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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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殊工时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生产经营证明复印件二份;

3、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合格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4、企业已经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5、《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表》复印件三份;

6、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7、集体合同文本复印件一份。

8、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特点,要求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书面资料复印件一份。

9、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复印件一份。

备注:以上所需证件需出示证件原件。

附:法律依据

1.《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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