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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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雀塘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一)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三)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四)每月组织村干部学习一次,不得缺席。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一)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20元,缺席一次3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三)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四)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
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一)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1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一)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二)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三)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一)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二)村支书、村主任向驻村领导请假,一般村干部向村支部书记请假。
(三)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驻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二)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月,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视进程情况及时公布。
(四)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五)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五)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表格,经村务监督组长签字入档归案。
七、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参加评议人员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负责人。
(四)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村两委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评议工作实绩。
(五)民主评议分“村干部自我评议,村干部述职,民主评议”三步骤进行,评议结果由乡党委统一汇总,公布,并装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六)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对在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提出警告,不称职票在50%以上者,由镇党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村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制度,加强村务财务的管理的监督。
2、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
3、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小金库”和记帐补帐的,就予全部没收转为集体积累,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相关人员要酌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4、村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帐入方出。
5、村级财务开支地年初应制订好收支计划,严禁入不敷出,实行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理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同时必须经驻村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本村报帐员和镇代管办有权退回。
6、村级财务报帐员负责本村经济组织的收支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对村级所有收缴款项的往来款项应及时缴存,不得坐收坐支和挪用,每季度前10天内,按规定预审上一季度的收支票据,填写报帐单,送乡代管办审核,及时领取报表,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
九、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二)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
(三)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村干部职权和职务谋取非法利益。
(四)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五)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六)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
(七)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八)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九)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十)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
十、村干部绩效管理制度