有一定规律的,因为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的过程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未成年人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正符合这一发展规律。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说明犯罪的形成也是一个人量变到质变的积累过程。去年一个时期,我们当地接连出现农户耕牛被盗的案件,后经群众检举揭发,通过公安部门的侦破,发现原来这个盗窃团伙竟然是几个刚下学不久的中学生!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案件当事人在上学时就是“不守规矩的人”,有过多次小偷小摸的行为,偷过学校食堂饭票,入室抢劫过财物,不同程度上都有犯罪的前科!

未成年人毕竟还是成年人。国家一方面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诸多方面予以特殊保护。另一方面,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一是家庭保护。其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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