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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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城乡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
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认识
借鉴区划技术,变革传统详细规划形成的具有中国 特色的规划类型;
城乡规划法明确的法定规划之一; 反映各个利益集团在城市建设中的责权利关系; 建设主管部门做出建设项目规划许Biblioteka Baidu的依据(行政
(4)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 从个体到群体——利益协调的平台; 从分歧到统一——公共政策的具体化。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直接涉及到城市建设中各个方面的利 益,是城市政府意图、公众利益和个体利益平衡协调的平 台,体现着在城市建设中各方角色的责、权、利关系,是 实现政府规划意图、保证公共利益、保护个体权利的公共 政策内容的具体化。
(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从二维到三维——平面控制与空间控制的结合; 从规划到设计——规划要求与设计条件的结合; 从消极到积极——控制与引导的结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宏观城市设计、中观城市设计到微观城市 设计的内容,通过具体的设计要求、设计导则以及设计标准 与准则的方式体现在规划成果之中,借助其在地方法规和行 政管理方面的权威地位使城市设计要求在实施建设中得以贯 彻落实。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城市设计审议制度的 情况下,在城市设计的发展与实施控制要求方面,控制性详 细规划责无旁贷。
(2)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法律; 具有成为法律法规的可能。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法律效应是其基本 特征。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宏观法律效 应向微观法律效应的拓展。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不 是法律也不可能变成完全意义上的法律,但控制性 详细规划中具有法律意义的部分应该以积极的方式 形成法律条文,提高其在规划管理中的权威地位。
(3)公开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许可依据的范 畴,应遵循行政许可依据必须公开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编制与审批过程中应进行相应的公众参与的程序设计,广 泛听取意见并提出相应的规划应对或解释。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控制内容、成果应尽量简明、清晰,便于理解,以适应不 同层次的公众参与需要。
(3)具有相当的综合性
各纵向系统的设计综合; 各专项内容的横向汇总。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括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中的各 纵向系统和各专向规划内容,如土地利用规划、公 共设施与市政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保护规划、 景观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其它必要的非法定规划等 内容,并将这些内容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尺度 上进行横向综合,相互协调并分别落实相关规划控 制要求,具有小而全的综合控制特征。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 的关键层次。
从宏观到微观——上接总规(分区),下接修详(设计); 从定性到定量——控制要求深化、量化、具体化; 从整体到局部——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
控制性详细规划向上衔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向下衔接修 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与开发建设行为。它以量化指标和 控制要求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对城市建设的 微观控制,并作为具体指导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 土地出让的具体设计条件和控制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规划的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 或分区规划,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标准等。依法规划是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严肃性 的前提。
(2)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划整体上应有一个通则式控制,即对于规划城市中近 似区位、类似性质的的片区、街区、地块应提出一致性 的控制要求作为基础,再根据开发建设个体的个体差别, 做出针对性的控制与引导,体现公平、公正性。控制性 详细规划应将公共利益保障作为首要任务,是制订控制 指标与控制导则的基本依据。
许可法范畴); 公众参与最具实效性的内容; 法律严肃性越来越高; 编制技术不断探索与进步。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与作用
(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 间衔接的重要环节。
从规划到管理——依法行政的依据; 从规划到实施——控制、引导、监督。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 明确、适合操作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批租、 出让的基本依据,正确引导开发行为。
(4)整体性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遵循局部服从整体,内部服从外部的原 则。整体的控制往往是自上而下的控制要求,多为具体街坊 地块控制的依据。而外部条件一般是体现个体局部之间的相 互关系,多包含公共利益的内容。
(5)可操作性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编制工作应在充分的调研与分析论证 基础上,控制成果应有充分的依据和可行性,强化与规划管 理的衔接,提高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规定性与引导性的结合; 通则式与判例式的结合; 动态控制与相互转化的可能; 强制性内容的提出。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内容分为规定性和引导性两部分。 规定性内容一般为刚性内容,主要规定“不许做什么”、 “必须做什么”、“至少应该做什么”等,引导性内容 一般为弹性内容,主要规定“可以做什么”、“最好做 什么”、“怎么做更好”等,具有一定的适应性与灵活 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适应我国的开发申请 的审批方式为通则式与判例式相结合的特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 ——介乎于土地管理与建筑管理之间内涵丰富。
(1)通过抽象的表达方式落实规划意图。
落实共性控制内涵; 提供个性设计空间。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一系列抽象的指标、图表、图则 等表达方式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的控制内容、定性 的内容、粗略的三维控制和定量控制内容,深化、细 化、分解为微观层面的具体控制内容。该内容是一种 建设控制、设计控制和开发建设指导,为具体的设计 与实施提供深化、细化的个性空间,而非取代具体的 个性设计内容。
城乡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
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认识
借鉴区划技术,变革传统详细规划形成的具有中国 特色的规划类型;
城乡规划法明确的法定规划之一; 反映各个利益集团在城市建设中的责权利关系; 建设主管部门做出建设项目规划许Biblioteka Baidu的依据(行政
(4)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 从个体到群体——利益协调的平台; 从分歧到统一——公共政策的具体化。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直接涉及到城市建设中各个方面的利 益,是城市政府意图、公众利益和个体利益平衡协调的平 台,体现着在城市建设中各方角色的责、权、利关系,是 实现政府规划意图、保证公共利益、保护个体权利的公共 政策内容的具体化。
(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从二维到三维——平面控制与空间控制的结合; 从规划到设计——规划要求与设计条件的结合; 从消极到积极——控制与引导的结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宏观城市设计、中观城市设计到微观城市 设计的内容,通过具体的设计要求、设计导则以及设计标准 与准则的方式体现在规划成果之中,借助其在地方法规和行 政管理方面的权威地位使城市设计要求在实施建设中得以贯 彻落实。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城市设计审议制度的 情况下,在城市设计的发展与实施控制要求方面,控制性详 细规划责无旁贷。
(2)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法律; 具有成为法律法规的可能。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法律效应是其基本 特征。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宏观法律效 应向微观法律效应的拓展。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不 是法律也不可能变成完全意义上的法律,但控制性 详细规划中具有法律意义的部分应该以积极的方式 形成法律条文,提高其在规划管理中的权威地位。
(3)公开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许可依据的范 畴,应遵循行政许可依据必须公开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编制与审批过程中应进行相应的公众参与的程序设计,广 泛听取意见并提出相应的规划应对或解释。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控制内容、成果应尽量简明、清晰,便于理解,以适应不 同层次的公众参与需要。
(3)具有相当的综合性
各纵向系统的设计综合; 各专项内容的横向汇总。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括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中的各 纵向系统和各专向规划内容,如土地利用规划、公 共设施与市政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保护规划、 景观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其它必要的非法定规划等 内容,并将这些内容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尺度 上进行横向综合,相互协调并分别落实相关规划控 制要求,具有小而全的综合控制特征。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 的关键层次。
从宏观到微观——上接总规(分区),下接修详(设计); 从定性到定量——控制要求深化、量化、具体化; 从整体到局部——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
控制性详细规划向上衔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向下衔接修 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与开发建设行为。它以量化指标和 控制要求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对城市建设的 微观控制,并作为具体指导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 土地出让的具体设计条件和控制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规划的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 或分区规划,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标准等。依法规划是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严肃性 的前提。
(2)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划整体上应有一个通则式控制,即对于规划城市中近 似区位、类似性质的的片区、街区、地块应提出一致性 的控制要求作为基础,再根据开发建设个体的个体差别, 做出针对性的控制与引导,体现公平、公正性。控制性 详细规划应将公共利益保障作为首要任务,是制订控制 指标与控制导则的基本依据。
许可法范畴); 公众参与最具实效性的内容; 法律严肃性越来越高; 编制技术不断探索与进步。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与作用
(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 间衔接的重要环节。
从规划到管理——依法行政的依据; 从规划到实施——控制、引导、监督。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 明确、适合操作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批租、 出让的基本依据,正确引导开发行为。
(4)整体性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遵循局部服从整体,内部服从外部的原 则。整体的控制往往是自上而下的控制要求,多为具体街坊 地块控制的依据。而外部条件一般是体现个体局部之间的相 互关系,多包含公共利益的内容。
(5)可操作性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编制工作应在充分的调研与分析论证 基础上,控制成果应有充分的依据和可行性,强化与规划管 理的衔接,提高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规定性与引导性的结合; 通则式与判例式的结合; 动态控制与相互转化的可能; 强制性内容的提出。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内容分为规定性和引导性两部分。 规定性内容一般为刚性内容,主要规定“不许做什么”、 “必须做什么”、“至少应该做什么”等,引导性内容 一般为弹性内容,主要规定“可以做什么”、“最好做 什么”、“怎么做更好”等,具有一定的适应性与灵活 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适应我国的开发申请 的审批方式为通则式与判例式相结合的特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 ——介乎于土地管理与建筑管理之间内涵丰富。
(1)通过抽象的表达方式落实规划意图。
落实共性控制内涵; 提供个性设计空间。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一系列抽象的指标、图表、图则 等表达方式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的控制内容、定性 的内容、粗略的三维控制和定量控制内容,深化、细 化、分解为微观层面的具体控制内容。该内容是一种 建设控制、设计控制和开发建设指导,为具体的设计 与实施提供深化、细化的个性空间,而非取代具体的 个性设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